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2025)
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2025年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2224-qjzb-CS-20250001-HT-2566377
二、合同名称: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2025年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152224-qjzb-CS-20250001
四、项目名称: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2025年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
联系方式:13654855456
供应商(乙方):兴安盟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府东花园北区商业4栋-17号门市
联系方式:156482803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2025年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项目
1(项)
¥748,000.00
¥748,000.00
【无】
合同金额: 7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10月0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6eb4bbf3-12a6-4976-9166-d5afe791b84c_2025年小泡子村大棚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合同.pdf.pdf
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
2025年06月06日
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甲方: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乙方:兴安盟永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2025年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2025年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突泉县水泉镇小泡子村3.工程内容:新建设施农业大棚3栋,建筑面积1500m,每栋500m,长40m,宽12.5m,棚内铺设20cm种植土,及外围铁艺栅栏、水电等配套设施。4.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三、质量标准大棚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不少于十年,保温材料使用耐火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74,8000.00元五、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进场时;2期:支付比例30%,工程施工进度完成60%;3期:支付比例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同时,乙方缴纳合同金额3%作为质保金(甲方代为保管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退给乙方合同金额3%质保金。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整个施工过程有查看监督的权利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责令其修改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必须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2.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建议标准和工程期限。3.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及其他维护义务,因施工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建设误工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七、此工程为一次性全包(大包)项目工程,前期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W级别发包人(甲方签章):承包人(乙方签章)统一代码:9115222MAOR8地址:内蒙古自哈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15222110镇府东花园北区商业4栋-17号门市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右翼前旗支行账号号:150501626649000011462026年5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农业大棚二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