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麦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上海百趣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71101000021759511
五、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15209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靶代谢产物分析
详见附件

21.00
660
1386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朱红霞
联系电话:15981779081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BQ-ZHX202505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朱红霞-植物广靶合同.pdf

合同编号11N457610044202515209合同编号:BQ-ZHX20250526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小麦根组织植物广靶代谢组检测分析委托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甲方)受托人:上海百趣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上海省(市)嘉定区(县)签订日期:2025-06-03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法定代表人:余庆辉委托代理人:朱红霞项目联系人:朱红霞联系电话:15981779081电子邮箱:zhxhg105@163.com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受托方(乙方):上海百趣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军亮委托代理人:梁金龙项目联系人:梁金龙联系电话:18402144576座机:021-60257285电子邮箱:liangjinlong@biotree.cn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1幢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小麦根组织植物广靶代谢组检测分析项目的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定义: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界定的含义:1.1“合同”或“本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共同构成合同整体并相互补充。1.2“成果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交付的服务成果:检测数据、分析结果等。1.3“技术障碍”:指在乙方现有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约定的技术方法、技术路线、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软件等本身的缺陷或局限性、生物特性、生物个体差异性等导致的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1.4“样品信息单”:指甲方在提供样品的同时,需要根据乙方要求在LIMS2系统(www.lims2.com)填写《样品信息单》。样品信息单是实验检测正确进行的保障,务必认真详细填写。1.5样品寄送地址说明:乙方目前有两个检测中心可接收样品,信息如下,样品寄送前沟通确认寄送地址。并在寄样时,在收件人处括号备注一下对应销售的名字,以便收样组核对录样。1.5.1上海检测中心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1幢6楼;收件人信息:上海百趣收样组/15900759445;1.5.2苏州检测中心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银港路52号太仓生物港11栋楼3-4层;收件人信息:苏州百趣收样组/13162801289。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2.1服务内容: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生物样品,进行【405-4精准植物广靶】等相关检测分析,并对得到数据进行进一步生物信息学分析,本项目共计21例样品。服务内容详情如下:序号样品物种样品类型产品三级分类检测平台交付周期(自然日)1小麦根组织405-4精准植物广靶Qtrap6500+,Sciex30注1:为保证项目周期,乙方可采用同系列或下一代型号仪器满足检测需求。注2:(1)周期计算方式:从乙方确认样品合格确认下单及该批次首付款(如为一次支付,应当为全款总价;如为分期支付,则应当为首期付款的金额)到位的次日开始计算周期,到乙方交付结题报告截止;以上交付周期均为一次交付周期,加测样品需重新计算周期;(2)数据下机之前,需沟通好分析所用分析确认单,若未及时提供,则沟通时间不计算在交付周期内;(3)非标准分析周期需根据分析内容确定。若在检测或数据处理中遇到技术障碍,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双方沟通时间及处理障碍的时间从周期中扣除。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乙方对应业务线。如非因任何一方原因或技术障碍导致无法在约定项目周期内完成的,乙方将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1)要求乙方终止相关技术服务,并由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交付成果及为履行合同产生的合理支出进行补偿;(2)继续执行本协议,并同意增加预计费用以及对交付周期或期限进行调整。2.2方式和要求:2.2.1实验内容:(1)样品前期预处理(依据项目情况,包含提取、质检、样品制备等);(2)正式实验阶段:对样品进行实验检测,得到原始数据。2.2.2数据分析内容:实验完成后,针对实验所获得的原始数据进行生物信息学分析,分析内容见附件一。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关于样品的说明:3.1.1关于样品质检:为了保障实验的质量,甲方需严格按照乙方样品要求收集样品。甲方收集样品时,应选择合适容器盛放样品,注意封口;样品编号有规则(尽可能简单),使用油性记号笔标记编号,字迹工整易辨认,如能多处标记,建议多处标记。如有标签,请务必使用防冻耐低温不干胶标签按前述要求进行标记。3.1.2关于样品提取:乙方免费进行合同签订样品数的样品提取。对于第一次提取不合格的样品还可以免费再提取1次。3.1.3关于样品标准化:乙方如需按照实际定量的方法对样品进行标准化处理,则通知甲方后另行收取一定的费用。3.1.4关于固体样品:如条件允许,建议甲方先行进行研磨粉碎(动物组织液氮研磨、植物组织用冻干机冻干后研磨)并混匀,然后寄出。3.1.5关于样品寄送:(1)如果样品需要低温运输,寄样时请甲方务必干冰寄送样品,干冰量要足,干冰量的计算方式为:(N+1)*5KG,N为快递天数。(2)样品打包时,最好先行放在置样盒中有序排放,置样盒内放泡沫填充物,合盖后用橡皮筋十字捆绑固定;如不适宜用置样盒置放,请用大小合适的自封袋包装,这样不至于让样品散落在泡沫箱干冰或包裹中。(3)寄样时甲方一并提供填写的电子版样品信息单或者随附纸质版样品信息单。3.1.6关于样品处理:甲方需在乙方提交结题报告后3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告知项目完成后的样品处理方式(返样,销毁),超过3个月后,乙方有权依据样品情况自行销毁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销毁项目剩余样品,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需返样,则需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需额外支付返样费用。返样费用标准:200管以下500元/次,200管以上1000元/次(返样样品数量按照实际管数计算,客户原样和百趣自提得到的核酸、蛋白质、代谢物等,同时返样时按照累计管样品计算)。3.2甲方的义务:3.2.1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合格足量的待测样品且保证样品来源合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样品来源不承担任何审查义务及法律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样品等导致乙方面对任何索赔、指控、罚款或其他损失时,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使乙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或损失。3.2.2甲方在样品准备时务必遵从备份原则,样品及重要的数据资料甲方应自行备份。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补充或修正不符合乙方开展项目要求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3.2.3甲方在提供样品的同时须提供准确的样品信息,乙方联系人在LIMS2系统(www.lims2.com)准确完整填写《样品信息单》并准确录入寄样快递单号(快递单号为我司实验室识别样品归属的唯一编号),确保我司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可即时核对入库,应避免填写错误、歧义、遗漏重要说明等情况,《样品信息单》的信息应与实际样品保持一致(物种、数量、样品量、编号等),明确填写剩余样品处理方式。3.2.4对于收到的不合格样品,甲方应在收到反馈后7天内与乙方联系。如甲方逾期未与乙方联系,则乙方有权将该不合格逾期样品在乙方发出反馈当日起10日后进行销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2.5甲方承诺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甲方单位与乙方签署本合同,且承诺本合同载明的甲方项目联系人具有对委托乙方的项目进行签字或回复邮件进行确认结算等事项的权限。3.3乙方的义务:3.3.1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样品、LIMS2系统(www.lims2.com)完整填写《样品信息单》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收样反馈,对于样品数量≥100例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收样反馈。此外,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不符合开展项目的要求时,有权通知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补充、修改或者更换。3.3.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如为一次支付,应当为全款总价;如为分期支付,则应当为首期付款的金额)并且确认样品合格后,开展实验检测的工作。3.3.3乙方在交付周期届满,且收到最后一笔剩余尾款(如分期支付)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承诺的数据交付内容。3.3.4乙方在交付报告中提交数据后,可以为甲方继续保留数据3个月,若甲方未在届满期10日前书面提出继续保存数据的请求,乙方有权在届满期后删除相关数据,如果甲方在届满期10日前书面提出继续保存数据的请求,则需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存储数据量与存储时间向乙方付费。数据延长保存收费标准:每个项目300元/月。3.3.5乙方不得自行将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2025-06-03起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1幢(地点)履行,有效期12个月。五、验收标准和方式:5.1交付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实验分析结果仅供科学研究使用,实验分析结题报告中包括内容如下:a)原始数据文件;b)完整的实验报告(包括实验材料,实验设备,实验方法,实验结果等);c)完整的数据分析报告(如有则按2.2.2约定内容交付,没有则不提供)。5.2交付标准:植物广靶交付标准:(1)QC样本TIC图重叠度高;(2)内标相应强,峰高相差30%以内;(3)2DPCA中QC样本聚集;(4)一维PCAQC样本在2std以内;(5)QC样本相关性>=0.7;(6)QC样本中内标RSD≤20%。5.3交付及验收:项目完成后,若为云分析项目,则结果发送方式为: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LIMS2云平台账号和交互式云分析结果给甲方;若非交互式云分析项目,则结果发送方式为: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结题报告给甲方。电子邮件发送之日即为成果交付完成之日。由于课题设计繁多,以及生物复杂性,针对实验分析结果,乙方仅保证实验及数据分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保证符合甲方生物学意义要求,如需反复(多次)实验分析则另行收费计算。甲方项目联系人根据约定的标准对乙方的服务及交付成果进行验收。对经确认不符合交付标准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整改。乙方的服务及交付成果不应因与约定标准的细微不符而被认为不合格。植物广靶交付标准:(1)QC样本TIC图重叠度高;(2)内标相应强,峰高相差30%以内;(3)2DPCA中QC样本聚集;(4)一维PCAQC样本在2std以内;(5)QC样本相关性>=0.7;(6)QC样本中内标RSD≤20%。甲方项目联系人需在收到实验分析结题报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进行结题确认及验收,逾期未确认的,乙方默认为项目结题及验收通过。乙方收到甲方的结题确认及验收通过通知后,如甲方有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原始数据。若甲方已经实际使用乙方交付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也视为验收通过。5.4售后服务:项目结题后若甲方购买了乙方的数据分析服务,在购买服务范围内提供售后服务,提供服务的方式为:甲方直接在分析报告中注明要修正的内容,以邮件形式发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返修报告后,一周内完成结果的修改。在项目结题后,乙方提供对该项目的终身免费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标准及方式由乙方决定。六、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1项目费用:本项目样品一共21例,技术服务费总额13,8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费用明细如下:序号产品三级分类单价/元数量小计/元1405-4精准植物广靶660.002113,860.00合计2113,860.006.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①种方式):①一次总付:13,860.00元,时间:项目开始前10个工作日;②分期支付:元,时间:;元,时间:。6.3付款说明:(1)在项目启动前,甲方应当将相关首付款(如为一次支付,应当为全款总价;如为分期支付,则应当为首期付款的金额)转入乙方账户,用于启动样品实验检测工作;在乙方收到项目首付款和样品经乙方确认合格后,项目正式启动。(2)乙方完成全部样品实验检测后,向甲方告知实验进度,并通知甲方将项目剩余款项转入乙方账户,乙方不晚于交付周期届满之日当日(如为一次支付)或收到最后一笔剩余尾款(如为分期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交付周期届满日)将所有实验检测数据、质控结果以及数据分析结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延迟付款的,交付周期相应延长。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7.1甲方违约责任:7.1.1实验检测与分析工作启动前,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在终止合同当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还应支付乙方为履行合同进行必要准备的合理支出。实验检测与分析工作启动后,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需按照项目进度支付乙方服务已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7.1.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时,应按逾期天数每日支付逾期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7.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不合理地变更需求、隐瞒项目关键信息或拒不配合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开发工作,经乙方催告整改后15日内仍不改正的。(2)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3)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依照法定或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的。7.2乙方违约责任:7.2.1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项目迟延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延期方式。7.2.2实验检测与分析工作启动后,若样品质检合格,实验意外失败(未达到本合同2.2约定的数据质量要求),乙方可以为甲方继续进行重复试验,不另计技术服务费用,直到达到本合同5.2约定的数据质量要求;若甲方不能继续提供样品,则甲方可以将已付款项转入下一次服务。乙方不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责任。7.2.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其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成果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7.3免责、赔偿责任及终止后事项7.3.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误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军事行动、工人罢工、暴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政府政策限制。7.3.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以外,还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7.3.3本合同因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履行后,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就样品及相关数据等明确处置方案,否则乙方有权依据样品情况自行销毁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销毁样品,相关处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存储费用、销毁费用等,以实际发生为准)由甲方承担。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④原告住所地⑤标的物所在地九、其它:9.1技术成果归属和分享:所取得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主要工作人员不参与文章作者分配及申请课题标书,不参与该研究成果所产生的奖金分配。开发过程中使用的技术与方法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如果甲方觉得技术和服务都比较满意,可以致谢乙方,在相关发表文章的“致谢”部分注明:“感谢‘BIOTREE’协助进行实验检测分析”。乙方所进行的生物信息分析以及数据处理的方法及技术均为自主开发,原则上不进行成果转让。如果需要学习掌握或者获取乙方自主研发软件的源代码,则需另行商榷。9.2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实验样品名称,实验原始数据,实验结果及数据分析结果保密,同时甲方也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研究设计方案,技术服务的价格,实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报告的原版详细内容保密。未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以及各自的涉密人员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公布上述信息。保密期限:合同有效期内至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的二年。涉密人员:项目参与所有人员。9.3通知与送达:9.3.1双方同意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地址作为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9.3.2双方的送达地址变更时,应当向对方履行书面的通知义务。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9.3.3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人民法院(若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无人签收、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邮寄的文件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果一方按照另一方预留的联系方式邮寄送达的,即使是由他人代为签收的,也视为是其本人签收,依然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9.3.4双方一致同意可以采用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各种通知文件和法律文书,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电子邮箱、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即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9.4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重大违约。9.5附则:(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生效条件包含公章/电子印章。(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后,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为本合同的补充件。(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障碍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5)合同解除后,甲方需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有权从甲方已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6)本合同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切实执行合同条款。委托方(甲方)名称(或姓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余庆辉委托代理人朱红霞联系(经办)人朱红霞联系(经办)人联系方式15981779081住所(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邮政编码830091电话开票信息(甲方)开票类型普通发票纳税人识别号12650000457610044G地址、电话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开户银行账号受托方(乙方)名称(或姓名)上海百趣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邓军亮委托代理人梁金龙联系(经办)人梁金龙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焦点梦想园1幢邮政编码201815电话021-6025728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定支行账号1001700819300134969附件一:代谢组学数据分析内容分析类型分析内容分析限定条件是否分析数据预处理主成分分析OPLS-DA分析差异代谢物筛选差异物层次聚类分析Box-plot分析基础数据分析K-mean分析是火山图分析Z-score分析火柴杆图分析雷达图分析相关性热图分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