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2025)
【延续合同】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XHT-SZDL2024000784-A-2025-1
二、合同名称:【延续合同】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4000784
四、项目名称: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6楼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交易大厦附楼一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跟踪调研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和优化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393800
合同金额:2393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03日,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项目合同-公示版.pdf
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项目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受托方(乙方):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签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6楼本合同共19页(含封面)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相关法A律、行政法规,并依据Y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SZDL2024000784,见附件1)区其他批准文件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项目研究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遵守并切实履行下列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1.2项目委托方式为(4)(1)直接委托(2)单一来源(3)竞争性谈判(4)公开招标(5)其它1.3项目类别为(2)(1)城乡规划类(2)土地类(3)房地产类(4)测绘类(5)矿产地质资源类.(6)海洋类(7)政策法律制度类3(8)其他1.4项目研究范围:国内36个重点城市土地市场政策、交易规则和创新做法。第二条项目研究要求和内容2.1项目背景和概况2.1.1项目背景近年来,深圳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球标杆城市,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发展日新月异。随着深圳这座“先锋之城”“创新之都”定位的提升和作用的凸显,我市土地资源的重要性与紧约束越来越突出,城市快速发展面临土地、空间的难以为继,供需矛盾加剧。科学处理好现行土地出让制度与城市空间发展的关系,保障重大重点项目落地和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已成为时代赋予的使命和必须重视的课题。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国内一些重点城市在土地市场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奋勇争先,取得了显著成就和先进经验。如北京的“组合土地供应”“带方案”出让、上海的“双高双竞”出让、合肥的“竞品质”出让、海南的“土地超市”和现房销售、苏州的产业用地“双信地”“双信地+标准地+定制地”和“竞生态投入”出让,以及多地存量土地收储再出让等等,创新了土地供应的路径,丰富了土地市场的内涵,扩大了土地交易的外延。兄弟城市的创新做法和成功实践,对我市土地出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也带来了压力和反思。深圳虽然在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进行了多种有益尝21试,但总的来说,要发挥深圳先行示范作用,助力城市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走在前列,我市土地供应政策还需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路径还需进一步创新,土地配置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开展本项目,就是为了很好地贯彻落实上述政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全国36个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为调研对象,结合部、省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全面跟踪各地土地招拍挂供应政策变化,调研各地全口径招拍挂用地出让情况等土地市场动态,为做好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供技术支撑。42.1.2项目概况本项目结合国家土地供应和宏观调控政策,选取经济地位、城市规模(人口、面积等)、城市级别、影响力、辐射力、竞争力、知名度等居于全国前列的36个重点城市的土地市场作为研究对象,收集、整理这些城市土地市场信息数据,研究分析其土地尤其是居住用地供应政策和典型案例,考察借鉴其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的战略考量、改革理念和创新举措,及时编辑《土地市场动态信息摘要》(半月刊)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为市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相关处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局系统相关刊物提供信息,按要求完成土地招拍挂出让数据台账、居住用地供应政策分析、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则分析、土地交易典型案例分析、各类用地市场调研报告、“竞品质”出让调研报告和我市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策略研究报告。2.2要求2.2.1项目工作方案全面具体、进展科学有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2.2.2项目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切合深圳实际,具前瞻性、启发性和可操作性。2.3内容2.3.1选取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等36个重点城市开展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市场动态调研,剖析土地交易典型案例,收集重点城市居住用地等供应政策,开展重点城市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则调研。2.3.2建立土地出让数据台账,编辑《土地市场动态信息摘要》(半月刊),及时收集整理自然资源领域有关部、省和其他城市有关重大会议、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重要安排等相关信息,汇总全国36个重点城市土地市场有关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市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相关处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局系统《深圳规资调研》提供信息。52.3.3研究重点城市土地政策、交易规则和创新做法,形成调研报告与优化建议。2.3.4开展深圳居住用地出让策略研究,推动我市土地市场高质量发展。2.3.5本项目为技术服务包,需承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储备中心因工作需要临时交办的土地市场调研相关工作。2.4项目组成人员情况2.4.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2.4.2项目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应具备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和土地政策研究经验,熟悉深圳土地供应和市场情况;2.4.3投标方安排至少12名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学历全部本科及以上,其中博士5人及以上;2.4.4服务期内,中标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且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3.2本专题费用根据中标通知书(附件1),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2,393,800.00元。该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专题研究所有工作量和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专业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办公用品购置费用;研究资料购置费用;专业问题咨询费用;成果文本印刷费用;成果论证、评审费;6全部税费;区成果公开展示费用;区其它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4.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可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缩短服务时间。4.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本合同为第一次续约合同)第五条合同研究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5.1甲乙双方组成专题项目组(项目组成员见附件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内提交最终成果。各工作阶段具体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1)前期准备阶段(1个月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及实施步骤,最终制定工作方案。(2)中期成果阶段(9个月内):开展重点城市土地市场动态调研、供地分类分城逐月数据统计、供应政策分析、出让规则分析、交易案例分析、土地出让(居住用地、产业用地、竞品质)专题研究、信息摘要编辑、信息报送以及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建议,并向采购方汇报中期成果。(3)最终成果阶段(12个月内):完善成果,并按合同约定结题归档。第六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须取得合同项下专题研究的审批。(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对乙方在专题项目研究进行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支持。(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4)甲方有权以合理方式检查、督促乙方工作情况,同时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5)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6)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对因此而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的费用。(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交付项目成果。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开始本合同项下专题工作。(2)乙方应接受甲方合理的检查、督促,并在甲方的组织下,及时向甲方汇报各阶段的工作,接受甲方审查。(3)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4)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专题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5)本合同项下专题成果通过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1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6)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8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7)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经双方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见附件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8)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拟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研究范围内的其他项目之前,应书面告知甲方;对可能与甲方利益冲突的项目,乙方不得承担该项目。(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项目分包给第三方。(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项目与第三方合作。(1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阶段和成果提交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12)乙方在项目进行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理的配合。超过10日甲方未配合,乙方有权要求交付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20日甲方未配合,乙方有权要求重新商定交付成果的时间。第七条合同最终成果7.1全国36个重点城市2025年土地招拍挂出让数据台账(word文本、台账格式)。7.22025年度全国36个重点城市居住用地供应政策分析(word文本)。7.32025年度全国36个重点城市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则分析(word文本)。7.42025年度全国36个重点城市土地交易典型案例分析(word文本)。7.5《土地市场动态信息摘要》(半月刊)及信息报送(期刊形式)。7.62025年度全国36个重点城市居住用地市场调研报告(word文本)。7.72025年度全国36个重点城市产业(含总部)用地市场调研报告(word文本)97.82025年度全国重点城市土地“竞品质”出让调研报告(word文本)。7.9深圳市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策略研究(word文本)。第八条合同最终成果验收8.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组织评审。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要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专题最终成果。甲方如需乙方增加交付成果的数量,应由双方协商解决。8.3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标志为:区国务院或其组成部门审查批准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区深圳市政府审查批准深圳市区政府批准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审查批准其它:1第九条合同价款支付9.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均通过本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9.2本合同总价款分2期付款9.2.1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1,673,800.00元,乙方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以便甲方进行支付结算;9.2.2末期:乙方提交课题最终成果,并经甲方成果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小写720,000.0010元,乙方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以便甲方进行支付结算。9.3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和提供合法有效发票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不满足前提条件或其他付款条件,甲方有权不付款。具体付款进度以财政拨款为准,支付时间为甲方申请财政拨付的时间,因政府部门内部审核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第十条成果权属10.1本合同项下最终成果的权属归甲方①所有(①单独②非单独);囟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10.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以受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区其他权利: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1.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1.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11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区其它约定:1第十二条合同违约责任12.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未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时,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且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含30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因政府内部付款审批原因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12.2乙方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2)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本项目成果质量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擅自修改已经提交验收的成果文件的,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2(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附件2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项目组主要成员构成。(6)本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后1年以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返还合同总价款5%的费用。(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研究范围内的其他项目,但未书面告知甲方的,一经发现,无论合同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2.3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三条合同解除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区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专题研究30工作日;区其它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1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不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1330个工作日;(3)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4)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连续3次未能通过本合同第五条和第八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的;(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附件2规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且未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区其它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预付的所有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13.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30个工作日;(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未开始专题项目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或定金;已开始专题项目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14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并同时发出书面通知。与此同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设法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如不可抗力持续1个月后一方仍无法克服,则双方应立即商议应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商议的结果,应以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一部分。3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条款,双方应继续努力执行。14.2如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须提前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提前终止要求。合同须提前终止的,双方须签署提前终止协议,规定终止日期。第十五条合同终止15.1如未出现合同解除、不可抗力情形,本合同至履行期届满时终止。15.2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乙方按照约定进行项目后续服务。第十六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的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排除冲突法规则的适用。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5第十八条其他条款18.1本合同共贰份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18.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立即生效。18.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叁份。如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需要修订文件、补充文件,或任何附件的,均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8.4合同的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18.5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16委托方: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刘烛2025年6月受托方: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汗3年月日杨委托方: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刘烛委托代理人(签名):2025年6月受托方: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汗3年月日杨17附件1:中标通知书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SANFANGCHENGXINTENDERINGCO.,LTD三方诚信[2024]189号中标通知书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全国36个重点城市招拍挂出让用地市场跟踪调研及我市土地招拍挂供应优化(项目编号:SZDL2024000784)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和采购人确认,贵单位被确定为中标单位:计划编号采购单位委托金额中标金额PLAN-2024-440300000-111013-06545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陆仟元整(¥1,676,000.00)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伍仟陆佰陆拾元整(¥1,675,660.00)PLAN-2024-440300000-111013-06921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人民币柒拾壹万捌仟壹佰肆拾元整(¥718,140.00)合计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2,396,000.00)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2,393,800.00)服务期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可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缩短服务时问.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备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可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投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金融服务平台,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息公开栏目。请尽快与采购单位联系,并据此通知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合同事宜(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工,电话:0755-83785516;中标单位联系人:沈晖,电话:18938024838)。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5月27日日、抄送:深圳市十地储备中心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