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惠民活动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
合同编号:370283045001202500009_004
合同名称:2025年平度市文化惠民活动
项目编码:SDGP370283000202502000105
项目名称:2025年平度市文化惠民活动
采购人(甲方):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平度市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A区
联系方式:88365968
供应商(乙方):青岛德善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长江路15号上品广场B座1108室
联系方式:13573200515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4
主要标的名称: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5.8万元
合同金额:2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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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度市文化惠民2025活动购买服务合同2025年6月4日甲方(购买主体):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承接主体):青岛德善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甲方(购买主体):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A区法定代表人:李培强乙方(承接主体):青岛德善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5号上品广场B座1108室法定代表人王祥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2025年平度市文化惠民活动服务。2.乙方为本次活动配备舞台、LED大屏、背景、音响、视频剪辑、高清摄像、微信直播等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编导、摄像、导播和技术保障人员。3.服务地点:活动地点。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2-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活动所需的舞台、LED大屏、背景、音响、视频剪辑、高清摄像、微信直播等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编导、摄像、导播和技术保障人员,全程保证活动高质量开展。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第一包“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金额为(大写):壹拾陆万贰仟元整,人民币(¥16.2万元)第二包第35届“平度之夏”系列活动,金额为(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人民币¥28.8万元)。第三包“欢度国庆”系列活动,金额为(大写):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万元)。第四包2026年“迎新春”系列活动,金额为(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元整,人民币¥25.8万元)。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捌拾万捌仟元整,人民币(¥80.8万元)2.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度海尔路支行银行账号:235152147125第四条款项支付付款途径:甲方按合同约定,按照项目服务要求完成演出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一次性付款:活动举办完成后一次性付清,资金支付以市财政局实际拨付时间为准。第五条演出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3-乙方确保演出前后施工以及演出过程中不出现任何事故,制定《演出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出器材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演出过程安全及演出设备的安全等,由以上原因出现的安全事故采购人概不负责。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4-(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分包给第三方承担。4.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7.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8.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10.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6-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分包第三方承担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7一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4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A区。-8-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平度市文化和单位名称:青岛德善居文旅游局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字):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5号上A区品广场B座1108室电话:0532-88387095日期:2025年6月4日电话:13573200515日期:2025年6月4日-9--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惠民活动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