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速路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本项目合同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将合同签订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L3300000047007646      标段名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二、合同签订信息     招标人(甲方):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台州中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价:843800元     合同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若因工程实际需要延长服务期限的,甲方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本次中标价格执行。     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5月29日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9112746     代理机构: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53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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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1F采购人(甲方):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116495中标人(乙方):台州中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临海市签订日期:2025年5月29日1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甲方:(采购方)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台州中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项目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11、服务范围二(1)乙方负责协助交警部门做好日常道路施工路口、工程车辆出入引导工作;上(2)乙方负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沿线道路施工路口高峰时期疏导车辆交通工作,管理好交通秩序,保障施工道路通畅;(3)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管理服务,负责交警部门或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保卫、守护、巡逻、交通指挥疏导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2、人员要求(1)年龄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工作认真负责,退伍军人优先;具备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2)本项目需配备人员10人。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增减协管人员人数,R最终费用根据实际在岗协管人员数量按实结算(即中标价格÷10人*实际配备人数)。(3)服务期间协管人员月休4天,具体上岗及休息时间安排均以交警部门意见为准。如出现人员缺岗的,甲方按250元/天·人次进行扣款(直接在当季应付金额中扣除)。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捌拾肆万叁仟捌佰元(¥843800元)人民币(含税),2不含税金额:835445.54元,税率:1%,税额:8354.46元。即70316.67元/月(按中标金额÷12个月计算)(含税)。注:合同价包括所需的人员的工资、社保、服装、工具、装备、管理费、税金、风险费等及其他一切费用,如有漏项,则视为包含在内。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仟肆佰叁拾捌782元(¥8438元)(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无息退还。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1=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若因工程实际需要延长服务期限的,甲方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本次中标价格执行。2.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八、款项支付付款方式:(1)甲方按季度付款,先做后付,第二个季度支付前一个季度的合同款。(2)乙方因缺岗造成的扣款在该季款项支付时相应扣除。(3)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2)解除合同。i163.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反本合同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等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磋商文件、务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金t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需留备二份。易环墙甲方:乙方T专地址:地址;满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25年签订日期:月29-202Z5本项目合同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将合同签订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3300000047007646标段名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重新招标)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临海市城市快速路(南区段)工程交通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二、合同签订信息招标人(甲方):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乙方):台州中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价:843800元合同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若因工程实际需要延长服务期限的,甲方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按本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5月29日三、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9112746代理机构: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53188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快速路工程交通协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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