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轿车采购合同公告(黄山市徽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34100420250529000001
二、合同名称: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871451000000846680
四、项目名称:黄山市徽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黄山市徽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66号
联系方式:05593581844
供应商(乙方):黄山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89559902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2024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38包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轿车 帕萨特PHEV 1.4T商务版 SVW7143BPV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178000.00元
合同金额:17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购车合同.pdf
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甲方(采购人):黄山市徽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乙方(成交供应商):黄山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黄山签订日期:2025年5月29日第1页/共4页黄山市徽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黄山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货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编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方和供货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其他相关采购文件:徽采云订单1.2货物本合同总价为:(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数量(辆)颜色分项价格1轿车帕萨特PHEV1.4T商务版1黑178000总价178000.001.3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3.1付款方式:供货方先交付发票,验车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供货方户名(供应商全称):黄山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4001698608050360326。第2页/共4页1.3.2支付日期为卖方账户显示收到应收款日期,卖方先交付发票。1.3.3采购方依照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应由其支付的评审费、税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车辆购置附加费等。1.4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双方保证1.4.1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1.4.2交付地点:由采购方指定;1.4.3交付方式:由供货方负责交付车辆。1.4.4采购方对所购车辆的外观,品种,花色,品质,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经卖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1.4.5验车完成后采购方将签署验车交接单。1.4.6供货方将在车辆交付给采购方时交付如下文件(车辆合格证,用户手册,汽车操作指南,保养及保养手册)。1.4.7供货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向采购方交付车辆,并协助采购方做好提货和验收工作。1.4.8供货方保证采购方所购车辆均为新车,在交付前做好必要的检查,清洁,车辆里程表的公里数为20公里且符合供货方提供给采购方的随车交付文件中所提到的各项规定和指标。1.4.9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乙方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1.5不可抗力及双方违约1.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和人力所不能抗御的强制力量,不能克服且并非属于该方的过错或过失使其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如天灾、洪水、地震、疫情,零配件供应链中断、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他公共事业的中断或者在卖方的工厂内发生罢工或者停工等。第3页/共4页1.5.2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机构证明,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任何一方无需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迟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损失承担责任。1.5.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重要义务,则该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并寻求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补救1.6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所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1非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或移交给任何其他的第三方。1.7.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无效,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友好协商,以尽可能的用符合原来目的的有效条款取代无效条款。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采购方:黄山市徽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供货方:黄山昱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方法定代表人,供货方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授权代表(盖章):时间:2025年5月29日,时间:2025年5月29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轿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