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媒体平台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二、供应商名称:益起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31101000021722757
五、合同编号:11NMB1H326402025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疆消保委自媒体平台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1.00
79799
79799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吾热亚·米吉提
联系电话:13579903330
传真:/
地址:天山区新华南路10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益起行服务合同.pdf

益起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合同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南路100号联系电话:13579903330北京)有乙方:益起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中路菁英梦谷A6-207(北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路东街218号(乌市地址)联系电话:1370115309五邮箱:723877703@qq.com110105双方本着白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作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为“消保委”新媒体运营服务商。2、服务内容为已建设的自媒体账号(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头条号)的运营、内容发布、互动管理等。(详见附件1)二、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2025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14日。委托期满,双方可协商合同续签事宜。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必发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之真实性、合法性。2.甲方有权就策略、创意、排版、拍摄等重大问题提供专业建议和决策。3.甲方须及时与乙方就传播效果监测进行沟通。4.在乙方无违约情形等条件下,甲方应按期、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保证服务工作之顺利进行。5.审核乙方提供的新媒体稿件、宣传海报、视频内容的确定等,并享有最终决定权。1益W纪行6.对乙方所提供的整合传播服务以及预算进行全面审核,并有最终决定权。7甲方拥有所有稿件、视频的最终签发权。8.甲方履行完按阶段付款的义务后,与本合同有关的平面著作权、文字著作权归甲方所有。9.如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办法。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项目相关材料,并沟通新闻点等。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3.乙方须安排专人,直接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及服务,并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专业性、稳定性。4.乙方须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5.乙方应信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若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使甲方发布的内容引起诉讼和被政府部门审查,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损失赔偿费),全部由乙方承担。8.乙方应以阶段工作为目标进行合理推进。甲方根据阶段工作内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乙方提交的按时完成的数量为依据。阶段工作内容及验收(1)公众号发文每月4篇;(2)短视频账号每月8个:传(3)公众号二级子页面每月上传知识型文章10篇;(4)其他甲方交代的工作内容。五、服务程序1.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沟通例会(可通过微信工作群开会,提前12小时通知),建立确认、信息沟通反馈等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每次例会甲乙方需安排专人参加。2.甲乙双方共同根据传播策略确定宣传推广的工作计划,制定每项工作阶段完成时间。如双方存在争议,甲方有最终决策权。六、费用收取及付款方式1.费用合计2益起行(1)本合同含增值税固定总价款为人民币¥79799元(大写:人民币柒万玖仟柒佰玖拾玖元整)。(2)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付款方式1甲方以银行转帐的付款方式向乙方分期支付合同款项。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63829.2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叁仟捌佰叁拾玖元贰角整)。甲方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乙方剩余总价款的15%,即人民币¥11969.8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捌角伍分整)。甲方应在2026年6月1日前支付乙方剩余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3989.95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捌拾玖元玖角伍分整)。3乙方按约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如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顺延服务时间直到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付款方自行支付,乙方向付款方开具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因政府财政资金未下达或办理财政手线面发生甲方迟延付款情形的,不属于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帐户:开户名:起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行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账号:102880000009441082.其他费用:(1)若涉及到第三方相关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合同,乙方应配合提供最低成本、最优质的资源。(2)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如乙方经甲方要求,提供了超出本合同范围内服务的,相关费用支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七、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双方认可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白然灾害3益起1行益1起行如洪水、火灾、台风、爆炸、雷电、地震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罢工等。八、保密条款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甲方仍未按要求付款,自甲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第十六日起计算违约金,甲方应按当期未付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但该项违约金以当期未付款的3%为限。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及全额返还甲方已付费用,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乙方的工作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十二、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须以附件形式订立,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在为委托方工作期间需严格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益行附件1:新疆消保委新媒体运营服务方案一、核心宣传服务内容1.微信公众号深度运营-原创内容生产-全年策划发布200篇+高质量推文(每周4篇),覆盖以下核心板块:-热点追踪:解读消费领域最新政策与社会热点。一消费警示:发布风险提示,增强公众防范意识。一维权案例:解析典型维权案例,普及法律知识。-产品测评: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民生商品质量评测。一本地动态:报道新疆消保委专项行动与成果。-内容联动传播-每月精选20篇+兄弟省市消保委优质内容转载,扩大信息覆盖面。-实时响应服务一对消保委重大活动(如“3·15”专题、专项整治)提供24小时快速响应,确保新闻时效性。2.短视频全平台矩阵运营-常态化内容输出-每周制作更新不低于1条原创短视频,年度不低于100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消费科普:用可视化手段解读维权知识;-专家访谈:邀请法律、质检专家权威发声。-重大活动直击一对重要会议、现场检查、企业约谈等事件,提供全程跟拍+48小时内剪辑发布服务。3.加强互动-智慧315的引导推广(文案、活动策划执行);6益起行一建立“法宝”(消保委职责形象的人设预定名称)智能机器人与消费者的互动咨询及解答(需用3个月时间建立知识库后接入端口)二、增值服务赋能计划1.定制化视觉服务一免费提供50张公益宣传海报设计服务,适用于:一线上传播(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裂变)。一线下张贴(社区公告栏、商超入口)。2.新闻传播服务-重大新闻事项的新闻媒介传播,包括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中新社等国家级媒介的传播;-新闻媒介年度传播不低于200万阅读量。三、服务特色与保障1.专业化团队支撑一配置专职内容组(编辑、摄像、设计师)+木地化执行团队,确保响应速度。2.多平台协同分发-内容同步覆盖微信、抖音、视频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形成传播矩阵。2.长期品牌共建一通过持续输出优质内容,助力新疆消保委打造“维权卫士”“消费智库”公共形象。本方案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服务模块,重点强化“传播深度”与“社会影响力”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媒体平台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