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果配送服务 水果配送供应商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第二看守所2025)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5-01205
二、合同名称: 在押人员水果配送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5-01205
四、项目名称: 在押人员水果配送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地 址: 东莞市莞长路牛山路段第二看守所
联系方式:13825780567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宏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塘唇沙海路33号101室
联系方式:13342661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在押人员水果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680000.00元
合同金额: 76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莞市第二看守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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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水果配送服务采购合同条款0在押人员水果配送服务采购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乙方(中标人):东莞市宏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在押人员水果配送服务采购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项目编号:441901-2025-01205)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在押人员水果配送服务采购;2、采购预算金额:7,680,000.00元;3、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5-01205。二、合同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2年,合同生效之日自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2、配送地点: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或甲方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1、由甲方每月结算一次。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用户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五、服务内容及要求、定价方式及中标价格(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水果2、采购数量: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约8500人,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关押量而定。3、总体要求(1)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2)乙方需承诺所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4)投标商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5)乙方必须负责中标商品的运输、常规性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每月向甲方提供质量检测报告。(6)商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7)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9)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除赔偿上述损失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如下处罚: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3000元,以此类推。(10)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我单位申请。(11)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12)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3)乙方需提供水果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确保无污染、无农药残留;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件需要进行检测的,甲方通知乙方安排专员随行前往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乙方不安排人员随行进行检测的,视为认同检测结果;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4、具体项目要求(1)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分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协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2)当天配送的某类水果应为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确保外观、大小、色泽、口感等无巨大差别;如当天配送的该类水果包含多产地、多品种的,外观、大小、色泽、口感等可能存在巨大差别的,应提前跟甲方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方可配送。(3)如配送水果为苹果的,乙方提供的苹果的果径应W75mm。(二)定价方式1、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http://dgdp.dg.gov.cn)发布的当期的监测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甲方所需的供应品种,则参考同期时段东莞市公安局提供的同类货品基准价或对细村市场零售价进行抽样调查,对比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基准价的制定。2、供货产品单价=供货产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的商品数量结算。3、如监测价格表内无对应价格参考,则由双方协商定价。乙方的各类食品的单价应以批发价供应,不得因节假日货物供应紧张等原因抬高价格高于周边市场单价;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供货商自行承担。4、定价周期:每周更新一次,乙方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甲方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三)中标下浮率:7%;(大写百分之柒)。六、配送要求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商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商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2、交货地点:东莞市第二看守所。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4、运输要求:(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具备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臭氧机等;(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3)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4)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5)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6)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7)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8)乙方应使用冷链保鲜车进行运送,确保水果新鲜。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6、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甲方通知时约定,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7、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七、守密要求乙方在实施商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商品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八、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合格的商品,乙方必须包退包换。2、乙方须对甲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4、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商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商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商品。5、商品有包装的,商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6、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7、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乙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第一次发现乙方将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乙方将被处以10000元的罚款,第三次发现乙方将被处以15000元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超过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品问题,乙方须负担全数的医药1费,甲方将取消该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九、验收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十、应急保障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针对恶劣天气、特殊或紧急情况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十一、规章管理制度乙方应具备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管理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制定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以及齐全的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十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十三、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税费勺应由乙方承担的税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壹式伍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东莞市宏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月花法人或签约代表:法人或签约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寮步缪边分理处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30200190010006097地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塘唇沙海路33号101室电话:电话:13342661666签约日期202年于月21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果配送服务 水果配送供应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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