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财政厅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5037180101
二、合同名称:
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1标段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503718
四、项目名称:
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财政厅
地 址:
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联 系 方 式 :
0871-63637720
供应商名称(乙方):
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1楼
联 系 方 式 :
138884774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1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基础教育部分绩效评估,并出具本项目整体的总评估报告(包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部分),同时还需对《云南省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评估,并出具报告等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45
合同金额(万元):
4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容完成绩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5 至 2025-06-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1标段合同盖章.pdf
政府采购合同L(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合同编号:4530000HT2025037180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财政厅乙方: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甲方:云南省财政厅乙方: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标段:1包: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基础教育)项目。项目内容:评价主要掌握以下内容:一是完成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的基础教育部分。掌握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来,是否按期实现了三年行动计划中“优先支持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市)补充师资、新建改扩建学校。薄弱地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突破、取得明显进展。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形成示范效应”的总体目标。二是汇总2标段和3标段的材料,形成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总报告。三是对现试行的《云南省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第二条项目服务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1包)工作。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开展委托业务,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相关内容,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根据甲方委托业务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实地抽样(不低于抽取单位项目量的70%)等,按时完成项目工作。乙方完成委托业务后向甲方提供符合相应深度和规范要求的正式成果报告。1第三条基础资料交付及内容为了使乙方能正常、顺利开展委托业务工作,甲方应协助乙方加强与项目实施对象的沟通协调。第四条成果交付和期限L1.成果提交期限:在【2025】年【7】月【15】日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并省提交【5】份纸质和电子版评价方案;2.成果提交地点:云南省财政厅;美3.成果提交形式:纸质和电子版报告;4.质量、服务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事项。工作成果符合法律、法三规、行业政策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满足甲方使用需要,成果报告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相应的签字盖章完备;5.其他要求:配备负责任、善沟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服务内控、工作程序、质量标准、时间要求和廉政、保密纪律,选派到甲方的各业务组和团队成员完全符合评价任务所需的工作团队人员,确属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工作外,已选派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更换,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6.验收要求:服务完成后甲方将根据本项目要求进行验收;7.成果交付份数:按甲方实际需求确定。第五条项目委托业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项目委托业务费用:本项目委托业务费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此费用已包含税费、差旅费、印刷成本费、返工费等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支付方式:2口1.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一次性支付项目委托业务费费用;2.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分阶段按付费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付费方式,即项目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金额的【90】%预付项目前期经费,待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尾款发票后【30】日内按评审结果支付其余费用;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书》约定的委托业务范围,决定具体委托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目标和要求;2.应在工作开展前通知项目单位,并要求和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供与项目现场评价相关的所需资料,为乙方提供现场评价需要的相关依据和工作条件;3.负责对乙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重要事项;4.工作成果若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或与项目单位进行协商解决的,应负责组织完成。(二)乙方责任和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严格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和执业规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严格地进行项目现场评价;品2.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工作成果报告,工作成果报告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的《成果文件格式规范》打印并装订,并对报告结论真实、准确、有效性负责;3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现场评价人员严格要求和管理,确保委托业务的完成质量;乙方应确保人员稳定并按照投标文件配齐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评价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及在岗,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L4.在完成委托业务过程中,处理有关问题、事项和遇到重要疑点、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情况;5.妥善保管甲方和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和相关文件,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和项目机密,不得泄露项目信息,项目资料和工作成果报告不得随意使用、人引用、披露,维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6.工作结束后,认真收集整理有关原始资料和工作底稿尤其是重要记录资料,按照规定和要求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存档资料,并落实好自身的工作底稿资料存档工作;7.乙方在实施甲方委托业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实施办法,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不得收受、索要项目单位的财、物,不得利用评价时机承揽任何公司及个人业务;8.不得将经政府采购的委托业务转让或转交第三方去完成。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委托业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天按应付未付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向第三方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机密及本项目有关的100394商业机密,给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44.如因乙方原因评价结论出现重大失误或导致申诉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5.如乙方在合同成果提交期限届满之日至逾期30日内(含30日),不收取违约金,但乙方应第一时间书面告知甲方造成逾期的原因和提交成果的具体1时间;如逾期提交成果超出30天,从逾期第31天起,每天向甲方支付委托业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延迟达60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委托业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6.乙方出现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未直接参与本项目评价业务的情况,视为影响委托业务质量,应向甲方支付项目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7.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经甲方认定,在实施方案编制前的预评价、实地评价、方案及报告会审等阶段,外聘专家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地深度参与,视为服务质量违约,按委托业务费总额的【5】%扣费,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第八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债权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2.如遇到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有关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从而导致甲乙双方或任意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可免除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M合同具体履行等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依照相应法律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3.质量评审结果。在项目实施方案会审和成果报告(评审稿)会审阶段,按《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组成评审组实5施质量考核,根据评审结果如未达到质量要求,按委托业务费总额的【10】%扣费,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委托业务费总额【10】%为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与4.如果成果文件不符合甲方要求,且甲方不解除合同,则乙方继续修改提k交甲方上报,直至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受理为止,此过程乙方不再另行收费;若由此导致成果提交逾期的,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委托业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乙方壹份;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8.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解决;9.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乙方未按照下列文件内容履行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6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财政厅地址。云向安民明市华山向路邮编:60023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村族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63637720签订日期:7025530A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云南华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国国有由级司诚验区民明龙5地址:H区44区选4将号见服浙5301国B01-074766邮编:65005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经办人:店匠电话:1187529723签订日期:05530T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绩效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