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采购合同公告(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4533123HT2025004050101

二、合同名称:

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3123JH202500405

四、项目名称:

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盈江县芒章乡街道

联 系 方 式 :

18788528147

供应商名称(乙方):

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天籁花语商铺3-11三楼

联 系 方 式 :

18388386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完成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71.502499

合同金额(万元):

71.5024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1 至 2025-06-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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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交通知书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单位参加2025年4月28日由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编号:YNHYYJ-2025-068)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人,成交内容如下:1.成交价: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零贰拾肆元玖角玖分(¥715024.99元);2.采购需求:完成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3.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4.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成交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贵公司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等书面材料,请贵公司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盖章):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云南昊一王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9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工程地点: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o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O4.资金来源: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5.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拨付方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零贰拾肆元玖角玖分(¥715024.99);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3.拨付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朱江艳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2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月3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3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保修金金额为结算总造价款的3%。十二、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后,将质量保修金3%返还给承包人。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4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530103MA6N2XKY5E地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镇金星社区居委会金刀营盘江苑2幢1单元10层100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50214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71-65716501传真传真:0871-65716501法定代表人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7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约定。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公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手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执行。第一条工程名称: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条工程地址: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3、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或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4、乙方若在施工中发生较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场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法律规程规章制度。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9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及考试成绩建档备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方能组织施工作业。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1、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停止施工,报告地**府主管部门接受调查。14、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如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扣除施工合同金额的1%;如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一次性扣除施工合同金额的20%,并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第五条本责任书属工程施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法人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合同段的施工单位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11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12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六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三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T13盈江具艺章乡人民政府(盖单位章)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承包人: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4安全生产合同甲方(建设单位):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乙方(施工单位):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在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15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16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检查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17甲方: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乙方: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镇金星社区居委会金刀营盘江苑2幢1单元10层1002室电话:0871-65716501日期:年月日18总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委托书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本人侯皓阳(姓名)系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德宏州盈江县成立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分公司名称),现委托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分公司名称)的负责人李彦和(姓名)在德宏州盈江县虫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盈江县支行城关分理处(开户行名称)开设分公司基本账户,帐号24135601040009477。现因业务需要,委托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公司与贵单位进行德宏州盈江县芒章乡宝石村宝石村民小组、白岩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名称及标段)项目工程款拔付、开具发票、缴纳税款等相关事宜,并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在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位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代理单位无权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单位(盖章):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委托单位(盖章):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2025年05月06日19开票信息总公司开票信息:公司名称: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E0纳税识别号:91530103MA6N2XKYSE地址及电话: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镇金星社区居委会金刀营盘江苑2幢1单元10层1002室、0871-65716501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871906925210501分公司开票信息:公司名称: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纳税识别号:91533123MADN9MAK85地址及电话: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天籁花语商铺3-11三楼、18388386818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盈江县支行城关分理处、2413560104000947720车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91533123MADN9MAK85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GL备案,许可、监(副本)副本编号:1-1管信息,名称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负责人李彦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N成立日期2024年06月27日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镇天籁花语商铺3-11三楼险货物):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门SCJDGL场监窗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农、林、牧、雪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销售;树木种植经营:林业有害生物m防治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产品销售;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10SCJDGLSCJDGL年6明27日2024请于每年1月1日-6月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yn.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并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逾期未年报的,将依法处理。03975EFB4DEC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BANKOF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悦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盈江平原分公司i账户号码:2413560104000947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盈江城关分理处法定代表人:李彦和(单位负责人)1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754400095920222024招元904日业务专用章C1D22姓名李彦和男民族傣性别男出生1980年4月1日住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太平镇芒允村委会芒哈东村民小组公民身份号码53312319800401061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盈江县公安局有效期限2008.05.09-2028.05.09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