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完善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HT-岚皋县-2025-00044
二、合同名称:佐龙镇2024年农村公路完善工程
三、项目编号:ZCSP-岚皋县-2025-00086
四、项目名称:佐龙镇2024年农村公路完善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街道
联系方式:18791583737
供应商(乙方):安康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路157号
联系方式:137091588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佐龙镇2024年农村公路完善工程
1(项)
¥510,000.00
¥510,000.00
投资55万元,建设内容:明星村、朝阳村、金珠店社区、塔元村、马宗村等七处19.8公里路基、路面修复、处理等。施工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资质,工期60天,质量合格。
合同金额: 5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6月17日
履约地点:佐龙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pdf
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03日
项目编号:SR-ZB-2025-0401佐龙镇2024年农村公路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建设单位):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乙方(施工单位):安康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4月17日甲方(建设单位):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乙方(施工单位):安康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合作的原则,就佐龙镇2024年农村公路完善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佐龙镇2024年农村公路完善工程。资金计划及批复文件:岚交字(2024]281号文件。工程地点:岚皋县佐龙镇明星村、朝阳村、金珠店社区、塔元村、马宗村等七个村。主要建设内容:路基、路面修复、处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4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17日。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工期可适当延长;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500元/天处罚工程违约金。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元整,人民币小写510000.00元,此费用含所有费用。六、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乙方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预付工程款30%;后续按工1程进度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初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上报的结算单经审计完毕后,支付最终审定总金额的100%(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按“岚财发(2022)20号”文件规定要求,不收取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工程质保土建工程一年、电气化设备3年,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七、“以工代赈”方式约定为壮大集体经济,双方约定乙方与项目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建该工程。乙方需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相关要求,聘请本镇区域内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务工劳务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以上,并可在此基础上提高,以工代赈劳务工资由乙方造表经甲方审核后由佐龙镇财政所通过银行卡发放。八、工程验收乙方施工完毕后,申请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验收,最终验收结论以甲方确认的验收意见为准。九、双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的义务(1)谈判补充文件、相关服务建议书;(2)协助乙方进行资料收集;(3)甲方负责按合同条款第四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4)甲方委派蒋鹏为现场负责人,监督项目工程质量、协调等相关工作。2、乙方的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程、细则进行开展工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2)对项目实施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修改完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指定李波(陕261131448142)为该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成果检查验收工作;(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2(6)本工程外部环境协调费已列入工程预算,施工过程外部环境协调由乙方负责。十、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可另立协议,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引起争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未果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地址:(盖章)乙方:安康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路157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25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的代理人:李一格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501792707@qq.com(盖章)乙方:安康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路157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2500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李一格的代理人: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501792707@qq.com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完善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