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万盛经开区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技术服务采购

万盛经开区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WSQ25C00008
二、合同名称:万盛经开区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技术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WSQ25C00008
四、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技术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万盛经开区塔山路9号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13647672262
供应商(乙方):拓土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一路1号世纪花园1幢14-2
联系方式:183151675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测绘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698000.0000
合同金额:¥69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5 17:56: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5 17:56: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工作发包方(甲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揽方(乙方):拓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签订地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1/12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承揽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发包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发包方”、“承揽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发包方或共同承揽方。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2/12技术服务合同发包方(甲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法定代表人:罗玉平项目负责人:李培柳联系方式:13647672262通讯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承揽方(乙方):拓土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龙湖源著天街20栋20层法定代表人张坤张涛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883463860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龙湖源著天街20栋20层电话话:传真:电子信箱:3/12本合同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拓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万盛经开区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范围及内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工作范围内开展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工作。2.技术服务的方式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重庆开展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8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耕保专班王〔2025)2号)相关文件要求及,以市级下发的调查范围为工作底图,通过优于0.5米高分辨影像和实地调查核实,对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的图斑开展利用情况的细化调查,全面摸清自然撂荒成林,种植花椒、油茶,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果林及中药材等情况,以及标注恢复属性图斑中长期未耕种自然撂荒成林和其他种植林木成林,坑塘是否硬化等情况;统筹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未实施、因灾损毁、种植生态林和经济林等具体位置、分布、面积,建立专题数据库,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对市级主管部门的核查意见要4/1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一一响应并完成核查整改,提交整改后成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市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工作结束为止,乙方应当提交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或经甲方验收确认的项目成果。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市级相关技术要求提交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或经甲方验收确认的项目成果。4.执行技术标准:(1)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重庆开展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83号);(2)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工作的通知》(渝耕保专班(2025)2号);(3)市级相关技术要求文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5/121.计费依据: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成交价。2.技术服务费:该技术服务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6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圆整),该技术服务费为含税包干价。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在约定的期限内项目成果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或经甲方验收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付款资料及等额合法发票,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应付款。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工行重庆龙湖银行户名:拓土发展有限公司账号:3100086609025925932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涉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及涉及的商业秘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对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归属的约定:本项目全部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成果。乙方保证基于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或6/12者服务,甲方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发生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第七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之前,乙方已有科技成果为:无第八条:双方义务:1.甲方的义务(1)协助乙方收集相关基础资料;(2)协助乙方在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工作经费;(4)提供相应办公场地,保障乙方顺利开展工作。2.乙方的义务(1)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应及时调配人力、物力,以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工作;(2)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应尽快反馈给甲方,双方共同研究寻求解决措施;(4)乙方应对成果资料高度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建立安全保密生产制度,落实安全保密生产责任,确保人7/12身和财产安全。乙方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涉密等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履行;若乙方不具备完成工作能力,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违约条款1.甲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只需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量折算的相应工程费,无需支付相应工程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2)如因甲方变更本合同约定委托技术服务的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基础资料重大错误、或因所指定工作区域后又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费用,且乙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提交时间和地点提交成果;(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项目技术服务费的,甲方均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资金占用费、利息和逾期利息等)。8/12(4)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调整规模、范围、技术标准、进度等或终止本项目,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无需向乙方作出任何补偿。2.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或经甲方验收确认的项目成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总额的0.1%计算;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违约责任、补偿费等);(3)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未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或未经甲方验收确认的项目成果等)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若因此导致逾期提交成果资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2)项处理。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9/12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同意将本合同第3页确定的项目联系人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作为送达人和送达地址。本合同一方发给另一方的批准、证明、确定、请求、函件及各类诉讼、仲裁文书等,均可按上述地址送达。按照约定地址寄送的,自寄出之日3内视为有效送达。受达人拒收、拒签、他人代签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如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予书面通知,按照原约定送达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乙方实施人员名单(以下无正文)10/12(本页为签署页)甲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110MB1J76389J单位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塔山路9号电话:023-48291092开户银行:账号:2025年6月5日乙方:拓土发展有限公司(盖章)内(签名缓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龙湖源著南区20栋20楼电话:023-67043998开户银行:工行重庆龙湖银行开户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1层账号:3100086609025925932205年6月5日11/12附:实施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本项目岗位备注1张坤男项目负责人2苏念女外业负责人3胡高飞男内业负责人4江沁玥女涉密成果管理人员5王波男技术员6蒲洪霞女技术员7姜波男技术员8郎静女技术员9曾雄华男技术员10蒲欣女技术员11何剑春男技术员12冉旖旎女技术员13刘松男技术员14蔚福男技术员15王永娟女技术员16袁继平女技术员17张涛男技术员18白东军男技术员19欧洋宏男技术员20李燎男技术员21袁振川男技术员22成松男技术员23杨大福男技术员24何浩男技术员25余智超男技术员26孙豪男技术员1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状耕地和标注恢复属性图斑细化调查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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