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检验检测采购合同公告(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0Q4841120252001
二、合同名称: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检验检测项目包四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110号
四、项目名称: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检验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
联系方式:0974-8522010
供应商(乙方):宁夏菲杰特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双渠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C段楼三层
联系方式:139950894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检验检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1344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到2025年11月30日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2.合同金额(元):21344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海南市监局包4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检验检测项目-包四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110号采购合同编号:QHHC-2025-110号合同金额(人民币):¥213440.00(贰拾壹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采购单位(委托方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R成交供应商(受托方):宁夏菲杰特检测有限公司(盖章)时磋商日期:2025年06月04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宁夏菲杰特检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06月04日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检验检测项目(青海浩驰磋商(服务)2025-110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叁仟肆佰肆拾元整人民币(小写):213440.00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人员工资、招标代理费及服务过程中包含的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2025年11月30日。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完税发票。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60%,大写:壹拾贰万捌仟零陆拾肆元整,¥128064.00,项目完成50%以上后付30%,大写:陆万肆仟零叁拾贰元整,¥64032.00,项目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10%,大写:贰万壹仟叁佰肆拾肆元整,¥21344.00。乙方承诺:在本年度内完成系统数据清洗工作,若退休率超出整体任务批次的10%(26.3批次),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10%尾款,大写:贰万壹仟叁佰肆拾肆元整,¥21344.00。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一)验收的主体: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三)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四)供应商、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服务符合合同的要求。(五)验收过程应当制作验收备忘录,参与人员应当分别签署验收意见。(六)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阶段性验收约定。按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进行分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报告。最后一次付款,如有质保金的,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质量方面异议的,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据采购合同及有效凭证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否则,采购人还需出具验收报告。(八)验收结束后,验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采购验收书上签署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十一、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宁夏菲杰特检测测有能粉有限公司菜新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TTT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夏支行974-8522010联系电话:0账号:951901661810301联系电话:13995089421签约时间:1025年6月日代理有招标E采购代理机构绿DI负责人或经办中E合同备案时间: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检验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