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微型载货汽车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ZG202505150131
二、合同名称:区委办公务车鄂A3377W、鄂A3338W、鄂AW0282、鄂AS23W7共4台车辆的保险
三、项目编号:ZG202505150131
四、项目名称:区委办公务车鄂A3377W、鄂A3338W、鄂AW0282、鄂AS23W7共4台车辆的保险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
3、联系方式:81568337
4、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支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520号
6、联系方式:139712807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区委办公务车鄂A3377W鄂A3338W鄂AW0282鄂AS23W7共4台车辆的保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4项
4、主要标的单价:3070.7575元
5、合同金额:1.22830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18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5-0072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5-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鄂A3377W、鄂A3338W、鄂AW0282、鄂AS23W7的车险采购合同.pdf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委阝A3377W、鄂A3338W、鄂办公务车鄂AW0282、鄂AS23W7共4台车辆的保险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名称:区委办公务车鄂A3377W、鄂A3338W、鄂AW0282、鄂AS23W7共4台车辆的保险计划编号:420115-2025-00727项目编号:ZG202505150131甲方(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夏区委员会办公室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联系方式:81568337乙方(成交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支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520号联系方式:13971280726.甲、乙双方根据江夏区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6年服务类、货物类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公开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区委办公务车鄂A3377W、鄂A3338W、鄂AW0282、鄂AS23W7共4台车辆的保险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万贰仟贰佰捌拾叁元零叁分圆(12283.03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2.2甲方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及保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所有剩余款项,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18日四、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五、乙方责任1.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市级各单位公务车辆投保、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本项目设置客户服务专员,客户服务专员手机应向采购人公布并保持畅通,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2.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3出险(1)事故地点在武汉市内,乙方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处理险情,如需道路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30分钟内响应。(2)事故地点在武汉市外湖北省内,乙方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处理险情,如需道路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60分钟内响应。(3)事故地点在湖北省外,乙方应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或者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完成线上处理险情,如需道路救援等保障措施服务的,应在60分钟内响应。4.理赔(1)乙方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主动迅速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乙方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2)属于保险责任的,供应商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赔偿。(3)乙方应配合并辅助采购人完成理赔资料的收集工作(4)赔付决定所需理赔资料提供齐全后,供应商赔付决定时效为:①10万元以下的赔案,10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赔案,1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③5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至150万元以下的赔案,20个工作日内作出赔付决定;④150万元及150万元以上赔案,25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涉及人员伤亡事故,30个工作日作出赔付决定。(5)乙方应在做出赔付决定后24小时内完成赔付。六、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无。2.除赔付责任外,乙方每未尽到一项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费总额10%的违约金。3.属于赔付责任,乙方不能按时赔付,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应赔付金额的10%的滞纳金。逾期赔付超过1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应赔付金额10%的违约金。七、其他合同主要条款(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部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箅。定义释义【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指被保险机动车作为一种工具被使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及作业,但不包括在营业场所被维修养护期间、被营业单位拖带或被吊装等施救期间。【自然灾害】指对人类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自然现象,包括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意外事故】指被保险人不可预料、无法控制的突发性事件,但不包括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等。【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车轮单独损失】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他部位的损失,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仅发生轮胎、轮毂、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失,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失,或三者的共同损失。【车身划痕】仅发生被保险机动车车身表面油漆的损坏,且无明显碰撞痕迹。【新增加设备】指被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设备以外的,另外加装的设备和设施。【新车购置价】指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全部损失】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或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兔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实际价值的,为推定全损。:【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市场公允价值】指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参考折旧系数表】车辆种类月折旧系数家庭自用非营业营业出租其他9座以下客车0.60%0.60%1.10%0.90%10座以上客车0.90%0.90%1.10%0.90%微型载货汽车10.90%1.10%1.10%带拖挂的载货汽车/0.90%1.10%1.10%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11.10%1.40%1.40%其他车辆//0.90%1.10%0.90%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1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系数【饮酒】指驾驶人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及星期六、星期日,具体以国务院公布的文件为准。法定节假日不包括:1、因国务院安排调休形成的工作日;2、国务院规定的一次性全国假日;3、地方性假日。【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指被保险机动车正常使用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由于油料、尾气、货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飞溅、排放、散落等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和第三方财产的污损、状况恶化或人身伤亡。【特需医疗类费用】指医院的特需医疗部门/中心/病房,包括但不限于特需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部、国际医疗中心、联合医院、联合病房、干部病房、A级病房、家庭病房、套房等不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的高等级病房产生的费用,以及名医门诊、指定专家团队门诊、特需门诊、国际门诊等产生的费用。甲方:中国共产党武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市江夏员会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室武汉市江夏支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11420115K280633统一社会信用代914201158782849码:67A码:02P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度麦文1/代表)签字:代表)签字:12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开户行及行号中国银行显正支行104521004322银行账号578162132788发动机型车辆识别代品型报价(元)鄂A3377WV02200LSVCH6A47DN195904大众汽车SWW71812108.90鄂A3377WV02200LSVCH6A47DN195904OHJ轿车2108.90鄂A3338WU88645LSVCH2A49DN177946大众汽车SVW7181OHJ轿车2765.72鄂AW0282H322786LFMEA5811NS001969柯斯达SCT6706GRB53LEXB客车3817.23鄂AS23W7213373111LSGZJ5353MH331319别克SGM7155EBA1轿车3591.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型载货汽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