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综合楼加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厚街镇河田经济联合社2025)



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26183358302505260549

项目业主:

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

服务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预算编制)

合同编号:

4419001226183358302505260549

合同总金额:

¥1,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20日

服务内容:

对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进行预算编制,并出具预算书。

合同附件

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5-06-20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委托人(甲方):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咨询人(乙方):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月日1司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乙方:(以下简称咨询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应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2.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对本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出具成果文件。3.委托人应及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工程整套的施工图纸;(2)工程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资料;(3)工程变更的有关资料;(4)工程招标文件;(5)其他咨询人认为必要并经委托人同意可提供的相关资料;(6)招标答疑、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含变更合同或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施工方案、施工日志;(7)工程完整的竣工图纸;(8)概算须提供以上第(1)、(2)、(3)、(5)项资料;招标预算(含最高限价)须提供以上第(1)、(2)、(3)、(4)、(5)项资料:工程进度款须提供以上第(1)、(2)、(3)、(4)、(5)、(6)资料。结算须提供以上第(1)、(2)、(3)、(4)、(5)、(6)、(7)资料;(9)以上资料中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及其他资料需在合同签订之日提2供齐备,否则委托服务期限作相应顺延。第二条咨询人的权利与义务1.咨询人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咨询报告,对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编制和审核的工程概预算(含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确保结果完整、科学、准确,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设置要科学、合理,不得有高估冒算、虚列项目,也不得有漏项漏量、重项错量等错误。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专业人员或提供人员职称低于原定拟派人员。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上述附加与额外服务应经委托人书面确认。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4.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5.咨询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得擅自与施工等单位联系,如需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底、答疑、会审、对数等工作时,必须由委托人组织,咨询人参加,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委托人认可。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咨询人必须及3时联系委托人,取得共识(1)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计算工程量;(2)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适用定额、适用费率;(3)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选择套用定额子目(4)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选择材料设备单价;(5)新工艺、新材料、特殊材料等;(6)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5.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6.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7.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咨询人服务与责任期限: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由(2025年6月4日)开始,至合同内约定的4工作完成结束(包含与送审单位对数时间)。2.咨询人工程造价咨询责任期限至质量保证期,具体是:工程概(预)算、最高限价(含招标清单)等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完成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之日止;进度款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完成之日起至委托人完成竣工结算之日止:结算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其他造价咨询业务在咨询合同中约定。在责任期限内,咨询人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如与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对数等,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3.责任期满后,如成果报告的使用人需要咨询人对成果报告解释的,或因质量问题需要修改成果报告的,咨询人应给予配合协助。4.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5.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6.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国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五条咨询酬金支付1.委托人应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1742号)》的计费标准下浮20%进行计算,即按预算审定总价×标准收费×(1-中标下浮率)=预算咨询费(单份预算收费不足1600元的按1600元收取)。2.工程概(预)算、最高限价(含招标清单)在咨询人如期提交成果报告,经委托人确认并完成招标,咨询人提交请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概(预)算部分咨询服务费的100%。53.概(预)算编制费:在项目合同履行期间,若咨询人还未开始实际咨询工作时,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不向咨询人支付咨询费用;若咨询人已完成概(预)算编制工作但未经审核单位审核时,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委托人以预算单位编制结果为基数,按应付预算咨询费的70%支付补偿。4.在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如因建设标准、项目完整性等原因造成设计图纸修改,致使工程造价需要重新修改和确定,双方协商修改工作时限,一般情况下,不另外计算其他任何费用。如设计图纸发生重大修改,委托人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可以酌情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第六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2.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3.咨询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咨询人承担咨询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4.因咨询人自身原因或委托人财政请款原因导致支付迟延的,不以违约论。第七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6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第八条其他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2.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贰份、咨询人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附加条款1.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业务。2.乙方须用工作联系函形式及时反馈影响造价的设计问题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必要时要求甲方安排技术交底及答疑。3.造价咨询费计算:本项目预算、清单编制费按预算审定总价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计算(单份预算收费不足1600元的按1600元收取)。7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广东省及东莞市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8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名称:开户名称: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慧城支行帐号:65486987714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000电话:电话:0769-23130735传真传真:0769-23130737电子信箱:年月日电子信箱:年月日《力北1预519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DG2506040756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东莞市厚街镇河田幼儿园综合楼加固工程(预算编制)(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22618335830250526054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成果文件。。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厚街镇河田股份经济联合社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6月04日10附件:东莞市财政现行规定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咨询费的计费标准序号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1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估算价1.3%1.1%0.9%0.7%0.5%0.4%2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2%1.8%1.6%1.3%1.2%1.1%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3%2.5%2.4%2.2%2%1.8%审核预算造价单独编制或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1.8%1.6%1.4%1.2%0.9%0.8%定额计价法预算造价编制或审核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3.5%3%2.8%2.7%2.4%2%4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5%4%3.5%3.3‰3%2.5%5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结算价2.8%2.5%2.2%1.6%1.3%1%(2)效益收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核减额|+|核增额|5%概算价12%11%10‰9%8‰7%1117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的造价咨询服务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12%10%8%7%6‰5%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8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9注: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1.本计费标准均未考虑各咨询人的投标下浮,具体的咨询服务费用应按《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下浮率计算。2.计算咨询服务费用时,以单独出具的成果文件为独立核算单位。对一个造价咨询合同含有多个成果文件的,计算咨询服务费时,以单独出具的成果文件为独立核算单位。每项单独成果文件出具后,可根据该项单独成果文件按标准计算费用的60%支付合同进度款。结算时以合同所有成果文件累计数作为基数计算总费用。3、公路、港口及水利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按定额计价法收费标准计费。公路、港口及水利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按照编制费乘以0.9系数计算。4.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收费标准的100%和单独编制预算收费标准的60%两项相加计算,其他情况预算编制费按照定额计价法收费标准计费。上述工程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费按照相对应的编制费乘以0.9的系数计算。另外房屋建筑抽钢筋费另计。5.实行驻场审核项目的收费标准按本计费标准乘以1.20系数计算。6.除房屋建筑外,以上编审预、结算的咨询费用已含编审项目的抽审钢筋实际用量的费用。7.根据委托,同一咨询人对同一项目的概算及预算(最高报价值)进行编制或审核的,则按以下原则计算:(1)如第一次委托编审概算,第二次委托编审预算(最高报价值)的,则第一次委托的费用按其相应类型及对应的成果文件计算费用,第二次委托的费用按其第二次委托相应类型及对应的成果文件计算60%的咨询费用。(2)如同时委托编审概算及预算(投标控制价)的,则按预算咨询费的120%的计算。12(3)如第二次委托编审预算(最高报价值)的范围与第一次委托编审概算的范围明显不同的,则第二次委托与第一次委托不同范围部分按其相应类型及对应的造价计算额外的咨询费用。8、属于结算二次审核的项目,咨询费按本计费标准乘以1.20系数计算。9.变更工程预算编制可委托原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编制,咨询费参照编制预算的计费标准计算。10.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基数为审定金额。审定金额的意义: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审定金额指审定的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及变更减少工程造价绝对值之和;单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审定金额指审定工程结算总造价。另外,效益收费的基数为净核减(或净核增)。11.工程结算编制,收费基数“结算价”的定义,在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结算价”指编制的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及变更减少工程造价绝对值之和;单价合同方式条件下,“结算价”指编制的工程结算总造价。12.下浮后收费不足1600元的,按1600元计收。13.特殊项目的收费标准另行商议。14.按以上内容计算咨询费后,不另行计算其他一切费用(如现场查勘、外出考察、外聘专家等)。15.以上咨询费为含税金额。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楼加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