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监测预警盒子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地震局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四川省巨灾防范工程0005
二、合同名称: 四川省巨灾防范工程基于北斗产品的安全监测预警盒子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三、项目编号: 0082823801745821059686
四、项目名称: 四川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大模型推理和北斗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地震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
联系方式:02885458875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勘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壹号大厦2630
联系方式:136673863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基于北斗产品的安全监测预警盒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宝德PR21073H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78000.00
合同金额: 67.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内交货到四川省地震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包2合同扫描版.pdf
包2合同扫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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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基于北斗产品的安全监测预警盒子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082823801745821059686招标文件编号:0082823801745821059686-2025042976甲方合同编号:25回川名巨灾防范工程0005签订地点:四川省地震局签订时间:2025.6.6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地震局供应商(乙方):四川中勘北斗科技有限公司1/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省巨灾防范工程地震大模型推理和北斗监测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082823801745821059686-2025042976】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元/套)总价(元)1基于北斗产品的安全监测预警盒子16780006780002合计总价:678000(陆拾柒万捌仟元整)(注:合同标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以招标、投标文件为准。)11002.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货物”或“设备”3.配套服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安装、运维和质量保修等配套的售后服务。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内交货到四川省地震局,具体地点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第三条包装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第四条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的主体:四川省地震局(2)邀请验收对象:无(3)验收时间:2/101.初步验收:设备进场当日,甲方开箱验收;2.试运行验收:自开箱验收合格后15日内,进行连续10日的试运行测试验收。3.最终验收:自试运行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进行最终项目验收。(4)验收方式:自行验收(5)验收程序:分段验收(6)验收内容:1.初步验收:到货设备型号、数量与合同、招投标文件清单100%一致;产品外观无损检测通过率不低于99%;出厂合格证等随货文件齐全。2.试运行验收:连续10日运行(故障停机不得超过1次且单次不超过300分钟)。3.最终验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性能测试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注: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日志、应急处置记录、甲方签字确认的试运行报告等。(7)验收标准:甲方严格按照财库(2016)205号文件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81!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第五条合同价格及付款安排(1)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678000.00元;(大写:陆拾柒万捌仟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售后服务期内售后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进度:第一笔款项:签订合同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笔款项(初步验收):设备进场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并通过连续10日的试运行测试(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10第三笔款项(最终验收)通过甲方出具的最终项目验收合格(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3)付款条件: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乙方未提供发票前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关款项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双方账户信息:甲方单位名称:四川省地震局税号:1210000000828238OU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银行账户:7411810182600015537乙方单位名称:四川中勘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510100MADED614XR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仙树支行银行账户:645693581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3900.00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合同总金额的5%)。如乙方逾期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3)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后无息退还。(4)乙方具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扣除应付款项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0(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2)甲方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3)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过程中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到达到甲方要求。(4)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一旦出现上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等相应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无任何知识产权权利瑕疵,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10(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由知识成果的,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3)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则本合同金额中已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4)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对标的设备拥有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乙方设备过程中产生的改进技术,其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运维保障服务乙方提供的运维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服务、运维服务、培训等配套服务,具体如下:(1)运维保障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售后服务期高于此运维保障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运维保障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等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等相关规定的包装、质量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调换所引起的费用。若问题、故障在检修30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如果乙方逾期未提供,甲方有权自行使用替代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玉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运维保障期内,乙方对6/10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运维保障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7)培训服务乙方应提供完整、详细以及实用的培训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按照课堂讲授和远程指导等培训形式提供安装、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培训,最终达到甲方技术人员能够自行安装调试、常见故障维护的培训目标。1.培训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培训时间:甲方指定时间。3.培训内容:乙方提供的培训应使得甲方人员掌握安装、运用与修理乙方货物的必要技能。4.培训人次:单次培训中,甲方参加培训的人员不低于5人。G5.培训次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1次的培训服务。第十条分包、转包本项目,乙方、转包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X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工(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资法正常履行。(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应付未支付货款总额的0.3‰(万分之三)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注:本合同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支付应符合国拨资金的支付程序,具体以国拨资金的支付程序为准,与之相抵触的条款无效。因国拨资金拨付进度导致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乙方未按期交货、交货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质量约定或未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及运行,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延迟超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4)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或设计存在缺陷,导致设备在使用期间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等,乙方须赔偿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且乙方7/10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5)运维保障期内乙方未按约定及时履行质保义务或维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所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甲方可自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6)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运维保障期间未按甲方要求开展培训、未提供版本升级更新服务等,且未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7)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8)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第(7)项之约定开展对甲方的培训的,经甲方通知整改,乙方未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开展培训,由此产生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9)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擅自向第三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0)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第十二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陈波联系电话:18773110649身份证号码:******************乙方变更负责人信息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通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8/10(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最后签字盖章处的地址为各方有效通信地址,若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变更地址的,则以书面通知变更的地址为有效通信地址。甲乙双方、司法机关向前述有效通信地址以快递方式寄出法律文件第五日,即使出现拒收、无人接收等情形,均视为有效送达。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书面确认、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或邮寄送达皆为有效方式。(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3)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4)本合同一式10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其中甲方4份,乙方4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技术参数要求9/10(以下为合同签署页,下无正文内容)甲方:四川省地震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9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号:7411810182600015537电话:1398074552传真:元签约日期:2075年6月6日乙方:四川中勘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四用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99号1栋26层2630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仙树支行账号:645693581电话:18402867146传真:签约日期:2075年6月6日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监测预警盒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