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
项目编号:ZJXD-202505440101002878
一、合同编号
GDHT-2025-00761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05440101002878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3009室
联系方式:020-83511551
供应商(乙方): 广州宝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沙大道粤南大街26-29号1807房
联系方式:13427625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1(项)
44,896.00
44,896.00
合同金额: 44,896.00元,大写金额:肆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3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_市本级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
2025年06月10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30917440101000001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州宝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广州市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5-007615甲方: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乙方:广州宝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44896.00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1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92.00%报价单价:44896.00元数量:1服务价格:44896.00元服务内容:广州市无线电监测站广州市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州市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竣工验收止。2.服务地点:广州市。三、验收标准第1页“广州市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主项目)通过验收即视为本项目通过验收。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万贰仟肆佰肆拾捌元(¥22,448.00元)。(二)甲方在主项目建设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出具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万贰仟肆佰肆拾捌元(¥22,448.00元)(三)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五、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二)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三)甲方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若因乙方人员的行为给甲方或项目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五)甲方应当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六)甲方应当及时、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七)甲方应及时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八)甲方应当授权1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联系人,要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1.项目组织实施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建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项目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2页2.项目实施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甲方报告。3.报经甲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4.项目使用的技术路线与实施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实施;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建方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5.项目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6.在项目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二)监理机构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方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三)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仲裁机关进行调解、裁决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四)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人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乙方主要驻场人员应全程跟进项目,并应根据项目进程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第3页(五)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或以上)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六)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帮助甲方实现承包合同预定的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就项目目标实现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监督,并提供各阶段情况报告。(七)监理机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此类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甲方。(八)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七、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具体后果及影响书面及时通知甲方。(三)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可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支付监理酬金。已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完成监理工作,但监理的酬金应当优先补足甲方损失后方可支付。(四)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10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第4页(五)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甲方发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六)乙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甲方又未对乙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甲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仍未得到甲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七)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款的约定造成甲方需要另外聘请监理单位的则相关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3.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4.乙方对所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如项目生命周期环节中,在里程碑阶段(合同验收、第三方测评和竣工终验评审)中,若连续2次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则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该项目监理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部分。6.合同所称之经济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九、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5页十、其他(一)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四)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着将测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20-83511551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30楼3009室日期:20256月9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山口支行银行账号:3602001009200593212乙方联系人:谭福成联系电话:13427625119日期:2025年6月9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GNSS干扰源侦测定位及数据分析系统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