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 井盖采购合同公告(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
合同编号:
2025ANNWZ00148-008
合同名称: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2025ANNWZ00148
项目名称: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24153662750P
中标人(乙方):
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420105764612330J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308.01045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无 证书名称: 无 证书编号: 无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7年06月04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代理机构:
安徽信跃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合同协议书(武汉路宝).pdf
09履约保证金(武汉路宝).jpg
08中标通知书(武汉路宝).pdf
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庐江县住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025年06月04日费中标人: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应有限公司点+2025年06月04日合同协议书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获得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148)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已接受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施有限公司为提供上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文件,供货要求;(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786(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8)分项报价表;(9)中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合同价款:合同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零捌万零壹佰零肆元伍角(¥3080104.50元),上述合同价作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有期内招标人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为准,固定单价不变,按批次结算,本项目无保底供货量,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暂估数量可能存在较大波动,请中标人充分考虑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索要2相关赔偿费用。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2%,即3080104.50*2%=61602.09元,大写:陆万壹任陆佰零贰元零玖分,期限至本项目合同供货履约完成(项目供货结束后退还)。5.供货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年(定点期限内,分批次货物,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2)供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运输到招标人合肥市庐江县境内指定场地并负责卸货,所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加工及加工损耗、现场落地、调试、辅材费、材料费、人工费、装卸费、包装拆卸费、垃圾清运费、外委检测、验收、劳保基金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6.付款方式:产品按批次供货,货到验收合格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50%货款,待合同供货期满或货物全部供货完毕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97%货款,剩余3%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全部货物供货结束且免费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如产品质保期延长,质保金同时延长返还期。质保期限内,如发生非招标人原因的质量瑕疵问题,视情节轻重,招标人有权在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若质保期内,中标人拒绝服务,则停止供货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等方式”提交3%等额余款的,则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货款的100%。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7.检验考核要求:(1)中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2)合同供货期内,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标准低于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的,招标人将直接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合同供货期内,如有修改或有新的标准生效,中标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提交遵守标准的建议书,明确新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及生产和供应计划,在得到招标人确认裁定函后,方可按有修改或新的标准执行。如果出现高于现行技术标准的新的技术标准出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优先满足最新技术标准的要求;(4)合同供货期内,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生产能力进行核实的权利,如有生产能力不能满足要求及虚假承诺等情形,将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处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4后果;(5)合同供货期内,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不限于明确具体的售后维保人员组成、响应时间、退换货的时间等)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货物无法正常使用,需在12小时内进行调换,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须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故障排除以及专用安装工具设备(指招标文件或合同有明确约定的)等。如遇产品质量问题,该负责人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12小时内妥善解决;(6)合同供货期内,所供产品需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和规范要求;(7)合同供货期内,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被妥善包装。其包装应适应陆路运输及多次搬运、装卸和气候的变化,要求有良好的防潮、防腐、防湿、防震、防形变等保护措施,并符合国家包装或招标人标准要求。由于包装不良造成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8)合同供货期内,所提供的所有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如因自身供应的产品与合同不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由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补偿招标人损失。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合同供货期内,出厂检验报告单上需印有产品名称、产品标识、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号、产品等级、标准编号、产品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时间、防护标志、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上信息需用中文标注)。中标人提供产品时如没有标注相关5信息,招标人将拒绝接货验收,给予中标人警告一次,同时扣除该批次货物款项的10%作为处罚,中标人负责在7日内调换成合格产品(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自理)。累计达两次的,招标人有权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E(10)合同供货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每批货物进行重量抽检,每批提供的货物如出现重量不足(单批货物抽检重量不足达2%),招标人按照最低重量验收、计算总量,并给予中标人警告一次,同时将该批次全部货物的货款作为罚款予以处罚。累计达两次的,招标人将直接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合同供货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检测,若需检测,则招标人将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由中标人提供检测报告或进行产品检测,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检测工作;(12)合同供货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供应的产品随机进行抽检,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如检测结果存在任何一项不合格的,招标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暂停供货,限期整改,整改期内,招标人不再向该供应商(中标人)分配供货份额,整改期后,招标人不再向该供应商(中标人)补充供货份额。同时,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将不合格品予以更换,有拖延的,招标人有权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供货期内出现一次抽检不合格的,招标人直接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暂停供货和取消供货资格后,已经入库的产品由该供应商安排退6货、承担退货费用以及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13)合同供货期内,中标人不服从招标人的管理、不履行报验手续的,每出现一次,处罚5000元人民币,累计达两次的,招标人有权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否则按本条违约情况计;(14)合同供货期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固定单价、向招标人备案的清单表供货,中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供货的,经招标人查处确认,累计达二次的,招标人将直接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只圭制中(15)合同供货期内,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所要求的供货清单按时一次性提交所有规格品种数量的货物:发生第一次的,招标人将给予中标人警告一次,同时将该批次全部货物的货款作为罚款予以处罚,累计发生二次未按要求供货的,招标人将直接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在产品正常使用期内,经检测发现卖方产品使用再生或其他劣质原料以及(除人为因素外)出现产品爆裂或开裂现象等严重质量问题的,招标人将直接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中标人在合同供货期内应充分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并核对供货份额,须在合同供货份额内供货,如中标人供货结清款超出合同供货份额,超出合同份额外的招标人将不予付款,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7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8.若涉及采购招标目录以外的规格型号产品,按以下原则结算:(1)同一产品无规格型号时,按目录中同种产品降一口径价格进行结算;(2)无相同产品时,按目录中相似产品同一口径或降一口径价格进行结算。9.定点供货期内,若出现中标人因质量、供货能力(供货能力是指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订单内的全部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如中标人累计两次未在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则视为供货能力未达到本项目要求,将被判定停止供货。)等原因被判定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按如下原则调整供货份额:(1)若最终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被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的,则其份额内未完成供货的所有份额全部由第二中标人承担;(2)若最终总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被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的,则其份额内未完成供货的所有份额全部由第一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不得拒绝招标人的采购要求,否则取消该中标人原有供货比例,并上报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若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招标人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保证采购需求。10.中标人承诺:(1)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参数指标进行供货,如中标后未按参数指标进行供货,招标人直接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违约情况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上述标准文件如有更新,按最8新标准执行;(2)中标人须承诺若因产品质量、服务、设计结构等影响正常使用的,投标人将对所供货物进行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一切损失。(3)中标人须承诺对所供货物提供5%以内的产品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4)中标人须承诺接到招标人服务通知后,为响应服务2小时必须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判定中标人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违约情况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11.中标人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12.招标人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3.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5.合同有效期:2025年月4日至2027年6月3日。16.合同有效期截止时间以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先到为准:(1)本项目供货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5629588.50元;(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后止。9团餐O三招标人: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401286(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5年6月4日中标人: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邮201田车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5年6月日10专用合同条款本《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细化,如有不一致,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08PA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1.1.2项目1.1.2.1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148)。1.1.2.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合肥庐江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1.1.3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对通用合同条款中词语定义的不同约定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3.1合同生效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o1.3.2合同变更的方式: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4联络11招标人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蔡明霞,15375082388中标人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辛武,18271433171。1.5联合体1.5.1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范围2.合同价格与支付2.1合同价格2.1.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口可调价格。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中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货物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货物单价跌幅以分项报价表中载明货物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T②中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货物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货物单价涨幅以分项报价表中载明货物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中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载明的货物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工_%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2种方式:招标人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122.2.1预付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单据:2.2.2验收款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支付单据::0(1)中标人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招标人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货物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2.2.3结清款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单据:在不适用通用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支付方式时,其他支付方式的约定:3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3.1包装3.1.1包装的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对合同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货物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133.1.2招标人是否需将包装物退还给中标人:否。3.2标记3.2.1标记要求: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在货物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根据合同货物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中标人应对合同货物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中标人应标明危险品标志3.3运输3.3.1装运通知通知时间:招标人应提前7日根据合同所需货物下计划给中标人,中标人在合同货物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招标人通知内容:中标人应在合同货物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货物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货物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货物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招标人,并在合同货物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招标人。3.3.2超大超重件:如果合同货物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中标人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招标人;如果合同货物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招标人3.4交付3.4.1交付时间、批次:中标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14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货物交付给招标人,招标人对中标人交付的合同货物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招标人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货物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交付地点:合肥庐江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方式:中标人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货物运输,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后,由招标人负责保管。3.4.2技术资料免费补齐的时间:招标人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4检验和验收4.1检验:期限:招标人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中标人。方式:按以下第(2)种方式:(1)由招标人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2)由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招标人委托,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检测费用:中标人负责;15(3)其他方式4.2减价或补偿金:若合同约定了合同货物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货物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货物符合质量标准,招标人应验收合同货物,但中标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招标人支付补偿金。4.3招标人未按规定安排检验和验收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招标人在全部合同货物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中标人可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招标人,如招标人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验收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中标人继续配合招标人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用菜C务,合同货物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货物验收证书。5相关服务5.1中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承担:中标人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如果中标人技术人员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应免费为中标人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中标人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质量保证期6.1质量保证期:2年。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口不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16担保或保证保险。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等方式”提交3%等额余款的,则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货款的100%。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2%,即3080104.50*2%=61602.09元,大写:陆万壹任陆佰零贰元零玖分,期限至本项目合同供货履约完成(项目供货结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期限:至履约完成(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8.保证8.1合同货物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特殊要求:国家行业标准。9.违约责任9.1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丛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货物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9.2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0.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货物超过3个月;(2)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18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11.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9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148);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年(定点期限内,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负责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合肥市庐江县境内并负责卸货,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交货地点:合肥庐江县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4)质量标准:合格;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2)投标范围: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148);(3)质保期:中标人负责合同期内招标人所需的材料供应以及质保期内配套质保维护服务。按批次供货,自每批次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13%)专票之日起质保期为2年。(4)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报价为:包含所投货物、货物配套辅材配件、保险、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加工及加工损耗、现场落地、调试、辅材费、材料费、人工费、装卸费、包装拆卸费、垃圾清运费、外委检测、验收、劳保基金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20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含13%增值税,并提供增值税专票;3)报价包含所投货物、包装、运输、卸货、检验验收、相关服务、税费等所有工作和应有费用;4)投标报价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相关规定税点开具增值税专票;5)我公司已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6)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8)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9)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10)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11)下表所列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指导安装、考核验收、培训及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内容;12)其他情况:完全符合买方和招标文件要求。212、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清单序号名称规格(mm)单位投标单价(元)备注1复合井盖300*500套452复合井盖500*500套1033复合井盖530*640套1394复合井盖470*860套1765复合井盖530*960套2056复合井盖700套2347复合井盖900套3698球铁井盖300*500套1339球铁井盖500*500套22710球铁井盖530*640套31911球铁井盖470*860套35012球铁井盖530*960套40513球铁井盖700套41314球铁井盖①900套69615防沉降球铁井盖700*900套53916防沉降球铁井盖700*1200套87017防沉降球铁井盖900*1200套1073备注:规格(530*640、470*860、530*960)球铁井盖、复合井盖须为双开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施有限公司22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币别:人民币元日期:20250528凭证号:107623225008账户明细编号-交易流水号:27613-420218008B24U08UK11付款人全称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施有限公司收款人全称庐江县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2001218048053000510账号18720274487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大写金额陆万壹仟陆佰零贰元零玖分小写金额61,602.09用途履约保证金钞汇标志钞摘要电子转账重要提示:银行受理成功,本回执不作为收、付款方交易的最终依据,正式回单请在交易成功第二日打印。标通知中书编号:HFZTB-GC-2025-028942武汉路宝市政建设配套设施有限公司:你公司于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水务集团供水工程2025-2027年度井盖采购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148中标金额:(大写)叁佰零捌万零壹佰零肆元伍角(小写)3080104.50元质量标准:合格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年(定点期限内,分批次货物,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5年5月24日2025年5月24日2025年05月24日2025年05月24日重要提示:1.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创优工作,招标项目应依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请中标人与招标人尽快对接,就合同签订事宜通力合作,缩短签订时间,为合肥市营商环境工作创造优质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工程 井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