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青岛市委机要保密局(中共青岛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国家保密局青岛市密码管理局)2025)
合同编号:247001202500015_001
合同名称:车辆租赁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1003438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
采购人(甲方):中共青岛市委机要保密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乙
联系方式:85911854
供应商(乙方):青岛速普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北区山东路171号乙607室
联系方式:13355326690
合同签订日期:2025-05-13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大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1418万元
合同金额:0.1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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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速普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Qingdaosupremccarscrvice客服热线:400-6688-213车辆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青岛速普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20092899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1号乙607室传真:0532-66887529乙方(承租人):中共青岛市委机要保密局联系电话:地址:据乙方提出的租车意向,甲方提供车辆型号为:48座大巴1辆,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代驾司机,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代驾服务。根据遵守。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双方约定:1)车辆租赁期限为:壹天,自2025年5月13日。2)车辆服务费1418元,共1天,共计人民币1418元,大写:壹仟肆佰壹拾捌元整其中包含通行费、油费、税金,乙方负责停车费、司机餐费、司机住宿费、物料费。3)租赁路程:市政府一城阳教育基地-市政府。4)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工作完成后并提供合格发票后二十日内为乙方结算租车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青岛速普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32500407126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1、出租方有依法收取租金的权利。2、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定金或足额押金后,应将租赁车辆预留给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3、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行车证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4、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①租方利用所租承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②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租、抵押、借给他人或允许他人使用。③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合法权益的活动④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回第三条:承租方的一般权利义务1、承租方有权自主选择车辆。2、承租方必须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第四条:保险条款承租方不承担车辆的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险,承租方若要增保除此之外的其他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驾驶员操作、技术问題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一方若违反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如期完成,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租金80%的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的解除1、承租方任何一次承租车辆时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在每次租车时双方都需要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书面同意方能有效。3、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处重新填写《车辆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胱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的定金到帐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动作废。2、本合同书一武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出租方甲方:清岛速普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中共青岛市委机要保密局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225年2025年十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