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维修服务 医疗器械维修 医疗设备维修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人民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41101000021370834
五、合同编号:11N45819242X2025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医疗设备维修服务
详见附件
批
1.00
179300
1793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18690333987
传真:/
地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179300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合同.pdf
洛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45819242X20256401采购单位(甲方):洛浦县人民医院供货商(乙方):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金额一、采购内容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医疗器械维修--响应文件要求,描述:响维保要求、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应文件1项179300.00要求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大写)壹拾柒万玖仟叁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修费、税费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等。二、付款1、分期付款,付款详情如下:方式付款期付款时间付款比例付款金额第一期医疗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90%¥161370第二期医疗设备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后60个工作日天内10%¥17930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银行收款账户名称: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500161990005250219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支行银行行号:105881000374三、验收1、验收标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在线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10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技术要求。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产品的同自收到货物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收,在验收直到符合3、验收:安装调测完毕后,甲方应在货到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4、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方承担。四、服务条款维修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厂家/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腔牙椅枫丹1台35003500口2麻醉机迈瑞1台42000420003维修牙科高速手柄枫丹32把14044804维修消毒灭菌锅新华2台13500270005电子支气管镜奥华1条31120311206脑动力系统控制器蛇牌1台11500115007洗衣机新华1台18000180008电动铅防护门新华2套360072009蒸汽管路新华1套170001700010电子胃镜宾得1条17500175001、24小时人工技术支持,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2、设备维修完成后,各项数值、参数、性能、功能、指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达到运行标准。3、乙方对本合同内设备更换的配件质保12个月。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4、以下原因不在保修范围内:(1)因人为因素导致故障或损坏问围内;(2)因非归因于甲方的人为原因外力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187方进行免费维修及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所有配件不另行收取费用。题不在质保89489499故障损坏不(2)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3)负责跟踪或报告货物交付工作进展和成果;,为货物交付工作提供便利条件。(4)负责与甲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6、乙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7、乙方更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以书面形式通技术服务人员任项目工作或,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9、乙方需对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10、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11、维修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12、保修期内需要向我院提供4次定期保养(三个月一次)。定期保养项目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校准、机械与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补救维修、以及按设备厂家要求的具体保养规定进行保养,未能提供定期保养服务造成院方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责任。五、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总价款的10%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六、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1、合同的变更同价款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可以在合补充协议。;(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4.丧失商业信誉;5.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甲方有权解除的,应当及时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6、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1)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七、保密义务乙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限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八、不可抗力则合同履行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双方商定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不可克服的的其他事件。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软件、技术资知识产权或者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3、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4、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洛浦县人民法院管辖。3、因违约导致守约方诉讼费而增加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乙方(公章):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地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祥云中街867号电话:开户银行:洛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天津路账号:880010012010160320321,账号:65001619900052502199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维修服务 医疗器械维修 医疗设备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