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公告内容: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FZB202505014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三、项目编号
440001-2025-2222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
联系方式:020-31051973
供应商(乙方):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号康泰集团大厦101
联系方式:131289156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1,567,380(瓶)
7.93
12,429,323.40
合同金额: 12,429,323.40元,大写金额:壹仟贰佰肆拾贰万玖仟叁佰贰拾叁元肆角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6日至2026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番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06月10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项目编号:GC-HGX250041W、GC-HGX250102W、GC-HGX250104W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第2包: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项目采购第三批、项目采购第五批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荐商鳙号:ZFZB202505014供应商名称: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联系人:刘帅乙方联系电话:13128915617签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1-甲方: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买方)乙方: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卖方)根据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第2包: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项目编号:GC-HGX250041W)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公开征集及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一项目采购第三批(项目编号:GC-HGX250102W),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一项目采购第五批(项目编号:GC-HGX250104W),经评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gSSS:量同合罴坚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入围通知书、中标通知书c.征集招标文件及书面澄清、修改、补充说明文件及公告公示-2-(含征集文件补充通知)d.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e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采购订单第二条、货物名称和价格名称单位规格剂型包装单价(人民币元)数量总价(人民币元)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瓶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HBsAg10ugo注射剂西林瓶7.931,567,38012,429,323.40合计总额:¥12,429,323.40元大写:壹仟贰佰肆拾贰万玖仟叁佰贰拾叁元肆角零分注:1.合同总额包括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2.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第三条、付款方式3.1货到付款3.1.1甲方需向省财政申请专项支付资金,在省财政该项专项资金到账的情况下,按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付款,货物完成送货并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支票-3-形式一次性支付货款给乙方。3.2保函支付3.2.1甲方需向省财政申请专项支付资金,在省财政该项专项资金到账的情况下,按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付款。若乙方货物未能完成全部交付验收,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已验收货物货款。未供应货物,甲方凭乙方开具的保函等材料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未供应货物的货款。支付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3.2.1.1合同;3.2.1.2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3.2.1.3乙方银行出具并经甲方认可和审核无误、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未供应疫苗货款总价的100%银行保函正本原件1份(有效期须与交货期一致或长于交货期,保函有效期到期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乙方须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内负责保函续保事宜;保函约定的有效期期满时,银行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乙方必须凭保函原件到银行办理保函担保资金解冻手续;如遗失保函原件,遗失方需向银行提交经合同甲、乙双方签审确认的公函说明)。3.3货物全部交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文件向甲方申请退还银行保函:3.3.1合同;3.3.2验收合格报告(盖收货方章);3.3.3退银行保函申请文件。第四条、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4.1交货时间:按甲方订货计划和要求时间交货。-4-4.2交货地点:按甲方发货通知的指定地点交货。第五条配送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疫苗配送工作。乙方通过冷藏车或运用冷链包装方式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及货物的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每批货物需配备自动温度记录器,按要求做好全程温度记录,并能够现场读取。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配送时应提供该批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和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信息上传至广东省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5.1装运通知货物备妥准备运输的2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等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因通知延误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2伴随服务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5.2.1疫苗的现场搬运或入库;5.2.2提供疫苗开箱或分装的用具;5.2.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温度监控记录不合格疫苗或其他不合格包装疫苗及时更换;5.2.4在甲方需要时,可要求乙方在指定地点为所供疫苗的使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2.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第六条保险-5-如有必要,乙方应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投保财产险及运输责任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第七条验收标准、方式7.1乙方应提供技术成熟的符合甲方需求的新型免疫规划疫苗,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7.2乙方必须提供有关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的中文文件(说明书和相关资料)。7.3乙方必须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执行的生产标准和测试验收标准。7.4乙方必须提供精确到疫苗最小包装的追溯码和对应的码源关系集数据,并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完成在“广东省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对应追溯码数据库的上传工作。7.5乙方应按有关标准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包装,按甲方的订购计划并采用冷链方式将其运抵交货地点(同时提供清单和每个供货批次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并加盖企业印章)。7.6免疫规划疫苗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由乙方和甲方进行联合验收。免疫规划疫苗的外包装应牢固、完好,符合储存运输要求。在此期间如发现免疫规划疫苗有破损,乙方应立即予以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上述要求不合格,甲方可拒绝接收。7.7从送达交货地点并完成验收工作之日起,需保证免疫规划疫苗剩余有效期至少在总有效期一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收或接收,乙方服从甲方决定。第八条质量保证及检验8.1从免疫规划疫苗到达交货地点并完成验收工作之日起至少在-6-总有效期一半以上。对于不符合前述产品有效期要求的疫苗,如甲方同意接收的,在广东省流通使用过程中,若甲方评估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使用,乙方应保证对疫苗进行无条件退换。8.2按合同交付的疫苗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安全有效。8.3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疫苗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疫苗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疫苗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疫苗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8.4甲方在接收疫苗时,应对其品名、规格、质量(包括缺少及破损)、数量进行验货确认,如无异议,在收到疫苗三天内在乙方的产品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在收到疫苗三天内将验收项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疫苗,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8.5甲方如果发现疫苗存在质量问题(有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或县级以上药监部门处罚决定/疫苗封存、停用通知等),甲方有权选择替代疫苗。上述决定必须在3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8.6除特别约定外,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至疫苗失效期。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7-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第十条违约责任10.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数量交付货物,双方将视情况决定本合同部分不履行、全部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0.2如果乙方交付货物有以下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10.2.1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10.2.2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律师费以及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3甲方的一切索赔要求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认可甲方的主张。10.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如果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可相应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的不必要,则任何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关方的违约责任。1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8-另一方。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2.1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其修改意见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双方签署补充协议。12.2本合同不能转让。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14.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4.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4.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五条生效15.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按甲方采购计划至合同执行完毕。15.2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以下无正文)附件:1.预付款保函格式-92.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一第2包: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项目编号GC-HGX250041W)《入围通知书》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第二批(项目编号GC-HGX250102W)《中标通知书》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一项目采购第四批(项目编号GC-HGX250104W)中标通知书》5年版)式三份)3.疫苗质量保证协议书(2025迪4.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式三份)甲方: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佛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2S.6.签约日期:2025、66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号康泰集团大厦101联系人:李文叶联系人:刘帅电话:020-31051973电话:13128915617传真:传真:0755-2698858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怡乐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国会大厦支行开户账号:3602000309001568331开户账号:44201566400052508949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6207XD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618837873Jl附件1:预付款保函格式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编号:致:(受益人)鉴于:本保函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贵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为了保证申请人充分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应申请人的申请和指示,我行,即(以下简称“本行”),兹出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本银行保函,其性质为见索即付的独立担保函。本行于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向、金额:(此贵方承担偿付总额最高不超过币种:(此数额即为本保函的担保限额)的担保责任,并约定如下:一、本行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承诺:一旦贵方向本行提交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本行将在收到该索赔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贵方索赔的款项一次性付往贵方在该索赔通知中指定的贵方账户:(1)贵方在索赔通知中声明申请人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及/或责任;(2)索赔通知由贵方以书面信函(须加盖贵方公章)方式出具,注明基础合同的编号(如有)和名称。二、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本行。索偿款项应以(人民币)计算。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及担保限额内,贵方可以一次或分多次提出索偿,但贵方提出索偿的累计余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的担保限额。本保函的担保限额根据本行向贵方履行的偿付金额或申请人向贵方履行的合同义务而自动递减。-11-三、本保函项下已经签订自年月日至年月且,在有效期届满时本保函即自动失效,对本行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四、本保函的效力以及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不取决于任何交易、合同/协议、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存在或有效性,也不取决于本保函中未列明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并且不受对基础合同及/或贵方与申请人之间的任何协议所作的任何变更、补充、终止或提前/延迟终止的影响。贵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本行的方式解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全部/部分的义务和责任,该等通知一经本行收到即发生效力。五、如本保函第三条约定的有效期期满时,我行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我行必须凭保函原件办理保函担保资金解冻手续;如遗失保函原件,遗失方需提交经合同甲、乙双方签审确认的公函说明。六、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和收益均不得转让也不得转移。七、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保函开立银行:(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保函开立日期:年月日-12-附件2:入围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机采中(2025)0099号入围通知书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GX250041W)(第2包)征集中,经审核小组评定,确认贵公司入围。入围单价:人民币0.000793万元。特此通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月24日V.zycg-1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机采中(2025)0255号中标通知书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第三批(项目编号:GC-HGX250102W)(第1包)招标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确认贵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人民币1893.192340万元,中标单价:7.93元/支,238.738万支。请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联系办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事宜。特此通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zyc2025年4月3日-1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国机采中(2025)0286号中标通知书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第五批(项目编号:GC-HGX250104W)(第1包)招标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确认贵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人民币1893.192340万元(单价:7.93元/支;数量238.738万支)。请贵公司于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联系办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事宜。特此通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12025年4月16日-15-单位授权书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授权张贤县作为签署合同的代表人,代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署合同号为:ZFzB202505014合同,特此授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6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