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美生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81101000021453340
五、合同编号:11N010199009202512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5240
2524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佑师行
联系电话:18599851997
传真:/
地址:西虹东路9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餐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199009202512402).pdf

合同编号:11N010199009202512402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美生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乌鲁木齐美生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乌鲁木齐美生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乌鲁木齐美生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餐饮服务--品牌:1份25240.0025240.00合同总价(元)2524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伍仟贰佰肆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餐费标准:本月共计住院病人88人次,就餐天数为1262天,按20元每人每天标准合计餐费为25240元。此价格包含食材费、加工费、运输费、服务费等乙方提供供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临时增加特殊需求所产生的额外费用。2.结算周期:双方以[月]为结算周期,即每月[核算完具体送餐费用后25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核对上一周期的供餐明细及费用清单。3.支付方式:甲方在与乙方核对完费用清单并收到正规发票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三、服务条款1.供餐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每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具体时间为:[早餐时间:8:30;午餐时间:12:30;晚餐时间:18:30。2.就餐方式: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送餐服务3.乙方确保营养均衡、卫生可口,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随行人员健康证。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乌鲁木齐美生锦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山区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张未城1/2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胜利路558号医疗楼F-1楼电话:电话:1870991658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龙盛街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8011009577457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