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警车购买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25)
长清法院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合同公示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长清法院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1002321A_001
二、合同名称:长清法院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00000202501002321
四、采购项目名称:长清法院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1861550900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8000号龙奥金座大厦2号楼
联系方式:186786526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财产保险服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0.068935
0.06893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长清法院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长清法院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1002321A_001采购编号:37010000010601220250027甲方(采购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乙方(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采购人(甲方)所需的鲁AA122警车购买保险(入围货物名称)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入围供应商(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二、服务内容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9.35元,大写:陆佰捌拾玖元叁角伍分。(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帐号:37001616257050061881四、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689.35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五、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按照财政拨款到位情况支付。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六、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交付(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43日止)。2、交付地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具体违约责任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加以约定)。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其他约定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8615509006签订日期: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18678652623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车购买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