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采购合同公告(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HT-神木市-2025-00244
二、合同名称:孙家岔镇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神木市-2025-00648
四、项目名称:孙家岔镇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
地址:神木市孙家岔镇孙家岔村
联系方式:17319810333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源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兴达路
联系方式:135726994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孙家岔镇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1(项)
¥180,000.00
¥180,000.00
孙家岔镇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合同金额: 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9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崔家沟道路洪评合同.pdf
神木市孙家岔镇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05日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合同项目名称: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地点: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村合同编号:合同内容: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发包人: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承包人:陕西中源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承包人:陕西中源水利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项目地点为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村。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编制依据2.1发包人给承包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略第三条台合同文件3.1合同书: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3.2发包人委托书:编制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委托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和编制内容报告名称: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内容:河道走势及行洪论证分析评价第五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年月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政府批准文件等基础资料。第六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编制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孙家岔镇人民政府神木市刘石畔至崔家沟道路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4份。交付地点:孙家岔镇人民政府第七条评估总价双方商定,本合同的编制(含税价)为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第八条支付方式承包人提交成果政府水利部门审查合格后,发包人应一次性结清编制费款。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1本建设工程编制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相应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防洪评价评审通过。1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12.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孙家岔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名称:陕西中源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乔净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惠文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帐号:491011580000096209银行帐号:日期:223年8月4日年月日日期: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