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气体流量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师范大学2025)
化学化工学院 气体流量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SDHT2025270307)合同公告
合同号
SDHT2025270307
项目名称
气体流量计采购项目
金额
(CNY) 29400.00
建设单位
化学化工学院
供货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艾卡仪器服务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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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技术协议] 采购合同/技术协议 下载
报价单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厂家气体流量计(氩气)ACU1OFD-LC台11485014850北京精量气体流量计(C0)ACU1OFD-LC台11485014850北京精量合计大写:贰万玖仟柒佰元整小写:29700.00元备注1、报价含税运、安装及相关费用2、报价有效期90天报价单位:宁波北角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鹏人联系电话:18629318816报价日期:2025年3月28日黑扫描全能王创建报价单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厂家气体流量计(氩气)ACU10FD-LC台114700.0014700.00北京精量气体流量计(CO)ACU1OFD-LC台114700.0014700.00北京精量合计贰万玖仟肆佰元整29400.00S单位:西安市碑林区艾卡仪器服务销售部1联系人:唐先春I电话:13572979555日期:2025年3月28日.日全王创建报价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气体流量计(氩气)ACU1OFD-LC台114800.0014800.00北京精量2气体流量计(CO)ACU10FD-LC台114800.0014800.00北京精量合计: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29600.00报价单位名称:陕西芊华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CSX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汇翔苑1号楼1幢1狂11U单元10702室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代码)91610131MA6UWW787Q口l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号:10200T.联系人及电话:李俊18629525578报价日期:2025年3月28日扫指全能王创建陕西师范大学货物零星采购纪要单位名称化学化工学院项目名称气体流量计预算(元)3万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西安市碑林区艾卡仪器服务销售部29400.00宁波北角仪器科技有限公司29700.00陕西芊华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9600.00成交供应商西安市碑林区艾卡仪器服务销售部成交价格29400.00采购组意见气体流量计采购,按照价格优惠、质量好、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原则(评审办法)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组长签名::生20年5月2采购组成员签名工号姓名签名2001012生的S生X2007027翟全国202114表文云著金2018161王颖2013170**阪扫描全能王创建采购合同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陕西师范大学单位名称(盖章):西安市碑林区艾卡仪器服务销售部firstStampsecondStamp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firstSignsecondSign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办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100号五层办公室一间安南路东侧税号:1210000043523253X6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小寨支行税号、开户行、账号信息详见发票信息账号:61001925200050001702,Email:2209239169@qq.com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陕西师范大学气体流量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单位小计(元)气体流量计北京精量ACU10FD-LC14700.002.0台29400.00合计金额(大写):贰万玖仟肆佰元整(¥29400.00)特别说明: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现项目整体功能、性能为准。2.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税费、培训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3.合同总价为设备安装到位、调试运行正常后或者项目执行完毕的总价。执行完毕之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为一次性包死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在合同不发生变更时作为付款结算的依据。二、结算方式1.本合同由乙方全部垫资。2.国产-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5%,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交付履约保证金。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正规发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质量保证期满,经甲方对乙方保修质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质量保证期满后六个月内,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对保修质量进行验收的申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再受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可由甲方自行处理。发票开票要求: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陕西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3523253X6地址、联系电话: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办长安南路东侧029-85310696开户行、账号:建设银行西安小寨支行61001925200050001702特别说明:乙方所开发票中须包含乙方的公司名称、税号、开户行和账号等信息。3.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自行承担。三、交货与交货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陕西师范大学。3.联系人及电话:甲方:李淑妮乙方:唐先春4.乙方应在交货前3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5.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乙方应在确保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向甲方交货,出现货物不全,外包装破损等情况,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负责更换,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6.乙方负责安全地在约定期内送货到约定的地点,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产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四、产品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与合同完全一致,是合同签署前一年内生产的,是用崭新先进的合格材料以最先进完善的工艺制造的、技术先进的、性能稳定可靠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原装出厂的合格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3.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包括设备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及不能解决的故障需要返回生产厂家维修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质量保证期满,乙方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甲方如需更换零配件,乙方只能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并由乙方负责更换零配件。4.质保期限:1年,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验收合格后起算。五、技术服务承诺1.到货后,由乙方技术人员会同甲方项目单位人员在甲方现场开箱、安装、调试,乙方不得另行收费。2.乙方负责提供仪器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3.人员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4.如果采购物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5.接到维修通知后,乙方须在约定保修时间内进行维修;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偿。未在约定报修时间内进行维修的,由甲方安排其他方式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已交纳质保期履约保证金的,从质保期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实际费用;超出质保期履约保证金部分或未交纳质保期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照维修实际费用补齐。6.维修或替换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在甲方验收后重新起算。7.其它技术服务承诺:1物资名称气体流量计质保售后与其他要求内容承诺质保期一年六、开箱、安装、调试与验收1.到货后,甲方项目单位代表、乙方代表双方共同开箱,检查货物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据实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仪器设备开箱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并于开箱当日提交至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开箱结论合格,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否则不能进行安装调试,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若乙方对开箱结论不认可,可向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处罚,否则甲方在以后采购招标时有权拒绝乙方参加。2.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在货到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其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15天后方可向甲方项目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按照《陕西师范大学货物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权限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验收时需出具《陕西师范大学仪器设备开箱登记表》,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如有)相关内容为依据,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货物组件及配置;(4)货物单项及总体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5.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向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处罚,否则甲方在以后采购招标时有权拒绝乙方参加。七、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2.乙方若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供货期内按时供货,乙方应从要求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或安装调试;(2)所供设备不合格或与合同不符;(3)不能按合同履约;(4)设备开箱、验收不合格。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托、拖延,未在约定保修时间内进行维修的,每逾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为限度。5.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验收以及验收前的设备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设备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6.甲方应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否则,甲方应从验收合格30天后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双方不可放任不可抗力事件损害后果。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九、风险承担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由乙方交付以后由甲方承担。2.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2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4.由甲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甲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十、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质量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3.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以此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如有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事项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有关说明承诺(若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本合同的重要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合同签订地点、履行地点:西安陕西师范大学4.本合同以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形式签订,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1物资名称气体流量计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指标、产品功能输出流量:0-3000ml/min;输出压力:0-0.4Mpa;压力稳定性:(以下空白部分无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体流量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