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2025)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1包
一、合同编号: 2025ABBFZ00038-1-001
二、合同名称: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1包
三、项目编号: 2025ABBFZ00038-1
四、项目名称: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114850259774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0551-63687355
供应商(乙方): 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4005689707713
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九龙岗镇大通区永昊集团总部经济投资项目厂房一101号
联系方式: 13645541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一包(老城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负责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的日常卫生管理、各类设施管理维修、水电管网化粪池清淤、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84.080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服务方式:公厕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1分39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09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8分
附件: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1包.pdf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
一、合同编号: 2025ABBFZ00038-2-001
二、合同名称: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
三、项目编号: 2025ABBFZ00038-2
四、项目名称: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114850259774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0551-63687355
供应商(乙方): 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149254076B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楼整层
联系方式: 138661917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滨湖新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负责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的日常卫生管理、各类设施管理维修、水电管网化粪池清淤、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439.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服务方式:公厕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5小时10分32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6-09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47分
市场主体提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市场主体提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7分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6-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附件:
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pdf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2025ABBFZ00038-1甲方(采购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乙方(中标人):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一包(老城区);1.2.2服务内容:负责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的日常卫生管理、各类设施管理维修、水电管网化粪池清淤、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840,809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肆万零捌佰零玖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以自然月为周期,月度公厕管理服务费用=实际接管公厕数量*中标单价。2、在核定的月度公厕管理服务费用的基础上,依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费用。3、考核分数的运用:(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2)每月考核得分位于90分(含90分)-95分(不含)之间的,以95分为基准,按照每分10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80分(含80分)-9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少1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比如:当月考核得85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费的5%,即为<90-85>*1%);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扣除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3)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项直接扣除费用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4、每年年初、年末因财政预算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用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正常开展各项工作。;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365;1.5.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1.5.3服务方式:公厕管理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考核合格,履约服务质量好),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包河区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杨俊或授权代表(签字):倪永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0000278338110300000067开户银行: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服务期内,采购需求中的考核文件若有修订或调整的或补充的,按照新文件执行。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3本合同期限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4因上级考核或财政预算等客观原因造成支付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仍须无条件支付工人工资,正常开展各项工作。5保密义务:乙方应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甲方出具的相关文件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将甲方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文书等等内容向第三方传达,如因此产生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对甲方产生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6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落实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监管,接到工人投拆经核查属实的或发现有未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的,甲方有权直接向环卫工人发放工资,相应金额从乙方的服务经费里扣除。同时,视为乙方违法、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重新招标。7中标人应优先择优录用现有的公厕保洁人员。8中标人在服务区域内设立固定储备物资存放点位。9为保障项目后续工作的高效对接与信息协同,中标人需配备1名专职文员。该人员主要负责每日整理本单位公厕巡查台账、影像资料等相关文9件并及时报送采购人;同时协助处理上级部门热线反馈事项。具体工作时间及任务安排,将由采购人结合整体工作规划统筹协调。10为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品质,确保公厕设施始终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更好满足市民使用需求,中标人需配备1名专职维修员。通过建立常态化设施巡检维护机制,可及时响应并解决设施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11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如有需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1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作业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制定相关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承包期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均不得提出赔偿。13第一包公厕管理服务范围明细表详见附件1。14公厕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详见附件2。15公厕管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16公厕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详见附件4。17合同中未注明事宜均按采购需求执行。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附件1第1包公厕管理范围第1包:老城区48座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地点类别岗位数1包公祠公厕1座芜湖路包公祠大门西侧Ⅰ类12宣城路公厕1座宣城路工商大厦对面Ⅰ类13望湖城公厕1座祁门路与呈坎路交口东北角Ⅰ类14宁国路公厕1座宁国路与芜湖路交口向西南侧50米处Ⅰ类15包河苑公厕1座哈尔滨路包河苑菜市场内Ⅰ类16孝肃桥公厕1座芜湖路与巢湖路交口Ⅰ类17桐城南路公厕1座桐城南路中石化加油站对面Ⅰ类18大连路公厕1座包河大道与大连路交口东南角Ⅱ类19清通河路公厕1座万罗山路与清通河交口北侧绿地Ⅱ类110桐城路桥公厕1座桐城路桥西北角Ⅱ类111雨花桥公厕1座巢湖南路茶叶市场对面Ⅱ类112银河菜市场公厕1座环城公园管理处对面Ⅱ类113巢小公厕1座巢湖路小学对面Ⅱ类114望江东路公厕1座望江路太宁花园对面Ⅱ类115五谷香公厕1座芜湖路与徽州大道交口东南角Ⅱ类116青年路公厕1座徽州大道与一环路交口东北角Ⅱ类117合巢路一巷公厕1座合巢路一巷同安街道服务大厅一层东侧Ⅱ类118周谷堆公厕1座淝河路与一环路交口向南20米Ⅱ类119青小公厕1座徽州大道青年路小学对面Ⅱ类120望湖北路公厕1座望湖北路与望湖东路交口Ⅱ类121巢湖南路公厕1座巢湖南路绿洲花园小区对面Ⅱ类122鱼花池公厕1座太湖路鱼花池公交站南侧游园内Ⅱ类123曙光路公厕1座黄山路与曙光路交口东北角志愿服务广场Ⅱ类124黄河路公厕1座黄河路与上海路交口西北Ⅱ类125淝河小学公厕1座南淝河路淝河小学围墙外Ⅱ类126龙川路公厕1座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东北角Ⅱ类127太湖路公厕1座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东北角Ⅱ类128五金机电商贸城公厕1座北京路与秋浦河路交口东北角Ⅱ类129徽花公厕1座徽州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口西北角Ⅱ类130南淝河路公厕1座南淝河路与上海路交口西南角汽配城Ⅱ类131金成公厕1座铜陵路与万罗山交口Ⅱ类132水阳江路公厕1座水阳江路与明月路西南角Ⅱ类133望湖城公园公厕1座祁门路与望湖东路交叉口向南50米Ⅲ类134北京路公厕1座北京路与哈尔滨路交叉口向南50米Ⅲ类135历口路公厕1座历口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北角Ⅲ类136铜陵路桥公厕1座巢湖路与铜陵路桥东北角Ⅲ类137繁华公园公厕1座繁华大道公园内Ⅲ类138淝铜路口公厕1座淝河路与铜陵路交口农民工集散中心内Ⅲ类139庐州大道公厕1座庐州大道与太平湖路交口东北Ⅲ类140滨河运动公园公厕1座关麓路与十五里河道交口公园Ⅲ类141东马公厕1座马鞍山路与二环路交口东北角游园内Ⅲ类142黑龙江路公厕1座花园大道与黑龙江路交口西南角Ⅲ类143滨水公园公厕1座巢湖南路滨水公园内Ⅲ类144郎溪路公厕1座上海路与郎溪路交口东北角侧100Ⅲ类144郎溪路公厕1座米处Ⅲ类145巢湖支路公厕1座巢湖南路与巢湖支路交口处Ⅲ类146农民工集散中心公厕1座南二环与桐城南路交口向东Ⅲ类147青年塘公厕1座南二环中段Ⅲ类148九狮苑公厕1座马鞍山路,九狮苑广场Ⅲ类1附件2分类单价:序号公厕类别单价(元/座/年)1I类66222.002II类66221.003III类66220.00附件3: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包河区直管公厕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考核机制,促进公厕管理精细化,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依据以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二)考核项目1、公厕管理作业质量。2、项目管理制度落实。3、人员管理履职尽责。4、应急响应综合能力。(三)考核办法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互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1、日常巡查考核: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巡查考核。2、专项检查考核:包括重点、专项工作考核。3、随机抽查考核:不定期随机抽查考核。4、由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组织两个包别互相督查考核。5、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考核。四、考核分值及成果应用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按照管理考核要求规定进行评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公厕管理服务费的结算依据。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2、每月考核得分位于90分(含90分)-95分(不含)之间的,以95分为基准,按照每分10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80分(含80分)-9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少1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比如:当月考核得85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费的5%,即为<90-85>*1%);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扣除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3、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项直接扣除费用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4、退出机制(1)不服从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管理工作阳奉阴违的。(2)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值低于80分,每年总计三次单次考核低于80分的。(3)在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等期间,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其他退出考核。本办法由包河区城管局负责解释。附件4《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分标准考核项目严格按要求配备公厕保洁员,专人专岗;按主管部门要求准时开放,严禁乱收费,供应厕纸,不得无故关闭公厕或厕位,保洁员不得无故脱岗未按要求配备公厕保洁员的,每例扣2分;未按时间开放的,每例扣2分;发现乱收费现象,每次扣2分;未及时供应厕纸的,每次扣0.5分,拒不整改的,扣5000元,未经审核同意,无故关闭公厕的,每次扣5分,无故关闭无障碍间、男女厕位的,每次扣2分,保洁员无故脱岗的,每次2分。按要求设置制度牌、各类标识标牌,并保持完好规范;定期巡查包别内设置的路面导示牌的情况;根据需要及时铺设各类防滑垫;各类设施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完好并正常使用未按要求设置制度牌、标识标牌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维护更换破损制度牌、标识标牌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发现、维护破损路面导示牌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铺设防滑垫的,每次扣1分;未正常使用各类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公厕管理作业质量管理间标准化建设要求(1)管理间整体保持干净整洁,无乱摆放物品现象。(2)按季节存放衣,鞋等穿戴物品,并统一收纳存放。(3)管理间内不得过多摆放其他杂物,多余必备物品统一存放于收纳箱内。(4)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经营性活动。(5)严禁管理间内、外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严禁使用电热毯、电暖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配备消防器材,并培训保洁员会使用。(6)根据管理需要的其他标准化建设要求。(7)工作时间不得在管理间内做与公厕管理保洁无关事情。未按要求落实管理间标准化建设的,扣5分;未按建设标准积极有效落实管理要求的,每处扣0.5分;管理房内、外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现象每处扣2分;使用电热毯、电暖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处扣2分;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每处扣2分;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每处扣2分。无消防器材配备每座扣3分,管理员不会使用扣2分。工作时间在管理间内做与公厕管理保洁无关事情的发现一次扣1分;拒不整改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扣10000元。公厕管理作业质量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无故停用,定期检查报警器并保持正常使用;无障碍通道、扶手要保持正常使用,不能出现松动、破损等现象;工具间、工具收纳车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正常使用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的,每次扣2分;报警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000元;无障碍通道及扶手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分;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的,每项扣1分;工具间、工具收纳车脏乱差的,每次扣0.5分;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的,每次扣0.5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公厕周边5米保洁范围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堆杂物,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毁坏绿化,不得占用绿化乱晾晒,外围监控保持正常联网使用公厕周边5米保洁范围内,未及时清扫公厕周边,卫生较差的,每次扣0.5分;发现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的,每处扣0.5分;发现毁坏绿化种菜,占用绿化晾晒的,每处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联网使用的,每处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公厕管理作业质量公厕附属环卫驿站卫生保持干净整洁,驿站内物品摆放整齐,相应设施配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不得存放与驿站无关的物品公厕附属驿站卫生较差的,每处扣0.5分,物品摆放杂乱的,每处扣0.5分;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1分;不得存放与驿站无关的物品,每例扣0.5分,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公厕内整体干净整洁,地面、墙壁、洗手台等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积水等;便槽(池)无污物、污渍及其他废弃物;纸篓及时清理,不得满溢;蛛网、牛皮癣和小广告及时清理;及时疏通、清掏管道、化粪池等,保持水、电管网的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设置公厕意见簿和监督电话;保洁员按要求巡查、消杀,并做好巡查记录;厕内果皮箱及时清理;除异味措施(开窗通风、清洁球、盘香等)落实到位,保持公厕内无异味;工作期间使用的工具放于工具收纳车内,不得随意丢放;公厕内脏乱差的,扣2分,拒不整改的扣10000元;有污物、污渍、积水及其他废弃物的,每处扣0.5分;垃圾桶或纸篓破损不洁的,以及厕位纸篓垃圾量超过容量2/3的,每次扣1分;满溢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清理蛛网、牛皮癣和小广告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清掏、疏通管网、化粪池等造成堵塞、满溢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回复公厕意见簿内容的,每例扣0.5分;未及时接听监督电话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未按要求巡查、消杀并记录的,每次扣0.5分;果皮箱未及时清理,有陈旧废弃物的,每处扣0.5分;有明显异味及除异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工具乱丢放的,每处扣0.5分;公厕内其他设备(灭火器、烘手机、灭蝇灯、毒饵站等)、公用设施(公用鞋架、拖鞋、座椅等),公厕智慧屏,保持正常使用,发现破损及被盗、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公厕洗手保持正常供水;公厕附属绿植做好养护,发现枯死的及时补植未正常使用其他设备及公用设施、维修及更换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公厕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的扣1分/次;公厕附属绿植未养护及补植的,每处扣0.5分。按规定完成公厕粪便处理的相关要求,不得出现粪便外溢,并记录相关台账未按规定完成公厕粪便处理的,每次扣2分;处理过程中若出现粪便外溢等污染环境情况,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000元;未按要求记录相关台账的,每次扣0.5分在项目服务区内建立项目部设立办公场所,建立完整的管理、安全、应急等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管理、安全、应急等记录台账,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落实,项目各类软件资料记录完整未建立项目部的,采取退出机制;未建立管理、安全、应急等规章制度,扣5分;规章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5分,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未建立完整的管理、安全应急台账的,扣5分;项目部相关软件资料不完整的,每处扣0.5分;储备各类日常耗材包括拖把、抹布、手套、洗手液等,以及应急物资,能准时保质保量发放各种耗材、物资,及时更换破旧保洁工具未储备相关应急、管理耗材的,扣5分;未准时保质保量发放各种耗材、物资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更换破旧工具的,每次扣0.5分。保证承包范围内公厕正常的用水用电,及时缴纳水电等费用做好用水用电其他相关工作,包括水电管网运维等工作,建立相关用电用水台账未及时缴纳水电费造成公厕不能正常开放的,每次扣2分;未能做好水电运维及建立相关台账的,每次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10000元。按公厕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不得造成有责投诉;出现热线投诉等案件,需及时、高效处理,不得出现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因公厕管理原因造成有责投诉的,每例扣1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处理投诉案件的,每次扣1分;回复案件内容不完整、处理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打回的,每次扣1分;处理不当导致同一案件出现反复投诉的,每次扣2分;造成负面影响的,扣5000元按相关规定聘用健康无疾病胜任公厕管理任务的员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福利、节假日、双休、降温费按相关规定足额按时发放,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每年组织员工定时体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例扣1分;无故扣发工资,福利的,每例扣2分;未履行节假日、双休、降温费的发放的,每例扣2分;社会保险等未按规定办理,每例扣5分;未按时组织员工体检的,扣2000元车辆按要求配备、能正常运作未按要求配备工作车辆,扣5000元,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不正常使用的,每次扣0.5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消防演练未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演练等工作的,扣5000元;安全台账未及时记录、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对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技能、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台账未能对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每次扣1分;未做好相关台账的,每次扣1分。人员管理履职尽责项目经理有能力管理本项目的各项事宜,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更换项目经理,扣1万元,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项目文员上报材料及时准确,有效及时处理回复投诉案件,及时完成交办各项任务项目文员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材料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完成交办各项任务的,每次扣1分;上报材料反复出错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有效处理、回复投诉案件的,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管理督查员及时处置突发巡查事件,督查及协助公厕保洁员工作,做好重大任务保障工作,督查公厕卫生、安全等问题,及时整改巡查发现问题管理督查人员未有效处置巡查事件、保障重大任务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严格落实督查、协助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巡查问题的,每处扣1分。专业维修员定期检查水电等线路管网,及时发现、维护、修理破损设施及附属设备专业维修员未定期检查水电线路管网的,每例扣0.5分;未及时发现、维修损坏设施及附属设备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公厕保洁员工作时间内认真在岗履责,不得离岗、串岗,严禁工作之外的行为(兜售物品、看护人员、毁绿种菜、饲养动物等),文明作业(主动避让如厕人员,礼貌待人,)认真填写公厕检查、保洁、消杀等记录公厕保洁员工作时间内不在岗的,每次扣2分;在岗未认真履责的,每例扣0.5分;工作时间内发现与工作无关(兜售物商品、看护人员、毁绿种菜、饲养动物等)行为的,每例扣1分,多次发现且拒不整改的,每例扣5000元;保洁时未文明作业,造成有责投诉的,每次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相关保洁、消杀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5分。安全员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及时有效处理安全隐患安全员未定期检查公厕安全设施的,每次扣1分;未落实安全制度的,每例扣1分;未按时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次扣0.5分;未参与应急管理的,每次扣2分;未组织管理员、督查员、维修员等安全培训的,每次扣2分;安全隐患未能有效处理,每次扣2分,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公厕保洁员,管理督察员,安全员,专业维修人员工作期间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着装干净整齐,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严禁辱骂,殴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管理督查员、专业维修人员、项目安全员、公厕保洁员未按要求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每例扣0.5分;被举报服务态度较差、有辱骂殴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的(核查属实后),每例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应急响应综合能力及时、有效、准确做好上级通报、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舆情响应工作,并能完成整改、回复、解释等工作上级通报、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舆情事件(核查属实后),每例扣0.5分;未及时有效响应舆情,整改回复等工作不到位,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及时有效做好汛期、雨雪等极端天气的应急物资储备发放及相关应急保障工作。并成立不得少于5人应急队伍且能保持全天候24小时响应。未建立应急队伍的,扣5分;未及时发放应急、保障物资的,每例扣0.5分;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采取退出机制。做好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保障及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值守工作未安排专人应急值守的,扣5分,未能及时有效落实保障及管理要求的,每例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采用退出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环保、安全、维稳、信访、劳资纠纷等重大事件,建立相应的响应预案未建立响应预案的,扣5分;未及时有效处置的,扣10000元;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事件的,每例扣50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采取退出机制。严格服从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工作不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管理工作阳奉阴违的,采取退出机制。附件5公厕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序号工作内容负面清单违约处理措施备注一、严重违约清单1转包、未按规定分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2分包承担的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再次分包(包括被挂靠、借用资质给其他主体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4严重履约不到位,且影响考核结果在采购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日常质量考核中,考核排名位于倒数两位、处于不合格等次1.第一次考核排名位于倒数两位、处于不合格等次的,中标人主动接受采购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约谈,承诺积极整改,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或合同额1%(两者取其高)的违约金;2.连续两次考核排名位于倒数两位、处于不合格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50000元或合同额2%(两者取其高)的违约金。5舆情处置中标人在上级部门检查、市长热线、大共治、数字城管、电话投诉、信访以及各类媒体反映问题处置不及时被通报或被曝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社会舆情等严重1.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反复整改不到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5舆情处置后果的1.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反复整改不到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6廉政情况经查实中标人有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7安全生产因中标人管理不到位,经应急管理部门认定,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1.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反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8员工工资支付情况未按照政府政策、法规、合同等要求及时支付员工工资1.限期支付不到位或未完成支付或拒不支付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9问题反复整改不到位情况各类问题处置整改不及时、不到位1.按2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2.问题长期整改不力的,采购人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承担整改工作,费用由该中标人承担(从服务经费中直接扣除,并按实际工作量支付给指定承担整改工作单位);3.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虚假报送各类整改案件管理台账1.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2.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中标人按10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二、日常监管考核清单序号工作内容负面清单违约处理措施备注1公厕管理作业质量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2公厕整体脏乱差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招标人日常监管相应分数。可并扣除10000元/次的服务费用。3未及时回应意见簿、接听回复监督电话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4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未建立规章制度;制度未落实且拒不整改;台账或软件资料不完整;未按要求配备车辆或车辆无法正常使用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5出现有责投诉;未及时处理投诉;回复内容不完整;同一问题反复投诉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造成负面影响的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6未开展安全培训;未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技能、岗位职责、服务意识等教育培训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7人员管理履职尽责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的;安全人员未开展安全生产相关要去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8维修员未定期检查水电线路管网;未及时维修损坏设施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9全体人员被举报服务态度较差、有辱骂殴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的(核查属实后)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10应急响应综合能力出现舆情事件(核查属实);未及时响应或整改回复不到位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招标人日常监管11未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应急工作;未有效响应处置环保、安全、维稳、信访、劳资纠纷等重大事件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12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和工作部署;阳奉阴违,敷衍落实工作1.限期整改;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13问题整改情况采购人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及《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1.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2.月考核得分位于90分(含90分)-95分(不含)之间的,以95分为基准,按照每分10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80分(含80分)-9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少1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比如:当月考核得85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费的5%,即为<90-85>*1%);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扣除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3、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项直接扣除费用的,落实奖励资金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招标人日常监管补充条款:1.中标人在工作落实中同时出现负面清单中两个及两个以上行为的,按照上限承担违约金;2.上述所有违约金,采购人可从中标人应结算的服务费中扣除。3、中标人应当为其雇佣人员购买保险和并为工作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如产生意外事故,采购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4、按照以上违约清单产生第三人意外受伤侵权责任纠纷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5、如双方合同解除,对于中标人已提供的服务在扣除本清单相应违约金额后予以结算,如支付的部分超过结算金额,中标人应当依法退还;未予履行的工作内容,如采购人未支付的则不需要继续支付,已支付的中标人应当依法退还。域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2025ABBFZ00038-2甲方(采购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乙方(中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滨湖新区;1.2.2服务内容:负责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局直管公厕的日常卫生管理、各类设施管理维修、水电管网化粪池清淤、标识标牌设置等工作;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396,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陆仟元整元)。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以自然月为周期,月度公厕管理服务费用=实际接管公厕数量*中标单价。2、在核定的月度公厕管理服务费用的基础上,依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费用。3、考核分数的运用:(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2)每月考核得分位于90分(含90分)-95分(不含)之间的,以95分为基准,按照每分10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80分(含80分)-9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少1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比如:当月考核得85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费的5%,即为<90-85>*1%);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扣除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3)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项直接扣除费用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4、每年年初、年末因财政预算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用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时支付工人工资,正常开展各项工作。;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365;1.5.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1.5.3服务方式:公厕管理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考核合格,履约服务质量好),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包河区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杨俊或授权代表(签字):吴磊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022401021000270051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服务期内,采购需求中的考核文件若有修订或调整的或补充的,按照新文件执行。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3本合同期限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4因上级考核或财政预算等客观原因造成支付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仍须无条件支付工人工资,正常开展各项工作。5保密义务:乙方应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甲方出具的相关文件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将甲方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文书等等内容向第三方传达,如因此产生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对甲方产生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6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落实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情况进行监管,接到工人投拆经核查属实的或发现有未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的,甲方有权直接向环卫工人发放工资,相应金额从乙方的服务经费里扣除。同时,视为乙方违法、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重新招标。7中标人应优先择优录用现有的公厕保洁人员。8中标人在服务区域内设立固定储备物资存放点位。9为保障项目后续工作的高效对接与信息协同,中标人需配备1名专职文员。该人员主要负责每日整理本单位公厕巡查台账、影像资料等相关文9件并及时报送采购人;同时协助处理上级部门热线反馈事项。具体工作时间及任务安排,将由采购人结合整体工作规划统筹协调。10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品质,确保公厕设施始终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更好满足市民使用需求,中标人需配备1名专职维修员。通过建立常态化设施巡检维护机制,可及时响应并解决设施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11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如有需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1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作业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制定相关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承包期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均不得提出赔偿。13第一包公厕管理服务范围明细表详见附件1。14公厕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详见附件2。15公厕管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16公厕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详见附件4。17合同中未注明事宜均按采购需求执行。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1第2包公厕管理范围第2包:滨湖新区53座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地点类别岗位数1渡江战役纪念馆公厕1座云谷路渡江战役纪念馆西南角Ⅰ类12塘西河公园1号1座庐州大道与中山路交口西南角Ⅰ类13沙滩公园公厕1座中山路与广西路交口东100米Ⅰ类14康园西公厕1座万泉河路康园南大门东侧Ⅰ类15康园东公厕1座万泉河路康园南大门西侧Ⅰ类16瑞园公厕1座万泉河路与华山路交口东南角Ⅰ类17塘西河公园2号1座包河大道与中山路中间Ⅰ类18和园公厕1座紫云路与天山路交口和园东门Ⅰ类19佳源1号公厕1座湖北路与长沙路交口Ⅰ类110云谷体育公园公厕1座云谷路云南路交口东南角Ⅱ类111万徽公厕1座万泉河路与徽州大道交口西北角Ⅱ类112金嘉公厕1座金斗西路与嘉陵江路交口西北Ⅱ类113南庐公厕1座南宁路与庐州大道交口西北角Ⅱ类114塘西河公园5号1座庐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东Ⅱ类115塘西河公园3号1座包河大道与方兴花园西对面Ⅱ类116塘西河公园4号1座包河大道与塘西河西南侧Ⅱ类117华山路公厕1座华山路与万泉河路交口向南Ⅱ类118塘西河南岸公厕1座塘西河公园南岸公厕吊桥西侧Ⅱ类119方兴湖1号公厕1座中山路与徽华路交口南侧Ⅱ类120方兴湖2号公厕1座中山路方兴湖公园内Ⅱ类121方兴湖3号公厕1座方兴花园东侧Ⅱ类122方兴湖4号公厕1座上海路方兴湖公园内Ⅱ类123方兴湖5号公厕1座包河大道与杭州路东北角Ⅱ类124方兴湖南岸公厕1座杭州路与海口路(在建)交口西北角Ⅱ类125万象公馆一号公厕1座四川路与成都路交口北侧Ⅱ类126家园公厕1座西藏路家园小区合家福连锁超市Ⅱ类127佳源2号公厕1座洞庭湖路与湖北路交口东南角Ⅱ类128水晶公馆公厕1座四川路与杭州路交口东南角Ⅱ类129万象公馆二号公厕1座西藏路与成都路交口北侧Ⅱ类130天山公园东公厕1座洞庭湖路与天山路交口西北角Ⅱ类131雨水公园西公厕1座徽州大道东侧塘西河雨水公园西1门入口处Ⅱ类132金贵公厕1座贵阳路与金斗西路交口西北角Ⅱ类133南广公厕1座南宁路与广西路交口东南角Ⅱ类134紫云路公厕1座紫云路与徽州大道交口西北角Ⅱ类135金斗公园南门公厕1座澳门路与金斗路交口西厕约200米处Ⅱ类136玉龙路公厕1座玉龙路与洞庭湖路交口Ⅱ类137品阁公厕1座长沙路品阁小区东侧Ⅱ类138滨湖明珠体育公园公厕1座峨嵋山路与云雀街西南角滨湖明珠体育公园Ⅲ类139迎淮路公厕1座广东路与迎淮路交口西北角游园Ⅲ类140环湖北路公厕1座环湖北路与包河大道交口Ⅲ类141徽州大道公厕1座徽州大道与洞庭湖交口西南角Ⅲ类142云川公园公厕1座四川路与云谷路交口云川公园Ⅲ类143方兴大道公厕1座方兴大道与庐州大道交口西北Ⅲ类144烟墩路公厕1座广西路与烟墩路交口东南角Ⅲ类145徽嘉公厕1座徽州大道与嘉陵江路交口东北Ⅲ类146徽成公厕1座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口东南角Ⅲ类147万广公厕1座广东路与万泉河路交口西北角Ⅲ类148金斗路公厕1座金斗路与杭州路交口西北角Ⅲ类149天山公园公厕1座洞庭湖路与天山路交叉口Ⅲ类150塘西河公园6号1座中山路与包河大道交口西南角Ⅲ类151渡江东公厕1座渡江战役纪念馆东Ⅲ类152渡江西公厕1座渡江战役纪念馆西Ⅲ类153金斗西路公厕1座金斗西路与云谷路交口西南角Ⅲ类1附件2分类单价:序号公厕类别单价(元/座/年)1I类72000.002II类70000.003III类68000.00附件3: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包河区直管公厕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考核机制,促进公厕管理精细化,提升公厕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依据以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二)考核项目1、公厕管理作业质量。2、项目管理制度落实。3、人员管理履职尽责。4、应急响应综合能力。(三)考核办法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互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1、日常巡查考核: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巡查考核。2、专项检查考核:包括重点、专项工作考核。3、随机抽查考核:不定期随机抽查考核。4、由包河区市容环卫服务中心组织两个包别互相督查考核。5、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考核。四、考核分值及成果应用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按照管理考核要求规定进行评分,每月按加权平均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作为公厕管理服务费的结算依据。1、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2、每月考核得分位于90分(含90分)-95分(不含)之间的,以95分为基准,按照每分10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80分(含80分)-9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少1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比如:当月考核得85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费的5%,即为<90-85>*1%);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扣除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3、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项直接扣除费用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4、退出机制(1)不服从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管理工作阳奉阴违的。(2)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值低于80分,每年总计三次单次考核低于80分的。(3)在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等期间,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4)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其他退出考核。本办法由包河区城管局负责解释。附件4《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扣分标准严格按要求配备公厕保洁员,专人专岗;按主管部门要求准时开放,严禁乱收费,供应厕纸,不得无故关闭公厕或厕位,保洁员不得无故脱岗未按要求配备公厕保洁员的,每例扣2分;未按时间开放的,每例扣2分;发现乱收费现象,每次扣2分;未及时供应厕纸的,每次扣0.5分,拒不整改的,扣5000元,未经审核同意,无故关闭公厕的,每次扣5分,无故关闭无障碍间、男女厕位的,每次扣2分,保洁员无故脱岗的,每次2分。按要求设置制度牌、各类标识标牌,并保持完好规范;定期巡查包别内设置的路面导示牌的情况;根据需要及时铺设各类防滑垫;各类设施及其附属设备保持完好并正常使用未按要求设置制度牌、标识标牌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维护更换破损制度牌、标识标牌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发现、维护破损路面导示牌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铺设防滑垫的,每次扣1分;未正常使用各类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公厕管理作业质量管理间标准化建设要求(1)管理间整体保持干净整洁,无乱摆放物品现象。(2)按季节存放衣,鞋等穿戴物品,并统一收纳存放。(3)管理间内不得过多摆放其他杂物,多余必备物品统一存放于收纳箱内。(4)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经营性活动。(5)严禁管理间内、外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严禁使用电热毯、电暖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配备消防器材,并培训保洁员会使用。(6)根据管理需要的其他标准化建设要求。(7)工作时间不得在管理间内做与公厕管理保洁无关事情。未按要求落实管理间标准化建设的,扣5分;未按建设标准积极有效落实管理要求的,每处扣0.5分;管理房内、外私拉电线、乱接插头插座、裸露接线现象每处扣2分;使用电热毯、电暖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处扣2分;使用蜡烛、煤油炉等明火设施每处扣2分;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每处扣2分。无消防器材配备每座扣3分,管理员不会使用扣2分。工作时间在管理间内做与公厕管理保洁无关事情的发现一次扣1分;拒不整改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扣10000元。公厕管理作业质量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无故停用,定期检查报警器并保持正常使用;无障碍通道、扶手要保持正常使用,不能出现松动、破损等现象;工具间、工具收纳车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正常使用第三卫生间(无障碍间)的,每次扣2分;报警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000元;无障碍通道及扶手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分;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的,每项扣1分;工具间、工具收纳车脏乱差的,每次扣0.5分;存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的,每次扣0.5分,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公厕周边5米保洁范围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堆杂物,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毁坏绿化,不得占用绿化乱晾晒,外围监控保持正常联网使用公厕周边5米保洁范围内,未及时清扫公厕周边,卫生较差的,每次扣0.5分;发现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的,每处扣0.5分;发现毁坏绿化种菜,占用绿化晾晒的,每处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联网使用的,每处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公厕管理作业质量公厕附属环卫驿站卫生保持干净整洁,驿站内物品摆放整齐,相应设施配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不得存放与驿站无关的物品公厕附属驿站卫生较差的,每处扣0.5分,物品摆放杂乱的,每处扣0.5分;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1分;不得存放与驿站无关的物品,每例扣0.5分,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公厕内整体干净整洁,地面、墙壁、洗手台等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积水等;便槽(池)无污物、污渍及其他废弃物;纸篓及时清理,不得满溢;蛛网、牛皮癣和小广告及时清理;及时疏通、清掏管道、化粪池等,保持水、电管网的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设置公厕意见簿和监督电话;保洁员按要求巡查、消杀,并做好巡查记录;厕内果皮箱及时清理;除异味措施(开窗通风、清洁球、盘香等)落实到位,保持公厕内无异味;工作期间使用的工具放于工具收纳车内,不得随意丢放;公厕内脏乱差的,扣2分,拒不整改的扣10000元;有污物、污渍、积水及其他废弃物的,每处扣0.5分;垃圾桶或纸篓破损不洁的,以及厕位纸篓垃圾量超过容量2/3的,每次扣1分;满溢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清理蛛网、牛皮癣和小广告的,每处扣0.5分;未及时清掏、疏通管网、化粪池等造成堵塞、满溢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回复公厕意见簿内容的,每例扣0.5分;未及时接听监督电话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未按要求巡查、消杀并记录的,每次扣0.5分;果皮箱未及时清理,有陈旧废弃物的,每处扣0.5分;有明显异味及除异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工具乱丢放的,每处扣0.5分;公厕内其他设备(灭火器、烘手机、灭蝇灯、毒饵站等)、公用设施(公用鞋架、拖鞋、座椅等),公厕智慧屏,保持正常使用,发现破损及被盗、损坏等情况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公厕洗手保持正常供水;公厕附属绿植做好养护,发现枯死的及时补植未正常使用其他设备及公用设施、维修及更换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公厕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的扣1分/次;公厕附属绿植未养护及补植的,每处扣0.5分。按规定完成公厕粪便处理的相关要求,不得出现粪便外溢,并记录相关台账未按规定完成公厕粪便处理的,每次扣2分;处理过程中若出现粪便外溢等污染环境情况,每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000元;未按要求记录相关台账的,每次扣0.5分在项目服务区内建立项目部设立办公场所,建立完整的管理、安全、应急等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管理、安全、应急等记录台账,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落实,项目各类软件资料记录完整未建立项目部的,采取退出机制;未建立管理、安全、应急等规章制度,扣5分;规章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5分,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未建立完整的管理、安全应急台账的,扣5分;项目部相关软件资料不完整的,每处扣0.5分;储备各类日常耗材包括拖把、抹布、手套、洗手液等,以及应急物资,能准时保质保量发放各种耗材、物资,及时更换破旧保洁工具未储备相关应急、管理耗材的,扣5分;未准时保质保量发放各种耗材、物资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更换破旧工具的,每次扣0.5分。保证承包范围内公厕正常的用水用电,及时缴纳水电等费用做好用水用电其他相关工作,包括水电管网运维等工作,建立相关用电用水台账未及时缴纳水电费造成公厕不能正常开放的,每次扣2分;未能做好水电运维及建立相关台账的,每次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10000元。按公厕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不得造成有责投诉;出现热线投诉等案件,需及时、高效处理,不得出现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因公厕管理原因造成有责投诉的,每例扣1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处理投诉案件的,每次扣1分;回复案件内容不完整、处理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打回的,每次扣1分;处理不当导致同一案件出现反复投诉的,每次扣2分;造成负面影响的,扣5000元按相关规定聘用健康无疾病胜任公厕管理任务的员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福利、节假日、双休、降温费按相关规定足额按时发放,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每年组织员工定时体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例扣1分;无故扣发工资,福利的,每例扣2分;未履行节假日、双休、降温费的发放的,每例扣2分;社会保险等未按规定办理,每例扣5分;未按时组织员工体检的,扣2000元车辆按要求配备、能正常运作未按要求配备工作车辆,扣5000元,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不正常使用的,每次扣0.5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消防演练未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演练等工作的,扣5000元;安全台账未及时记录、更新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对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技能、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台账未能对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每次扣1分;未做好相关台账的,每次扣1分。人员管理履职尽责项目经理有能力管理本项目的各项事宜,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更换项目经理,扣1万元,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项目文员上报材料及时准确,有效及时处理回复投诉案件,及时完成交办各项任务项目文员未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材料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完成交办各项任务的,每次扣1分;上报材料反复出错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有效处理、回复投诉案件的,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管理督查员及时处置突发巡查事件,督查及协助公厕保洁员工作,做好重大任务保障工作,督查公厕卫生、安全等问题,及时整改巡查发现问题管理督查人员未有效处置巡查事件、保障重大任务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严格落实督查、协助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巡查问题的,每处扣1分。专业维修员定期检查水电等线路管网,及时发现、维护、修理破损设施及附属设备专业维修员未定期检查水电线路管网的,每例扣0.5分;未及时发现、维修损坏设施及附属设备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公厕保洁员工作时间内认真在岗履责,不得离岗、串岗,严禁工作之外的行为(兜售物品、看护人员、毁绿种菜、饲养动物等),文明作业(主动避让如厕人员,礼貌待人,)认真填写公厕检查、保洁、消杀等记录公厕保洁员工作时间内不在岗的,每次扣2分;在岗未认真履责的,每例扣0.5分;工作时间内发现与工作无关(兜售物商品、看护人员、毁绿种菜、饲养动物等)行为的,每例扣1分,多次发现且拒不整改的,每例扣5000元;保洁时未文明作业,造成有责投诉的,每次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相关保洁、消杀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0.5分。安全员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及时有效处理安全隐患安全员未定期检查公厕安全设施的,每次扣1分;未落实安全制度的,每例扣1分;未按时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次扣0.5分;未参与应急管理的,每次扣2分;未组织管理员、督查员、维修员等安全培训的,每次扣2分;安全隐患未能有效处理,每次扣2分,拒不整改的采取退出机制。公厕保洁员,管理督察员,安全员,专业维修人员工作期间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着装干净整齐,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严禁辱骂,殴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管理督查员、专业维修人员、项目安全员、公厕保洁员未按要求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每例扣0.5分;被举报服务态度较差、有辱骂殴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的(核查属实后),每例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000元。应急响应综合能力及时、有效、准确做好上级通报、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舆情响应工作,并能完成整改、回复、解释等工作上级通报、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舆情事件(核查属实后),每例扣0.5分;未及时有效响应舆情,整改回复等工作不到位,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5分。及时有效做好汛期、雨雪等极端天气的应急物资储备发放及相关应急保障工作。并成立不得少于5人应急队伍且能保持全天候24小时响应。未建立应急队伍的,扣5分;未及时发放应急、保障物资的,每例扣0.5分;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每例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采取退出机制。做好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保障及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值守工作未安排专人应急值守的,扣5分,未能及时有效落实保障及管理要求的,每例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采用退出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环保、安全、维稳、信访、劳资纠纷等重大事件,建立相应的响应预案未建立响应预案的,扣5分;未及时有效处置的,扣10000元;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事件的,每例扣50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采取退出机制。严格服从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工作不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管理工作阳奉阴违的,采取退出机制。附件5公厕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管理违约事项清单序号工作内容负面清单违约处理措施备注一、严重违约清单1转包、未按规定分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2分包承担的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再次分包(包括被挂靠、借用资质给其他主体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合同约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4严重履约不到位,且影响考核结果在采购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日常质量考核中,考核排名位于倒数两位、处于不合格等次1.第一次考核排名位于倒数两位、处于不合格等次的,中标人主动接受采购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约谈,承诺积极整改,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20000元或合同额1%(两者取其高)的违约金;2.连续两次考核排名位于倒数两位、处于不合格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50000元或合同额2%(两者取其高)的违约金。5舆情处置中标人在上级部门检查、市长热线、大共治、数字城管、电话投诉、信访以及各类媒体反映问题处置不及时被通报或被1.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反复整改不到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5舆情处置曝光,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社会舆情等严重后果的1.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反复整改不到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6廉政情况经查实中标人有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7安全生产因中标人管理不到位,经应急管理部门认定,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1.限期整改未完成或反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8员工工资支付情况未按照政府政策、法规、合同等要求及时支付员工工资1.限期支付不到位或未完成支付或拒不支付的,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9问题反复整改不到位情况各类问题处置整改不及时、不到位1.按2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2.问题长期整改不力的,采购人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承担整改工作,费用由该中标人承担(从服务经费中直接扣除,并按实际工作量支付给指定承担整改工作单位);3.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虚假报送各类整改案件管理台账1.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2.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中标人按10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二、日常监管考核清单序号工作内容负面清单违约处理措施备注1公厕管理作业质量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2公厕整体脏乱差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10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3未及时回应意见簿、接听回复监督电话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4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未建立规章制度;制度未落实且拒不整改;台账或软件资料不完整;未按要求配备车辆或车辆无法正常使用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5出现有责投诉;未及时处理投诉;回复内容不完整;同一问题反复投诉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造成负面影响的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6未开展安全培训;未开展员工思想教育、工作技能、岗位职责、服务意识等教育培训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7人员管理履职尽责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的;安全人员未开展安全生产相关要去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8维修员未定期检查水电线路管网;未及时维修损坏设施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9全体人员被举报服务态度较差、有辱骂殴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的(核查属实后)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可并扣除5000元/次的服务费用。招标人日常监管10应急响应综合能力出现舆情事件(核查属实);未及时响应或整改回复不到位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招标人日常监管11未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应急工作;未有效响应处置环保、安全、维稳、信访、劳资纠纷等重大事件1.限期整改;2.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月度考核相应分数。3.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12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和工作部署;阳奉阴违,敷衍落实工作1.限期整改;2.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或次年不予续签合同,并报监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招标人日常监管13问题整改情况采购人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依据《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及《包河区公厕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1.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2.月考核得分位于90分(含90分)-95分(不含)之间的,以95分为基准,按照每分1000元的标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80分(含80分)-90分之间,以90分为基准,每少1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服务费的1%(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比如:当月考核得85分,扣除当月公厕管理费的5%,即为<90-85>*1%);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经费的20%,扣除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3、管理考核要求规定的考核项直接扣除费用的,落实奖励资金后支付公厕管理服务费。招标人日常监管补充条款:1.中标人在工作落实中同时出现负面清单中两个及两个以上行为的,按照上限承担违约金;2.上述所有违约金,采购人可从中标人应结算的服务费中扣除。3、中标人应当为其雇佣人员购买保险和并为工作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如产生意外事故,采购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4、按照以上违约清单产生第三人意外受伤侵权责任纠纷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5、如双方合同解除,对于中标人已提供的服务在扣除本清单相应违约金额后予以结算,如支付的部分超过结算金额,中标人应当依法退还;未予履行的工作内容,如采购人未支付的则不需要继续支付,已支付的中标人应当依法退还。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直管公厕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