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统计局英吉沙调查队2025)
一、采购人名称:国家统计局英吉沙调查队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飞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英吉沙调查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61101000021903267
五、合同编号:11N0103861032025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000
4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国家统计局英吉沙调查队
联系人:张乐琪
联系电话:17881767216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8610320253001).pdf
合同编号:11N01038610320253001采购单位(甲方):国家统计局英吉沙调查队服务单位(乙方):喀什飞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喀什飞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喀什飞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喀什飞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租赁服务--品牌:1项4000.004000.00合同总价(元)4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元整二、付款方式转账支付三、服务条款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1.甲方因工作需要向乙方租赁车辆,租用车型为哈弗H6,租车期限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2.乙方按每天(半天)500元/台,超过/公里,按照/元/公里核算,将车辆租给甲方使用。二、租赁费及付款方式在完成车辆租赁工作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车辆租赁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打款,乙方账户开户名称喀什飞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县支行,账户30506201040021803。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21.应爱护车辆及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2.不得将车辆转让第三方使用,否则,发生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3.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四、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的车辆,保险必须是全险;2.乙方包干油费、过路过桥以及停车费等开支;3.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连带责任;4.乙方有按时收取车辆租赁费用的权利。五、其它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甲方所有地人民法院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县支行账号:,账号:3050620104002180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县支行账号:账号:3050620104002180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