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二、供应商名称:博乐市友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71101000021694086
五、合同编号:11NK45635646202570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2.00
9100
18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张舒
联系电话:13779026997
传真:/
地址:新疆博乐市青得里大街1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4563564620257004).pdf

合同编号:11NK4563564620257004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服务单位(乙方):博乐市友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博乐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博乐市友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博乐市友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博乐市友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租赁服务--品牌:2项9100.0018200.00合同总价(元)182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捌仟贰佰元整二、付款方式1、新E-1002939座客运大巴博乐-精河-阿拉山口-赛里木湖-博乐(火车站-飞机场)7天每天1800元(带司机)2、新E-f76000客运7坐博乐市区-温泉-精河7天每天800元(带司机)三、服务条款1.乙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合理使用车辆,不得转借、转租、抵押、损坏车辆。2.乙方应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3.租赁期间,如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理。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四、保险及责任承担的补充约定1.约定的车辆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2.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五、其他约定1.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账号:账号:10709152754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