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运行维护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00
二、合同名称:00
三、项目编号:11
四、项目名称:公车运行维护车辆保险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6号
3、联系方式:18971800777
4、供应商(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
5、地址:咸宁市温泉办事处书胜路6号
6、联系方式:155715879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险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2项
4、主要标的单价:3111.98元
5、合同金额:0.62239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双鹤路16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0-2025-004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中华联合合同202506.docx

车辆保险业务合作书甲方: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小车队(简称甲方)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相协作的原则精神,推动车辆保险项目合作,甲方确定乙方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小车队公务车辆保险的供应商,为规范机动车服务工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为乙方所有的车辆保险项目的管理人,应做好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行驶。(二)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保险投保资料,及时、足额划拨、缴纳保险费。二、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应发挥风险管理优势,协调甲方和投保人做好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检查等风险管理工作。(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出具保险单证,并及时送交投保人、被保险人。(三)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若甲方投保车辆保险期限即将届满,乙方应当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续保,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五)费率和折扣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最新版本为准)的统一规定执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遵照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根据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批和咸宁市保险行业协会报告的折扣系数,给予的优惠折扣。三、保险费缴付1、缴付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启动支付流程一次性全额付清保费。2、甲方按照询价结果向乙方支付保费。3、乙方保费结算账户:单位全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银行账号:1768030104000118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泉东支行联系电话:0715-8139993四、理赔服务1.如甲方投保险种出险,甲方第一时间拨打乙方24小时服务热线95585进行报案,乙方派专人负责甲方出险报案及理赔工作。2.乙方严格按照保险条款,针对甲方出险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承诺提供查勘、索赔、结案等理赔服务,确保及时支付赔款。五、合作期限鄂LW0909、鄂LW0018保险合作期限为一年,总报价金额:6223.96元,保险合同自签订生效。序号车牌交强险(元)车船税(元)商业险(元)驾乘意外险(元)合计(元)1鄂LW09096654201829.834283342.832鄂LW00186654201458.133382881,13六、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签)质年化乙方”2年6月5日20年6月5月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车运行维护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