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东乡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828HT20250037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澜沧县第一批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828JH202500370

四、项目名称:

2025年澜沧县第一批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东乡中学

地             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东乡中学

联 系 方 式 :

13987946270

供应商名称(乙方):

澜沧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勐朗镇南朗尚城小区2栋商铺-118、119

联 系 方 式 :

136587900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澜沧县第一批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根据学校提供的食材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将食堂食材配送到学校。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须完全满足《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财〔2022〕2号)相关要求。(详细采购需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农村文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办法>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22.6592

合同金额(万元):

22.659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至供货完成为止。 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东乡中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6 至 2025-06-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富东乡中学采购合同.pdf

学校食材采购合同甲方名称(采购方)富东乡中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园应文明忠联系人:联系电话:139乙方名称(供货人):澜沧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828MA6L4M4P9A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30828006617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世萍住所或经营场所地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南朗尚城小区2栋商铺-118、119联系人:肖秋阳联系电话:136587900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食材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本合同的附件或经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三)甲方已生效的供餐业务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二、合同期限(一)供货服务期1年,即: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止。(二)服务期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已履行部分投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品种及单价(一)预计年采购金额为226592元(本合同实际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乙方在供应甲方食材过程中所报价格应根据市场供需及经营成本合理定价,实际食材价格以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为准。(二)食材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类、肉制品类、蛋奶类、米面粮油类、调味品类等。(三)采购的食材的具体品种、单价及交货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四)食材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均知悉并理解食材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的基本规则,因此,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对采购食材的价格进行月度调整:乙方在每月25日前为甲方提供《月度报价单世》。供货价格以市场监管部门或物价部门当月提供的澜沧县市场8平均价为基准价或取3个县城大型超市的当月食品平均价格为基al准价,询价地点为县城大型超市(拟定询价地点为:天生祥超市、大兴量贩超市、小果源超市等,具体询价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基准价下浮不得低于2.5%为供货价格。乙方按商定价格为甲方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双方在次月结算时按双方于每月确定的报价单定价进行结算。未经报价商品,以最新市场报价为准。该供货价格为学校库房交货价,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学校库房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全部款项及费用,最终以甲方实际订购并验收合格的食品数量结算。四、资质及票证索取要求(一)资质要求: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口《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检验报告》□《检疫证明》。(二)乙方必须提供采购点经营者的相关证件及食品质量的相关证件,供应蔬菜水果、肉制品类的,还应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农残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报告等。(三)乙方必须提供本次所供应食材的相关票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购货凭证以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四)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供应的食材进行抽查、抽检,发现食材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退回。五、食材质量要求食材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一)食材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或检验部门规定执行,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食材的新鲜、健康、无杂质、无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色泽味道正常,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食材。不得提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二)食材质量证明: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食材同时需随货附带加盖相应货物生产厂家资质(若乙方为经销商则应提供厂家资质及经销商资质)、产品合格证质量承诺保证书、检验检疫报告、进货台账记录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三)食材外包装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规定。六、交货地点、时间、数量及验收(一)交货地点:以甲方实际指定地点为准。(二)交货日期(周期):城区学校配送每周不少于3次,配送县城区外学校的每周不少于2次。如遇特殊情形或其它原因,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确有困难的,乙方应至少在供货时点前72小时书面告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按照前述时间告知甲方或虽然已经按照前述时间告知甲方但仍给甲方造成额外支出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三)数量:最终以甲方实际订购并验收合格的食品数量结算。(四)验收:53271.甲方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由甲方委托代理人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2.甲方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确认,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的供餐服务,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服务对象造成的全部损失。七、结算及付款方式(一)食品供应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按照约定供货价格,甲方每月发出食品订单,乙方根据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指定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单据上签字。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甲方当月的食品验收单进行扎帐,并对当月食品验收单进行统计及核算后报甲方进行费用结算,甲方于乙方提交费用结算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单据审核及费用结算;如甲方未在该时限内完成单据审核及费用结算,也未向乙方书面回复合理理由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结算时,乙方须提供如下结算资料:(1)乙方结算申请;(2)经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当月供应食品《送货单》。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签署当期结算单。(二)最终结算价款确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甲方经核实无异议后,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最终结算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转账。开户行: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4600026594892012八、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可拒绝验货,不予支付货款。2.甲方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对食材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将乙方供应食材送到相关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如存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货款不予结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拒不整改的,除不予结算货款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4.甲方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要求,落实食品(食材)索002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5.甲方验收食材后,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6.甲方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7.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并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X9.甲方对乙方的商业模式及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乙方同类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与材料。甲方基于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公专开的信息除外。208d(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乙方应建立进货、贮存、销售等信息以供甲方备查。2.乙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等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若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缺货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4.乙方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5.乙方应保证送货车辆内外整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货物过程中,严禁踩、踏、抛、摔货物,保持货物的完整性。6.乙方承担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以及运输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7.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须随货提供当批次有效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进货查验记录等文件,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应将货物按规范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8.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收货点后,若给甲方场地造成污染的,乙方须及时清理。九、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迟一次按延迟供货金额5%支付违约金,如发生3次延迟供货,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01每日按逾期支付货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3次逾期支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未接到甲方书面同意解除合同前,乙方仍须按照本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五)如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投(六)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服务对象因食用饭菜致使食物中毒,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所引用章发,乙方除承担医药费外还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加工过程所导致,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6937(七)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费用。如果3次抽检不合格,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2倍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八)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不接受调整价格,可提出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如解除合同,乙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的标准,以上一个供货周期的价格为甲方供货1个月,如因乙方无法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则视为违约行为。(九)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拒不整改超过3次的,甲方可以延期支付当月货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合同:1.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使用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3.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5.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7.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8.使用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包装、贮存、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9.篡改、标注虚假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10.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11.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2.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3.食材提供者在一年内累计3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发生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15.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影响恶劣的;学16.其他:万十、不可抗力ND(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的,应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四)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五)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供货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款支付。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澜沧县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十二、生效方式(一)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盖章):澜沧县富东乡中学多明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1398796270苏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澜沧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包世萍联系人:肖秋阳联系电话:136587900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