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足球青训队伍日常训练场地租赁 体育场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2025)
合同编号:159010202500014_001
合同名称:足球青训队伍日常训练场地租赁(市南训练点2)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1003526
项目名称:足球青训队伍日常训练场地租赁(市南训练点2)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657号
联系方式:58708996
供应商(乙方):青岛金俊彬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路288号3号楼106室0465(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18663990977
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6
主要标的名称:体育场馆服务
规格型号:11人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万元
合同金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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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场地租赁协议甲方: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乙方:青岛金俊彬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足球场地租赁协议甲方: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乙方:青岛金俊彬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保障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更好地完成训练备战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男子2013年龄段梯队(实际参训队伍可由甲方按需求调整)租赁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空中足球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场地时间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每周一至周五,18:30-20:30,周六8:00-10:00(训练时间段由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租赁乙方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1块。第二条结算方式场地租赁费用参照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1000元/块/(两小时,含灯光),年度累计使用标准场次为不少200次,年总金额为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如超出200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租赁费支付方式为转账,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额款项。双方财务信息如下:甲方名称: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370200F67623383D联系人::刘鹏乙方名称青岛金俊彬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对公账户青岛金俊彬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账号:233835872903开户:中国银行延吉路支行税号:91370202MA3MRGTN6R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廉洁承诺书并保证履行,若有违反将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3、应按照约定使用该场地,自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监督管理。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球场内的各项设施,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5、不得将场地出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6、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7、甲方使用场地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双方应当面协商解决,及时处理相关事宜。8、协议期内因疫情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全市或乙方属地不得向甲方开展训练,场地使用场次未达到全年使用标准场次的,顺延至下一年使用。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正1、负责管理期间对场地的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方面监督管理。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甲方正常使用。3、除另有明确的约定外,不得干涉甲方正常的场地活动。4、如遇到大雨、暴雨、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乙方有权停止场地的使用,另行安排甲方的使用时间。5、场地如有青岛市政府或其他重大活动而占用甲方使用的时间段时,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则无条件让出此时间段。双方协商后用其他方式补偿解决。第五条:协议的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1、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3、拒不服从乙方合理管理的。4、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第六条: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项下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合同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向守约方承担30%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守约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为向违约方追索赔偿导致的额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等)如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则违约方应当补足损失第八条: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球以本协议为准。甲方(签章):U平代表人eH代表日期:日期:0中球833R2廉洁承诺书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规定,乙方郑重承诺如下。第一条乙方承诺在与甲方的业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双方的利益。第二条乙乙方保证所有工作人员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在双方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终止业务关系后,始终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所有参与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所有参与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所有参与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为甲方所有参与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五)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所有参与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六)不许诺事后给予甲方所有参与人员不正当利益。(七)不以其他手段为甲方所有参与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八)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参与人员(含家属、亲友或者特定关系人,下同)行贿。(九)本承诺书中所称不正当利益,除上述条款已涉及的具体内容外,还包括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消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考察、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第三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项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第四条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或合同履行之后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活动,致使甲方人员构成违纪或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单方采取面谈或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暂停业务往来、终止一切业务关系或将乙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期限为10年,不得与甲方进行任何业务往来)或由甲方公开劝退等措施,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条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下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乙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乙方不得采取以寻找相关公司进行陪标或帮助甲方获取赞助等方式以中标甲方业务项目。第八条本承诺书由甲、乙双方负责监督实施,并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九条本承诺书作为业务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十条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十一条甲甲方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不因举报损害乙方一切合法权益。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等现象,应向甲方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如下。举报受理部门:青岛市体育局纪委举报传真:0532-81977061举报电子邮箱:qdtyjjw@163.com举报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1112室,1足球邮编:266071甲方:乙方:州C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0P电话: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足球青训队伍日常训练场地租赁 体育场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