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渠道 混凝土管安装采购合同公告(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0780904822025201                     

二、合同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LBZC2025-C2-020056-GXHC                         
四、项目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傍山路裕达新世纪4栋                        
   联系方式:0772-6621082                         
   供应商(乙方):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桂中大道延长线与华侨纵六路交叉口西南角(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6号楼2层4号)                         
   联系方式:0772-42667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08164.4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45日历天。项目经理:罗清香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51656669  

    2.合同金额(元):808164.4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施工合同2025.5.29.pdf

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承包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5月合同协议书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肆角柒分(¥808164.47元)o4.承包人项目经理:罗清香。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45天。9.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承包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单位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6号楼2层4号电话:0772-6621019,电话:0772-4266758邮箱:xbslgg@163.com,邮箱:278902345@qq.com信用代码:12413024990669786T户名: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银行账号:72000500000000001985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5日(盖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单位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289号国投金街6号楼2层4号电话:0772-6621019电话:0772-4266758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2025年5月《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XBZC2025-C2-00393-GXHC》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合同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1.1.2.3承包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罗清香,身份证号号码:******************,执业证书号:桂245151656669技术负责人:宁柱修,身份证号号码:******************,职称证号:1215853专职安全员:何花,身份证号号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水安C202400009231.1.2.5分包人: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6监理人: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完工验收后一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10)其他合同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并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2.3.3发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但发包人对承包人在使用上述资料时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不承担责任。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协助解决对承包人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2.8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2.8.1施工场地应具备的施工条件及提供的时间:/。2.8.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接入地点和提供时间:/。2.8.3施工场地外部道路通行权提供时间和要求:/。2.8.4与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关系的说明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合同的提交时间和要求:/。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困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10其他义务(一)办理有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按照《建筑法》规定,鼓励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其费用,并按供电部门规定向供电部门(或发包人)交纳水、电费。发包人提供的接电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另外,施工通讯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2)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3)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4)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6)对上述(1)~(5)项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9)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宣传、监督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按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2每月25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3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降尘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降尘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6承包人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周围管线(含地上及地下)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探明并负责保护。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和维护、清场等费用。(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凡属于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发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1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与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12)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四)鼓励承包人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工程建设。(五)执行自治区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采用的模板、支撑及脚手架以钢模板、钢支撑为主,不使用松木及其包装材料。木质模板及仿材尽量就地采购,避免长途转运。4.2履约担保□不提交履约担保☑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按成交金额的2%,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4.3分包本工程不得分包。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口4.7.1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口4.7.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专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4.7.3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0日,且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按未履职处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后报请自治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结果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公布不良行为记录。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设备状况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8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投标时不得做竞争调整。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2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年月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50㎜的雨日超过1天;(2)10级以上的持续1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2天;(4)日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大于2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6级以上的地震;(7)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算。(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3)承包方必须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以工程款项未支付等其他因素停工,除双方另有协商外;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承包人在合同工期内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政策性调整和发包人等因素暂停施工所产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照计。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商定。。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项目划分结果确定。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达到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要求的优良标准。达到优良的奖金为:无。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及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3本项目送检的材料样品、试块等试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查收设备规格及数量,并保管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因承包人保管和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者遗失的,由承包人照价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数。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水泥、钢筋、块石、砂、碎石、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及有必要的材料等。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缺)或重复计算等。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期内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漏(缺)或重复计算等原因所造成合同价款的增加或减少在合同总价的±5%范围内的不予调整,超过或减少的费用在合同总价的±5%范围之外的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具体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其中材料价格参考按2025年《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2期来宾市除税价计取,来宾市没有信息价的按同期柳州、南宁信息价计取。以上都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计取。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签订施工合同后10天内支付,最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3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全部扣清。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签约合同价格;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肆份。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包含合同外)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中将22%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付至总合同金额的80%止暂停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7%;待本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且工程无缺陷的,支付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无息)。17.4质量保证金□17.4.1.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17.4.1.2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17.4.1.3在工程项目完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肆份。17.5.3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结果为最终结算造价。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6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承包人组织;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起算日按通用条款19.1和19.7的约定,终止日按专用条款1.1.4.5约定。19.7保修责任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完工验收通过后一年;保修范围:施工合同内所有建设内容。保修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承包人;投保内容: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的3‰,由发包人在办理开工手续前垫支,由承包人承担);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相关规定,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或投入使用)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自行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投保。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由承包人自行投保;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保险条件:/。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额不足的补偿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有投标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附加条款25.1对承包人的要求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3.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4.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5.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5)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全部人员和机械时,作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6)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专款专用,挪用、扣减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且不服从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发包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直至终止合同。6.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7.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8.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9.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单位自觉接受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期间,除特殊情况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不在岗的视为缺勤,并按缺勤处理。12.承包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尊重地**府、依靠地**府”的原则,加强与地**府的沟通和联系,服从地**府的指导。尊重当地的民风民情,入乡随俗,搞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13.项目工程经验收后一年且无质量问题的,承包人申请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28日内一次性退还。1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的,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25.2发包人所有付款(含预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签订施工合同时标明),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发包人。25.3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商定如采用银行保函,可采用如下格式或银行提供的格式。履约保函(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o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1.担保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2.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预付款担保函(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o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1.担保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2.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承包人(全称):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_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为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处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跑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在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_3_%。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肆拾肆元玖角叁分(¥24244.93元)。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它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总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招标编号:LBZC2025-C2-020056-GXHC投标总价(小写):808164.47元(大写):捌拾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肆角柒分投标总报价(A):捌拾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肆角柒分(填入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编制时间:2025年05月18日 ̄ ̄ ̄ ̄工程项目总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1南泗乡陈寺村渠道793565.052项目公示碑安装800.003混凝土管安装1870.284其他工程11929.145措施项目0.006其他项目0.00合计808164.47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 ̄ ̄ ̄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1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1南泗乡陈寺村渠道793565.051.1渠道01L=426m228677.831.1.1500101003001土方开挖m³304.089.812983.026.31.1.25001010100010.6m³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自卸汽车运输,运距3kmm³102.2433.213395.396.11.1.3500103001001回填土石方,机械夯填土石m³122.2617.342119.9913.11.1.45001010100020.6m³挖掘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3km(开挖除回填外弃土)m³181.8232.095834.606.11.1.5500109001001C25砼底板,厚100mmm³55.38544.7730169.3614.51.1.6500109001002C25砼边墙m³170.40518.7088386.4814.51.1.7500110001001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装/拆除m²1448.4055.2780053.0714.31.1.8500109009001伸缩缝m²22.44137.073075.8515.11.1.9材料二次搬运00.000.001.1.10500113009001人工装、卸畜力运输,水泥,装、运、卸150mt79.1025.682031.292.11.1.11500113002001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砂料,装、运、卸150mm³123.3333.144087.162.11.1.12500113002002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碎石,装、运、卸150mm³195.6833.146484.842.11.1.13500113009002人工装、卸畜力运输,钢模板,装、运、卸150mt1.7831.9056.782.11.2渠道02L=961m509137.231.2.1500101003002土方开挖m³703.059.816896.926.31.2.25001010100030.6m³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自卸汽车运3kmm³226.4433.217520.076.11.2.3500103001002回填土石方,机械夯填土石m³268.6117.344657.7013.1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 ̄ ̄ ̄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2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1.2.45001010100040.6m³挖掘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3km(开挖除回填外弃土)m³434.4432.0913941.186.11.2.5500109001003C25砼底板,厚100mmm³122.79544.7766892.3114.51.2.6500109001004C25砼边墙m³374.16518.70194076.7914.51.2.7500110001002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装/拆除m²3210.6055.27177449.8614.31.2.8500109009002伸缩缝m²49.50137.076784.9715.11.2.9材料二次搬运00.000.001.2.10500113009003人工装、卸畜力运输,水泥,装、运、卸200m,水泥t174.1128.574974.322.11.2.11500113002003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砂料,装、运、卸200mm³271.4736.759976.522.11.2.12500113002004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碎料,装、运、卸200mm³430.6936.7515827.862.11.2.13500113009004人工装、卸畜力运输,钢模板,装、运、卸200mt3.9335.30138.732.11.3渠道03L=175m38718.941.3.1500101003003土方开挖m³43.009.81421.836.31.3.25001010100050.6m³挖掘机挖装淤泥、流砂,自卸汽车运3kmm³26.2533.21871.766.11.3.3500103001003回填土石方,机械夯填土石m³22.4017.34388.4213.11.3.45001010100060.6m³挖掘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3km(开挖除回填外弃土)m³20.6032.09661.056.11.3.5500109001005C25砼底板,厚100mmm³15.75544.778580.1314.51.3.6500105006001M7.5浆砌砼砖(渠道边墙)m³31.50509.5416050.5114.51.3.75001050100011:2水泥砂浆抹平面(厚2cm)m²70.0017.951256.5016.11.3.85001050100021:2水泥砂浆抹立面(厚2cm)m²210.0021.814580.1016.1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3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1.3.9500109009003伸缩缝m²5.25137.07719.6215.11.3.10500110001003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装/拆除m²35.0055.271934.4514.31.3.11材料二次搬运00.000.001.3.12500113009005人工装、卸畜力运输,水泥,装、运、卸150m,水泥t10.0425.68257.832.11.3.13500113002005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砂料,装、运、卸150mm³20.4533.14677.712.11.3.14500113002006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碎石料,装、运、卸150mm³13.6533.14452.362.11.3.15500113005001人工装、卸畜力运输,烧结砖、混凝土预制砖,装、运、卸150mt66.0328.271866.672.11.4过路盖板9座13926.121.4.1500110001004普通平面木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m²52.98108.575752.0414.31.4.2500109001006C25砼盖板,厚10cmm³4.36616.422687.5914.51.4.3500111001001一般钢筋制作安装,人工t0.866379.645486.4914.41.5过路涵管(4m)3104.931.5.1500101003004土方开挖m³10.489.81102.816.31.5.2500103001004土石方回填m³3.7117.3464.3313.11.5.3500109010001风镐凿除路(地)面混凝土m³1.61152.94246.2314.11.5.4500109001007C25砼管座m³0.84518.70435.7114.51.5.5500103007001公路基础,碎石,压实厚20cmm²8.0643.96354.3213.11.5.6500109011001公路路面,C25砼,压实厚20cmm²8.06112.30905.1414.51.5.7500109009004伸缩缝m²0.61137.0783.6115.11.5.8500105006002涵帽,M7.5浆砌实心砖(MU15300*190*140)m³1.40509.54713.3616.1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4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1.5.9500105010003涵帽,1:2水泥砂浆抹平面,平均厚2cmm²0.9417.9516.8716.11.5.10500105010004涵帽,1:2水泥砂浆抹立面,平均厚2cmm²8.3721.81182.5516.1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5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永久设备及未计价装置性材料单价(元)安装单价(元)永久设备及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元)安装费(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2项目公示碑安装0.00800.00800.002.1500114001001项目公示碑座1.000.00800.000.00800.00800.002.13混凝土管安装959.60910.681870.283.1500112004001预制混凝土管安装,预制混凝土管水泥砂浆填缝,公称直径800mmm4.00239.90227.67959.60910.681870.2814.1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 ̄ ̄ ̄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第6页共6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4500114002001其他工程%1.50795275.7311929.142.1合计808164.47投标人: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05月18日中标(成交)通知书广西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LBZC2025-C2-020056-GXHC采购文件中的兴宾区2025年南泗乡陈寺村委水利渠道项目-分标1,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808164.47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黄工电话:0772-6621020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电话:0771-5784039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0日AI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渠道 混凝土管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