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建 其他电气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卢氏县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38-B

二、合同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

三、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38

四、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卢氏县公安局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联系人:王拥军

联系方式:13849823000

2.供应商(乙方):河南锐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8号楼2803号

联系人:张丹

联系方式:19839819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671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满足采购人要求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其他电气设备
凯立鑫
一标段
1
367,1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6月10日

公安局一标段合同.pdf

合同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一标段甲方:卢氏县公安局乙方:河南锐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5月2日签订地点:卢氏县2025年5月2日合同甲方:卢氏县公安局乙方:南锐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就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一标段电气系统采购安装事项,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一标段2项目地点卢氏县文峪乡3项目范围箱式变电站1台、10千伏3*120电缆350米及低压电缆采购安装第二条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25年5月22日2、竣工日期:2025年6月21日3、总工期暂列30天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每逾期一天按每天200元进行处罚,处罚限额5000元。第三条项目价款项目价款:大写叁拾陆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367100.00元第四条工程建设目标1、质量日标安装工程:分项及分部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建筑工程外观及电器安装工艺优良,不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工程带负荷一次启动成功,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除自然灾害或人力无法抗拒因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外,由于施工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2、安全目标总体目标:实现安全“零事故”。具体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若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3、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资金投入,做到不超概算。第五条乙方承诺1、严格按照供电方案及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总工程量应该按要求控制在+5%和-5%之间。2、项目建设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并且达到质量目标,施工质量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3、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项目安全目标。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开展工作,及时主动反映有可能对工程投工程东资造成影响的任何事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投资超概算的相应责任。5、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专用章第六条甲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规定的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七条项目费用的结算和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周期为30天: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经甲、乙、监理、设计等相关方验收签字合格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和有关报账手续,甲方按双方约定一次性支付货款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367100.00元。第九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内容,因一方违约不履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L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1(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5签订日期:5.2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异地新建 其他电气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