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型火灾实验基地 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 大型采购合同公告(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5000582-1
二、合同名称: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火灾实验基地-黄岭校区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0582
四、项目名称: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火灾实验基地-黄岭校区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轻化工大学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联系方式:0813-5505560
供应商(乙方):凉山佳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3号建昌坊历史风貌区鑫海国际19栋5楼502-1号
联系方式:151961578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火灾实验基地-黄岭校区消防与安 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
1(项)
¥881,029.02
¥881,029.02
无
合同金额: 881,029.02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壹仟零贰拾玖元零贰分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7月11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火灾实验基地-黄岭校区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合同.pdf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5年06月10日
合同编号:SC20250606000000030项目校内编号:采2205]003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0582四川轻化工大学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火灾实验基地-黄岭校区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施工合同甲方: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法定代表人(委托借理人):吴亚东乙方:凉山佳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地址:四川省凉油彝族自洛州西昌市月海路二段13号建昌坊历史风貌区鑫海国19幢5楼502-1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苏彪根据项目编号为N5100012025000582竞争性谈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四川轻化工大学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火灾实验基地一黄岭校区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2.工程地址:四川轻化工大学黄岭校区3.工程内容:按项目编号为N510001202500058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1.工期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准。2.工期延误2.1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工期不得延误。2.2若工期延误,每延后一天,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天);如果乙方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合同工期15日,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三、质量标准1.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2.工程质量保证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四、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为881029.02元(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壹仟零贰拾玖元零贰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3234.08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贰佰叁拾肆元零捌分)。(2)暂列金额为:43500.11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伍佰元壹角壹分)。㐂设(3)材料暂估价为:16964.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玖佰陆拾肆元整)。(4)规费为:14589.6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伍佰4005捌拾玖元陆角)。五、结算方式1.按现场实际收方核算工程量,其综合单价按最终报价组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材料暂估价由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经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材料价不下浮。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变更估价: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2.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按最终报价组价清单中所对应子目的综合单价执行。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参照2.1执行。2.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该变更工作的综合单价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配套文件组价,材料价格按2025年《自贡建设》第2期材料信息价(不含税)计算,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由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甲乙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不下浮,综合单价按照【1-(最终报价税前造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招标控制价税前造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100%的下浮比例16.93%同比下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3施工期人工费及其它政策性调整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4)44号执行,如施工过程中与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4.规费按四川2020定额规定相应规费计取标准计取。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相关设计文件。4.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最终报价组价清单)或招标控制价。5.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七、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竣工结算申请单及结算资料报送期限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份数和期限: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完善施工过程相关所有资料填报、签字、收集整理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工交齐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未能按期交齐工程结算资料,除因甲方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不予以处罚外,K其余情况按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10日内(含10日)的,按每天300元在工程结算审核款中扣除;延误10138日至20(含20日)日的(仅限此阶段,下同),按每天600元在工程结算审核款中扣除;延误20日至30(含30日)日的,按每天1000元在工程结算审核款中扣除;延误超出30日的,按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的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并扣除因延期提交结算资料所产生的相应数额款项,甲方对结算金(额予以审核,乙方无权对甲方审核的结算金额提出异议。0:2.竣工结算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在40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核对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已经甲方同意。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28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甲方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乙方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其发生的基本审核费由甲方承担。除基本审核费外所发生的效益审核费按以下情况分别由甲方、乙方承担:审减额度在5%(含5%)内,由甲方承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在已核定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审增部分审核费由乙方承担,在已核定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八、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70%;3.完成竣工结算并经核定,且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核定金额的100%。九、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按结算核定金额的3%向甲方缴纳,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凭票无息退还。交款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乙方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款项缴纳到如下账号:收款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学院路支行账号:22106101040000035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倪东(联系电话:13990031846)胥坳(联系电话:19938502849)1.监督与管理权。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登监督,并控制造价。对乙方现场人员的资格审查权,可要求d撤换不称职或不负责任的人员。2.验收与结算权。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逾期未验收需承担违约责任。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在40天内出具审核结果。若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延误,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扣减款项。3.违约处理权。若乙方未按规范施工且拒不整改,甲方可按2000元/次扣减工程款,若出现三次不按施工规范出现的质量问题且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后续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拖延工期,甲方可按5000元/天收取违约金,超过15天有权解除合同。4.协调与支持义务。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对内、对外协调(如水、电、场地安排等),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的事务性工作。5.资料与影像记录义务。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隐蔽工程等影像资料,并做好现场签证。负责项目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6.质保期责任。质保期内负责联系协调乙方进行维修,并督促整改。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并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7.争议解决义务。合同争议需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自贡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涂敏证书编号:川2512020202121115联系电话:15181537812安全员:曾波证书编号:川建安C3(2017)3032520联系电话:18227120573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在施工中,若出现争议时以本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优先解释,如有工程变更,按《四川轻化工大学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法规,按相关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设施设备造成损害,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对甲方人员和对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害)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若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若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经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最多两次)而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项目结算中)扣减2000.00元/次(大写:贰仟元整/次);若出现三次不按施工规范出现的质量问题且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支文付后续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系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情况,乙方均不得出现堵门、拉横幅、越级上访等群体事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每发生一次,按不低于5000.00元/次(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质保期责任: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并按甲方规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人为因素除外,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为准);乙方如果未按约定到场处理的,则由甲方代为维修,单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费用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若质量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缴纳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7.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水、电以及场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十二、工程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竣工图纸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纸质版竣工验收资料不低于4套。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及双方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司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对本工程项目进行验收,若逾期则承担违约责任;1.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2.乙方的违约责任:2.1乙方所承担的本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应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2.2乙方所承担的本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约定,按本合同第二条“合同工期”的“2.2”约定处理。2.3禁止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若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2.4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责任,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若乙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为继续完成工程所需的额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他直接损失(如律师费、仲裁费等)2.5本合同约定其他有关违约责任事项。十四、争议解决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履行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履行有争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自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若任意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应由违约方一并承担。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1乙方(盖章)黄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工兵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日期:205年6月10日日期:205年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型火灾实验基地 消防与安全工程学院实训基地 大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