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南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 Z25WZ237
二、合同名称: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0664-2540SUMECZF034
四、项目名称: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南大学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
联系方式:0510-85110198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88号SWT.未来社A座407室
联系方式:0512-671621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南大学无锡校区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3347764
合同金额: 334.776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南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Z25WZ237.PDF
Z25WZ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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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采购中心备案章登记时间:2025年6月6日东南大学采购合同作采购中心备案章项目名称:无锡校区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ZF034(SEU-ZB-250142)登记时间:2025年6月6日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东南大学无锡校区住所地:无锡市滨湖区状元路5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工业园区扬富路88号SWT.未来社A座407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无锡校区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东南大学无锡校区校园安保服务一、项目位置:无锡市滨湖区状元路5号二、安保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期限:叁年,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委托安保管理服务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条合同总价款一、本合同项下壹年(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管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总价款为人民币3347764元整(大写:叁佰叁拾肆万柒仟柒佰陆拾肆元整)。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总价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招标编号0664-2540SUMECZF034(SEU-ZB-250142)号的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二、中标通知书;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二)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三)审定乙方撰写的安保管理服务管理方案和管理制度日目单(四)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五)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及财务预决算;(六)在管理公司管理期间,采购人免费提供管理办公用房一间(约25M),提供给入住企业使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七)提供乙方进行管理服务所必须的水、电供应和设施设备的维护及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协助乙方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等工作目标;(二)定期向甲方公布服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三)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履行本合同;(四)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服务费的问题;(六)建立、保存管理账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就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八)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后若因乙方原因而产生各类纠纷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甲方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九)乙方有权并有义务制止责任区内的师生违纪行为及任何未经甲方批准的,在责任管理区域内实施的基建、维修、装修等工程的施工。对无相关批文,擅自进行施工的,乙方有权并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甲方后勤管理部门报告。当甲方使用人或施工队进行装修、基建、维修、运输建筑垃圾(渣土)时,应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十)乙方应配合执行甲方交办的其他必要的安保服务工作;(十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二)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五)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六)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安保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质量保证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二、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三、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招标文件”四、其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无锡市有关标准执行。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以履约保函、同城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三、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四、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款项支付一、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三、付款方式:根据季度考核结果(附件一、二: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安保项目考核方案、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安保项目考核表),按照季度付款方式支付安保服务费用。年度考核结果仅作为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约使用,如有季度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按照考核方案约定扣除的款项甲方不再支付给乙方。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相应的经济损失。二、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照附件的考核办法扣留部分合同金作为处罚,但累计扣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招标要求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以及未配足工作人员的,根据抽查情况,缺岗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每人每次500元进行处罚,罚款从当期的安保费中扣除。凡甲方要求整改的内容,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每次处罚1000元,累计三次未整改到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管理期间发生一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罚款5万元,罚款从当期的安保费中扣除,且当月考核定为不合格。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四、乙方在承担上述二、三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一般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作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年度综合考核达不到优良的,一年内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根据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告知乙方;(2)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火灾或者其他影响校园安全的;(3)乙方工作人员殴打甲方师生员工,或在甲方校区内从事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违法行为的;(4)乙方擅自分包项目的;(5)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6)乙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人员及到岗的,经甲方督促仍未履行的;(7)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况甲方终止合同,应通过书面告知乙方,告知文书经甲方寄送至本合同载明的乙方住所,视为送达。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一、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二、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三、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乙方甲方单位名称: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东南大学无锡校R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88号SWT.未来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状元路5社A座407室同一用章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1947完的委托代理人(签字):n小年委托代理人(签字)r席项目号:0664-2540SUMECZF034(SEU-ZB-250142)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编:邮编:传真号码: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户名: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户名:东南大学无锡校区税号:91320594581013300W税号:12320200466292762U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88号SWT.未来社A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状元路5号座407室电话:电话:0512-67162169日期:日期:205-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