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服务 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水资源中心2025)



榆林市水资源中心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JGJ-2025-CG-08

二、合同名称: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JGJ-2025-CG-08

四、项目名称: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水资源中心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圣景路榆林市水利局大楼
联系方式:0912-8192971
供应商(乙方):陕西地矿地质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57号
联系方式:158295868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
1(项)
¥1,982,000.00
¥1,982,000.00


合同金额: 1,98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04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水利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合同(定稿).pdf
榆林市水资源中心
2025年06月05日

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项目地点:榆林市委托单位:榆林市水资源中心承接单位:陕西地矿地质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人(甲方):榆林市水资源中心承接商(乙方):陕西地矿地质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榆林市水资源中心采购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服务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作范围、期限1.1工作范围本次规划确定以榆林市为规划范围,总规划面积4.36万km2,重点规划区域为榆阳、横山、神木、靖边、府谷等区市县,面积约2.71万km2。1.2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即投入相应工作。工作周期为12个月。乙方应每3个月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成果报告,甲方有权对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核。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证据,其工期可相应顺延。第二条工作任务与工作内容加快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富余矿井水收集,拓宽矿井水的利用途径,重点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优先实施主要工业园区矿井水利用工程,探索矿井水灌溉条件,把矿井水利用与矿区及周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有机结合。以达到榆林市矿井水的合理利用,促进榆林市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为区域国民经济规划、项目决策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等提供依据。2.1主要任务:1、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境内煤矿开发规划、煤矿建设和井田地质勘查及煤矿开采等资料,为矿井水调查评价提供基础资料。2、进一步收集煤矿现状建设和开发资料的基础上,逐矿开展矿井涌水量调查。3、结合境内水资源用水需求和有关水资源取用水规划,复核评价榆林市矿井水的资源量,提出当前形势下矿井水的合理利用规划方案建议。2.2工作内容1、资料收集根据本次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收集区内煤矿开发利用规划、煤矿井田布局规划、煤矿建设和开采以及煤矿井田地质勘查等资料。(1)煤矿开发利用规划资料:包括煤田开发规划、矿井布局规划等。(2)煤矿建设资料:收集煤矿建设可研、建设方案和设计与煤矿建设审批文件等资料。(3)煤矿井田勘查资料:收集煤矿井田地质勘查等资料,了解煤矿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煤矿开采充水通道和充水含水层等。(4)煤矿开采资料:收集煤矿开采历史、目前采空区面积和采空区地面对照图以及历史矿井水利用情况等。2、煤矿排水调查对境内煤矿矿井水开展逐个调查,调查其矿井涌水量、就地利用量和富余排水量以及排放方式。(1)矿井涌水量:调查现阶段煤矿开采方式、采空区面积、矿井涌水量、排放方式及矿井水主要来源等。(2)矿井水就地利用量:矿井水就地利用形式、用途和就地利用量与净化处理方式。(3)富余矿井水排放量:富余矿井水排放位置、排放形式和排放量,对排放量要进行实测。(4)富余矿井水排放后可能产生的水环境地质问题:实地调查煤矿矿井水状况和产生的水环境地质问题,分析其发展趋势。3、规划编制统计分析境内煤矿矿坑排水点的分布及矿坑排放水量,以及煤矿矿坑排水量的变化动态,评价矿坑涌水资源量。根据区内工业用水状况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规划,综合分析提出榆林市煤矿矿坑排水合理利用及规划方案建议。2.3服务质量要求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服务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2、乙方应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相关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并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第三条预期成果及知识产权3.1预期成果《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报告》及相应的附图、附表。3.2知识产权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成果用于其他目的。第四条成果验收4.1.乙方承担的任务内容:在资料收集和煤矿排水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及相关附图、附表。4.2.本合同研究周期及提交的成果资料:研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通过合同验收的成果。①提交的成果资料:提交的成果资料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报告》及相应的附图、②附表。4.3.项目验收:验收标准:乙方编制的《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报告》及相应的附图、附表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①要求。具体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a)报告内容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b)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c)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d)附图、附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验收程序:a)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初稿;b)甲方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c)乙方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d)甲方组织专家组进行终审;e),②乙方根据终审意见进行最终修改;f)甲方确认最终成果。验收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修编)》成果报告(最终纸质版)贰拾份,附图、附表(最终纸质版)拾份,电子版,③文件贰份(Wor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份)。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第五条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④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贰仟元整(¥1982000.00元)。支付方式经双方约定分二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总费用的40%作为定金,即:柒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792800.00元)。2.最终成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60%,即: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1189200.00元)。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1)甲方向乙方提交项目工作所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工作报酬。(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开展本合同有关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和工作便利条件。(4)甲方负责组织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工作。6.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和成果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乙方按第四条提交成果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材料,超过合同确定的份数,乙方除另收工本费外,不得再主张其他费用。(3)乙方负责对成果资料出现的疏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属于重大疏漏或错误的,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审查会议、回答质询、提供补充说明等。乙方应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技术服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调整补充的内容如超过原定服务范围,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承担服务时,乙方应按实耗工作量另收技术服务费。乙方应保证最终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5)保密责任: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3)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而失效,持续有效期为本合同终止后5年。4)如乙方违反本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6)乙方不得将成果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开展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7.2因乙方过错或过失造成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收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赔偿金额不应低于合同总价款的20%。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成果材料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缴纳该项目应收费用2‰的逾期违约金。因乙方原因,超过15天未交付成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7.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每延误一天,应当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总价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届时乙方为主张上述权益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9.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9.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9.4保密条款:(1)乙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员工、分包商(如有)同样遵守保密义务。(3)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持续有效。(4)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5后续技术支持:乙方应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解答甲方疑问、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超出此期限的技术支持,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盖章):榆林市水资源中心乙方(盖章):陕西地矿地质工程勘查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王致翔联系人:白皓联系电话:0912-8192972联系电话:15829586827联系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高新区圣景路水利大楼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5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阳区支行开户银行:中行临潼区人民路支行银行账号:2610095009200094837银行账号:102008439650纳税人识别号:12610800436675156E纳税人识别号:91610115221020750A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服务 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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