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启东市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681-JSXD-G2025-0003001
二、合同名称: 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681-JSXD-G2025-0003
四、项目名称: 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
联系方式:13773879757
供应商(乙方):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1118号
联系方式:13862985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技术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委托人要求对项目进行督查管理,每周至少2次覆盖项目所有施工标段,形成书面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报委托人(书面材料主要包含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存在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20000.00
合同金额: 13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8月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投标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仅用于求出结算费率,本合同费率:132万元/2.25亿元=0.59‰,最终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审定价*结算费率;
附件:

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委托合同.pdf

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委托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委托合同国A1委托人:启东市农业农村局Y受托人: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W2025年6月9日委托人(单位全称):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受托人(单位全称):上海华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小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受托人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人提交成果。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启东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2、项目地点:启东市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区镇;3、工程规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约9.26万亩,投资总额约2.2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泵站及管道、桥涵、水泥路、河道护岸、仓库晒场、烘干房、配套电力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省批复为准)。4、服务内容:项目全面监督管理,具体包括项目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设计变更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区镇监理管理等。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项目通过南通市级验收(含整改)。2、工作要求:按委托人要求对项目进行督查管理,每周至少2次覆盖项目所有施工标段,形成书面项目管理周报和月报报委托人(书面材料主要包含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存在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4实情况等)。Y3、其它事项:(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减少管理人员,否则每发现减少一人扣服务费的5%。(2)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若确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招标投标的要求。2(3)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否则每发现减少一人扣服务费的5%。第三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32000元,受托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委托人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受托人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②受托人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委托人在验收合格(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委托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委托人亦有权终止合同,受托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受托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在受托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委托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受托人另外补齐。第四条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众管理1、本项目合同暂定价为132万元,合同费率:0.59‰。本合同采用采用费率结算方式。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服务的费用及相应的规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数据采集、受托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办公耗材费以及应由受托人支付合同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均不另8外计取项目管理服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由委托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3、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投标总价不作为结算依据,仅用于求出结算费率,本合同费率:132万元/2.25亿元=0.59‰,最终3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审定价*结算费率;所有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价款的50%,支付按合同价计算采购资金总额的40%;所有工程竣工并通过镇级四方主体验收后付至合同价计算采购资金总额的80%,余款待所有工程完成审计并通过南通市级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五条通知与送达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4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受托人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委托人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2.受托人未完成相应服务的,除不可抗力外,委托人有权按照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在支付受托人的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造成重大影响的,委托人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没收受托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扣除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第七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n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K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4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i(二)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如有合同附件请自行添加)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点:法定代表人工利签字地点:或委托代理人:用章或委托代经办人开户名:开户名开户银行:经办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2023年日期:2025年6月9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