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5)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咨询设计费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YJ4200002500744021
二、合同名称: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FWYJ4200002500744021
四、项目名称: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咨询设计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3、联系方式:02787868571
4、供应商(乙方):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16层03号
6、联系方式:186279872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项目咨询设计费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43800元
5、合同金额:34.3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28日;履约地点: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532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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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合同_终版.pdf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项目编号:FWYJ4200002500744021项目名称: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供应商: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6月4日目录一、合同书..1二、定点结果公告..3三、政府采购执行计划…4四、合同一般条款...5五、合同特殊条款.17....六、服务清单...20七、技术服务要求..20八、质量保证方案….21一、合同书本合同由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采购人”)为一方,与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为另一方商定并签署。鉴于采购人为获得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而进行招标,并接受了供应商以总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343800.00)(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同时供应商同意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方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一)合同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四)合同特殊条款(五)合同一般条款(六)供货清单(七)技术偏离表(八)质量保证方案(九)招标文件(另附)(十)投标文件(另附)3、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4、考虑到采购人将按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供应商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修补缺陷,并接受采购人的项目管理。5、考虑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修补缺陷并接受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采购人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16、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2份,供应商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采购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武昌区公正路28号开户行:工行武汉市洪山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08201M电话:027-87868571签订日期:22025.供应商: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2栋16层03号供应商规模:小型企业开户行:工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3202009019200023415行号:102521000521电话:027-87463670签订日期:2025.6-42二、定点结果公告20255141507wasc.hubeigp.gov.cnpgrade/ixed_projecnotioes/prnrd=476946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1420000-2025-05321订单号:FWYJ4200002500744021采购总预算金额¥382,000.00(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本次成交金额:¥343,800.00(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02787868571成交供应商: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成交日期:2025年05月14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执行方式:议价省政府采购中心)成交标的(湖北省政府采购品目:信息技术服务A北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tu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省政府采购中心)需求附件: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需求docx1正服务响应说明:响应采购人需求Y亲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sschubeigp.gov.cnvupgrade/xed_orojecinotices/printrid=4769463三、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湖北省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420000-2025-05321备案日期:2025年04月30日采购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预算编码302019项目名称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咨询设计费项目预算总金额(元)382,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贰仟元整采购计划总金额(元)382,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贰仟元整项目类别服务实施形式电子卖场采购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慧联系电话02787868571相关政策执行是否涉密采购否是否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否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采购单位: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签章)备案日期:2025年04月30日4·四、合同一般条款4.1、定义4.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供应商(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相关文件的协议。4.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应商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4.1.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4.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及设计联络、检验、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协助、验收、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1.5“采购人”系指通过招标采购,代表用户接受合同设备及服务,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单位。4.1.6“供应商”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的经济实体。4.1.7“用户”系指接受合同设备及服务的最终用户4.1.8“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设备安装和运转的地点。4.1.9“验收”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人指派的确定的用户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设备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4.1.10“天”指自然天。4.1.11“原产地”系指设备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4.2、适用范围4.2.1本条款适用于没有被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4.3、合同范围4.3.1仅限于提供项目咨询服务。4.4、技术规格和标准4.4.1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标准相一致或高于此标准。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设备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54.4.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对于进口设备应提供中、英文文本。4.5、包装4.5.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安全运抵现场。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4.5.2在包装箱内每件包装应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使用维修手册等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规定的文件。4.6、运输标记4.6.1供应商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1)收货人(2)合同号(3)目的站(4)设备名称、箱号(5)毛重/净重(公斤)(6)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4.6.2凡重达两吨以上的包装,供应商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以国际或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贸易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4.7、交货条件4.7.1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传真或特快专递通知采购人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供应商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给采购人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设备名6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4.7.2合同要求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负责装卸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4.7.3采购人代表收到货物的签单日期为设备的交货日期。采购人代表指签收和验收货物的采购人工作人员。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日期视为设备的交货日期。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见合同特殊条款。4.7.4供应商发运的设备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4.7.5供应商须派遣人员在每批设备到货时至到货现场负责卸货。4.8、装运通知4.8.1供应商应在设备装车完成12小时内以传真通知采购人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载运车名、车号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供应商应将其重量和尺寸通知采购人。本设备中不允许夹带有易燃品或危险品。4.8.2在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于供应商延误了以传真通知采购人上述内容而使采购人未能按期接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9、付款条件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有规定。4.10、技术资料4.10.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准备在技术条款中规定的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随设备送到采购人,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合同生效后15天内,供应商应将经采购人认可的项目具体实施的各类详细实施方案提交采购人。4.10.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购人所编纂或准备的报告,全部有关资料以及其他辅助记录或材料将都是采购人的绝对财产,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7这部分财产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供应商雇用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10.3供应商保证不将采购人提交的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第三方介入货物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并将有关资料仅用于这些目的。4.10.4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应商不应使用本合同条款第4.10.2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10.5除了合同本身以外,本合同条款第4.10.2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采购人的财产。如果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采购人。4.10.6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规定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须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技术文件,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4.10.7上述技术文件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4.10.8技术文件均应按“技术规格及要求”要求提交并经采购人确认。4.10.9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工作而导致损失的责任。4.10.10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4.11、价格4.1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为其所供设备和服务而要求采购人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4.11.2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设计联络、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本合同项下不另计供应商人员的加班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4.11.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供应商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总价包括勘察调研费、设计编制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合同总价见合同书,分项价格见分项价格清单。84.12、质量保证4.12.1供应商要充分开展调研,根据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进行合理设计。4.12.2《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须通过采购人审核及专家评审。4.12.3供应商须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后期采购人涉及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招标采购、系统开发、系统运行及验收环节,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相关系统开发服务供应商做好服务工作。4.12.4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需求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体系和联络人机制,今后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4.12.5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并提供本项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4.12.6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质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4.12.7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的设备和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不会因供应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产生故障。4.12.8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响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4.12.9供应商还应保证合同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应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4.12.10任何与保证不符发生时,采购人应立即书面通知供应商。接到上述通知后,供应商应立即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14天内,未作答复,采购人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4.12.11如果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从合同款或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4.12.12如果任何缺损部分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或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修补,则采购人可在通知供应商后自行修补缺损,其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但不影响9合同规定的供应商责任;经供应商认可,采购人可对细小缺陷进行修理或调整,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12.13关于设备的集成、维修服务、技术支持和培训的质量保障与后期服务,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规定和承诺的事项执行。4.12.14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必须已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许可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4.13、检验和验收4.13.1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提供完整的详细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文件、技术资料、清单等,通过采购人审核及专家评审视为验收合格。4.13.2供应商必须确保编制方案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专家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13.3检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涉及的赔偿条款按本合同条款第4.14条中规定执行。4.13.4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时间和细节在合同中规定。4.13.5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检验、测试和验收的结果均不免除供应商的合同责任。4.14、索赔4.14.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咨询/设计服务义务,或因服务内容或质量未达到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目标编制要求,并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未能完成整改的,乙方应按本项目报酬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累积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报酬总额的20%。4.14.2供应商如未按规定的进度完成编制工作,每超1个日历日,支付款项时时扣除合同价的1%。4.14.3编制成果在评审过程中,每发生一次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支付款项时扣除合同价的5%。4.14.4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本项目报酬,自规定之日起,每延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4.15、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104.15.1如果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罚款和/或终止合同。4.1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4.15.3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4.15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供应商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采购人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比率为:(1)第一至第四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该批货物金额的0.5%;(2)第五至第八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该批货物金额的0.8%;(3)第九周后,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该批货物金额的1.0%延期交货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如果供应商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而供应商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额。4.16、不可抗力4.16.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则可适当延长履约期限。4.1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4.17、争议解决4.17.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17.2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应继续执行。4.18、违约终止合同114.18.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设备。(2)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4.18.2一旦采购人根据第4.18.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采购人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设备或者继续完成未履行的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供应商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19、变更事项4.19.1采购人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变更事项通知,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为合同特别制造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图纸、设计等;(2)包装运输方式;(3)交货地点:(4)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4.19.2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修改所带来的费用变化及交货期的变化,经采购人确认后,双方签署《合同变更协议》,该协议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供应商对变更事项有异议,可协商解决,但不得停止变更内容的执行,否则视为违约。4.19.3任何修改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并适用其他条款。4.20、合同修改4.20.1除非买卖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否则不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4.21、转包与分包4.21.1本项目禁止转包4.21.2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能就部分或全部合同进行分包。12-4.21.3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供应商保证分包商在执行分包合同时应遵守分包部分的合同条款。4.22、适用法律4.22.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4.2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4.23.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买卖双方所有往来信函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4.23.2除技术规格及要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4、通知4.2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对应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4.24.2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信息,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信息仍视为有效。4.25、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4.25.1除了供应商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采购人为上述内容向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供应商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佣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该保密义务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4.25.2除合同本身以外,4.25.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采购人的财产,若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采购人。4.25.3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4.25.1款所列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仅享有为履行合同目的的有限使用权;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13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报告、技术方案、衍生数据等)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可获得专利或著作权保护,均归采购人独家所有。4.26、合同生效及其他4.26.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定稿文件。4.26.2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与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指导、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4.26.3商务合同应包括招标人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4.27、合同终止与暂停4.27.1合同终止当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4.27.2违约通知如果供应商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采购人将通知供应商,要求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4.27.3供应商违约时终止如果供应商:(1)在十五天内未能遵守本合同条款第4.27.2条的通知;或(2)没有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服务内容分包出去;或(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则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通知,七(7)天后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逐出现场。任何此种驱逐或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权力。在此种终止后,采购人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承包商完成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27.4在合同执行完成之前,采购人没有义务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款项。144.27.5采购人违约时的终止如果采购人:a)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b)一直未履行其本合同项下义务。供应商在向采购人发出采购人违约通知十五天后可终止合同,任何此类终止均不应损害合同项下采购人的任何其他权利。4.27.6在发生本条款第4.26.5条所述终止时,供应商应有权立即将在现场的所有供应商的设备运离。4.27.7合同暂停采购人可指示供应商:a)暂停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b)暂停发运进度计划中规定时间(或者如未规定时间,按拟定的适当发运时间)准备运往现场的合同货物或供应商的设备;c)暂停安装业已运至现场的合同货物。当阻止供应商按进度计划发运或安装合同货物时,即应认为采购人已下达了暂时停工的指令,除非此类阻止是由于供应商的违约引起。在暂时停工期间,供应商应保护并保障处在供应商的工厂或其他地方或现场(视情况而定)受到影响的工程或合同货物免受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4.28、保险4.28.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由供应商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工程中的毁损或灭失以完全重置价格用人民币进行全面保险。4.28.2供应商应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110%)投保一切险。投保期限为从供应商制造厂或仓库发运开始至交货地点。货物保险将由供应商办理、支付,并以采购人为收受益人。4.28.3供应商应对现场为系统设备和材料进行安装、测试和试运行等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人员投保人身险及其他有关的险别。4.28.4采购人人员参加联络设计会议、监造、出厂检验和培训的人身保险及其他险由采购人负责。154.28.5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任何时间,出示根据合同要求其取得的任何保险单或保险证明以及保险费的收据。4.28.6如果供应商未能出示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证明,则采购人可办理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采购人为此目的支付的保险费应从合同价中扣除。4.28.7本条款规定的投保所需的全部保险费均由供应商支付。4.28.8供应商应在资信良好可靠、有能力承保并为采购人接受的保险公司投保。4.28.9本条款所列的投保手续以及保险索赔由供应商负责办理。4.28.10供应商应尽全力进行保险安排,以保证索赔事件发生后在短时间内予以妥善解决,并使采购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4.28.11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五、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未列明的适用合同一般条款。5.1定义5.1.1采购人:本合同采购人系指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5.1.2供应商:本合同供应商系指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5.1.3现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地址。5.2合同范围5.2.1服务时间要求: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8日。5.2.2服务范围包括: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要求,湖北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由供应商对“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申报/审批的相关工作。2、项目概述: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效益及风险分析、编制依据、主要结论与建议进行编制。3、需求分析与建设必要性:准确分析目标及定位,根据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求,通过体系化的内外部环境分析,确定业务需求、数据需求、功能需求、安全需求、非功能性需求、辅助性需求、建设必要性等内容。4、总体设计:对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行整体设计,明确切实、可行的软硬件架构及关键技术路线。5、建设方案:对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行分项设计,明确标准规范、信息资源及数据库、应用软件、网络系统、数据处理及存储系统、安全系统、运行维护、软硬件配置清单等内容。176、信息安全设计方案: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方案、密码应用设计方案、国产化设计方案、数据安全设计方案。7、信息化共享整合和集约建设方案:含政务资源共享整合、政务数据需求、网络及硬件集约等内容。8、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明确领导和管理机构、项目实施机构、运行维护机构、项目招标方案、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相关管理制度。9、项目影响及效果分析: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并评估项目风险并提出避免风险和应对风险的对策。10、人员配置与培训:明确人员配置计划、人员培训方案。11、项目实施进度:明确实施进度计划、实施验收要求。12、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根据国家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设计方案需对项目投资概算进行测算,要求项目投资概算框架设计合理,经费预算测算按照鄂财预发(2023)40号文有关要求进行编写,投资概算依据合理。其中应用软件投资需详细说明每个模块的开发工作量。13、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含风险识别和分析、风险对策与管理。14、成果要求:按照《湖北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编制《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该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各项需求编制,须通过采购人审核及专家评审。15、咨询服务提交成果:(1)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3套;(2)上述成果需提交书面文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或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盖章的书面文件扫描件。5.3付款方式和条件:5.3.1本合同款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343800.00元)5.3.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采购人确认的发票;(2)经采购人确认的验收意见,项目完成后,采购人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18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未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有效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决拒绝或者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3.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工作,验收后一个月(30个日历日)内支付全款共计人民币叁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343800.00)。5.4.违约责任5.4.1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本合同一般条款第4.16.1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自延期之日起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总额8%的违约金,延期超过60日,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采购人所支付款项,并赔偿因违约而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5.4.2在合同责任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第七部分《技术服务要求》规定的职责提供服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在收到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采购人所支付款项。5.4.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将项目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供应商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供应商还应补足。5.4.4如违反知识产权和资料保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应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全责,同时应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4.5供应商违反采购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除应向采购人赔偿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5.4.6除上述违约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所指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5.5不可抗力:5.5.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14天内。195.6知识产权供应商应承诺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成果全部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起诉或权利追索;并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致使采购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全部费用。若最终认定服务成果存在侵权问题,供应商需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侵权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使用侵权内容、修改服务成果至不侵权状态、更换侵权部分等,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六、服务清单序号服务项目名称要求及备注单位数量类别1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技术方案详见第七章节“技术服务要求”项1咨询服务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七、技术服务要求序号名称服务内容1咨询工作的主要内容方案应遵循国家标准、湖北省标准及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方案先进性。方案应满足现有业务能力需求,同时兼顾考虑未来可能的业务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与兼容性。充分考虑建设条件及现状,保证方案可实施。系统配置合理、在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前提下尽量减少投资,经济实用。2方案的编制应规范化、标准化,方案中的文字、名词、图形符号、计量单位等,都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委标准。3要求提供包含全套纸质、电子版的成果文件,有序移交采购人。4包括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梳理和编制项目(集成包)采购需求,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集成包)招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技术支持工作,站在设计的角度审查有关变更资料,参与项目初验和终验,并提出意见。5《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后,供应商项目组主要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撤离,须配合后期建设相关工作。20八、质量保证方案8.1项目管理控制项目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的一项任务。通过实施有效的项目管理,保证本项目能够按工作范围要求、按时间、按质量完成。在我公司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包含以下这些关键性活动,每一个咨询人员必须执行和良好的完成这些任务。项目计划、执行和监控;制定周密完整的项目计划,定义项目任务、子任务及任务的依赖关系、顺序、时间、资源安排;控制项目按计划执行,对出现的偏差做出必要的纠正措施;监督、确认项目当前状态:项目协调与沟通;针对项目时间、进度、任务执行情况、资源、各方配合等方面协调项目组与用户项目组的关系;协调项目组内部关系;每周召开项目组内部例会。风险管理制定风险防范计划监控项目情况,发现潜在风险评估、定义风险的范围、影响制定风险防范策略,执行风险防范措施质量管理制定并执行项目质量计划制定项目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项目质量流程组织项目质量活动,如设计文档审查、测试等监督项目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偏差作出适当判断,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制定项目测试计划,保证测试执行的质量文档管理,包括文档命名、规范、版本的控制,文档归档和分发变更管理制定变更管理计划(任务、流程、责任、组织)21变更识别、确认变更范围及其影响评估应变措施制定应变措施执行及记录其他定义项目组织结构、所需人员,有效组织全体项目成员投入项目工作中,保证项目资源的有效使用有效控制项目费用对项目全程执行我公司规定的涉密管理标准规范8.2项目质量控制1.为有效保障本次项目的咨询服务质量,防止发生质量异常,提升效率,确保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咨询机构质量监督管理纳入公司总体质量管理体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主管组织对质量进行控制。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等规范文件进行,严格遵循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2.质量改进对存在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改进措施的效果,直到合格为止。3.文件要求:3.1各部门按国家/国际标准要求实施相关文件要求,并作好相关质量记录。3.2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3.3文件控制: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和记录应指定管理部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以管理控制。并建立文件目录。每一份规范化程序文件的制定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每年的管理评审时进行适宜性、有效性评审,确定是否需要更新,体系文件更新后要重新进行审核,并再次批准;>文件的版本、修订状态在文件中有标识,文件更改标识体现在修订状态上,文件更改按《文档管理制度》进行;》确保使用场所具有适宜版本的有效文件,便于使用;>确保文件保持清晰、完好,易于阅读、识别、调阅及追溯;确保外来文件原稿已作标识,并控制其分发;特别关注国家、行业的标准和管理文件的最新版本的收集和管理、发放;22预防作废文件被误用,假如因任何目的需保存以备用时,则应作出适当鉴别(加盖作废章、保留章),并加以控制。质量方针和质量总目标质量方针:技术先进、诚信服务、用户至上。8.3质量保证措施1.组织管理保证措施选拔质量意识强,领导水平高、施工经验丰富、职业素质好的人员担任项目的主要管理者,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有效组织人力、设备、物资等资源,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质量目标。2.强化项目的技术、质量、检测力量根据本项目工程量大、工期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摒弃不适应高标准要求的习惯作法,依据相关标准,充分利用自有的检测设备进行项目实施。精选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分别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实施人员。3加强对员工的思想和技能教育坚持“始于教育、终于教育”的原则,把对参建本项目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从业能力的培训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有计划、有组织、分对象、分阶段地组织实施,以保证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4、制定完善、明确的技术标准认真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管理新机制,制订高于国家和部颁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明确项目部各职能业务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主控要素和参与要素及质量职责,强化质量自控能力,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以全面创优为目标,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5、严格执行岗位质量责任制度和质量目标考核制度逐级签订、落实质量包保责任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每个项目明确质量具体责任人,施工过程跟踪考核,实行工程质量直接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的分配制度,使质量责任落到实处。23保密承诺书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甲方):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何条款的行为,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保密责任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从事甲方相关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和负责的态度,严格保守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或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2、乙方除履行职务需要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秘密的甲方员工)知悉属于甲方或虽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无论乙方是否因此获得利益。3、乙方应当于合同结束前或者于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请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或甲方授权乙方持有的第三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凡记录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4、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利用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服务。二、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1、本协议所指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242、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项目合作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方法等。公司(单位):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4a投权代表签(盖)日期:20256.4章25网络安全承诺书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何条款的行为,由本公司(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2、本公司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项目经理严新开5、本公司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二、本公司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存储、提供连接下列信息1、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信息、新闻(包括从Internet上下载的信息内容);2、不传播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等信息内容;3、不传播保存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信息内容,特别是(涉黄、涉赌、涉毒、淫秽、反动、非法贩卖、虚假广告等)信息;4、在Internet播放的信息内容须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下载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5、不从事侵犯版权的行为,包括提供下载、传播等行为;6、不对国家禁止的信息、虚假信息进行播放、讨论、传播、存储、广告、提供连接、提供空间、域名解析;7、建立和完善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将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防止违规网站重新申请域名继续从事违规经营活动;8、严格落实域名申请者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对进行域名转让并提供他人使用的必须重新注册,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予以注销;269、所有服务器开放WEB服务的域名均要备案,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所有WEB服务必须先备案后连网。10、在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网站涉黄和违规时,配合停止域名解析,同时将域名持有者的全部其他域名暂停解析,对主机进行封存备查,及时上报认定部门处理,将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予以监管。三、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网站开通按照武汉市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到指定网站备案,交实行先备案后6上机的要求。2、按指定的备案信息详细真实填写(如客户名称、联络方式及IP地址、域名等),填写公安部门要求登记的资料,接受***门检查。3、遵守落实有经营许可才经营的原则,不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之外的业务。4、不使用任何手段从事危害网络运行和侵犯其他客户利益的黑客行为。四、违法处理若本公司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请电信直接屏蔽IP处理或将主机停机,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本公司责任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本公司(单位)的客户,将严格遵守上述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要求,若违反本承诺书条款的行为,由本公司(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普科,企公司单位: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跨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2025、2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湖北省内政府采购信息技术服务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我司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2412.66万元,资产总额为2575.79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W1000万元从业人员W100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W50万元、从业人员W10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04日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