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室外改造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501218620251001
二、合同名称:西宁市八一路小学室外改造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华瑞恒宸竞磋招(工程)2025-002
四、项目名称:西宁市八一路小学室外改造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
地 址:南小街51-1号
联系方式:0971-8148745
供应商(乙方):青海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街道新平大道198号金吉大厦商业综合楼1单元12层1122室
联系方式:131097144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西宁市八一路小学室外改造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508112.4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计划进行西宁市八一路小学室外改造建设项目,其中含盐胀病害处理,路面拆除,沥青道路,道牙石,铺装地面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80日历日项目经理:刘增强执业证书信息:青263212253345
2.合同金额(元):3508112.4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宁市八一路小学,180个日历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SKMBT_28325060616190.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程有发包人(全称)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青海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火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宁市八一路小学室外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宁市八一路小学室外改造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西宁市八一路小学。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东发改工信字【2024】210号4.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承包范围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1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3508112.42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零捌仟壹佰壹拾贰元肆角贰分;该价款包括税金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且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陆万捌仟捌佰玖拾元玖角柒分(¥68890.97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1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I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上述签约合同价是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报酬及费用,除非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不作任何调整。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各专业工程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2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方式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项目按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依据以下确定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各项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已在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中明确列示,此单价涵盖完成对应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以及为实现合同目标所涉及的其他各项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的计量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本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以及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每月,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及监理单位在收到报告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若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可调整事项,导致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数量发生变化,对于有适用单价的,按照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对于类似项目,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并结合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于新增项目,由乙方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增强。3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4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5发包人:(公章)工程公章)承包H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云(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630102015012186A巷51-1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06619487123道198号金吉大厦商业综合楼1单元12层1122室邮政编码:810000邮政编码:816000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71-8148745电话:13109748392传真:传真:I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城东支行营业部开户银行:青海银行黄河电力支行账号:105000016775账号:400069212708028书标代理机构项目011IY青海华瑞家项目管国有限司能海日期6日61m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改造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