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巷硬化采购合同公告(巴仁哲里木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152222-ZYZBNM-CS-20250005-1-HT-2554832
二、合同名称: 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温都尔嘎查嘎查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街巷硬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52222-ZYZBNM-CS-20250005-1
四、项目名称: 巴仁哲里木镇2025年中央以工代赈巴彦温都尔嘎查街巷硬化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巴仁哲里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镇
联系方式:15149034601
供应商(乙方):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康平县沙金乡西扎村
联系方式:189400762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巴仁哲里木镇2025年中央以工代赈巴彦温都尔嘎查街巷硬化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4.0000公里
主要标的单价:781415.350000元
合同金额: 312.56613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巴仁哲里木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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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巴仁哲里木镇人民政府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镇人民政府乙方: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康平县沙金乡西扎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温都尔嘎查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街巷硬化项目经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甲方根据基建项目的施工要求,计划利用中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建设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镇巴彦温都尔嘎查嘎查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街巷硬化项目工程。二、工程地点:巴彦温都尔嘎查嘎查,主要内容包括街巷硬化4.0公里,路基宽6.5米,宽4.5米,垫层20公分,C30混凝土层20公分,两侧路肩各1米。三、根据中标价,该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伍仟陆佰陆拾壹元叁角玖分(¥3125661.39元),其中劳务报酬97.9万元,雇用农牧民68人。签订合同并开工,甲方支付预付款30%,剩余70%款按照监理出具的施工进度及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分期付款,最终以评审价结算工程款。乙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到个人账户。四、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五、根据施工总体安排,乙方应于2025年05月26日进行施工,2025年08月24日完成竣工。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进行施工和竣工。每道工序完工,承包方须提交有监督、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及拨付工程款,对于不合格的应返工处理。七、为严格工程质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八、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2.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时,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获批准前,不能强行施工。九、工程合同价款不因原料等价格因素的涨落而变化,所照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十、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手续完备后,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3%存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巴仁哲里木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2902601220000000003735;开户行:巴仁哲里木信用社)。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待一年后该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审核后,无息返还质保金。否则,将质量保金转为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担,并给予适当处罚。十一、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在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需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一年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照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二、违约条款(一)甲方根据上级拨入项目资金的进度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三、由施工造成的工伤及其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十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五、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赈”的作用和成效,最大可能提供就业岗位,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施工前,要在项目所在地落实项目信息公示,并发布招工公告,明确招工人员数量、工作内容、工资标准、拟用工工种和工时,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参与施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易地搬迁群众参与施工。组织施工群众开展项目前期必要施工技能培训,提高参与施工群众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一技之长。并与当地群众签订以工代赈工程务工合同,保证劳务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绝不允许打白条和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出现,劳务报酬发放必须登记造册,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十六、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文本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二份、中标供应商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八、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甲方磋商文件4.乙方响应文件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九、本合同条款和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加条款,经审核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2025年05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街巷硬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