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采购合同公告(冕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332025000036-4
二、合同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34332025000036
四、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冕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地址:冕宁县高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二办公区二楼
联系方式:0834-6722738
供应商(乙方):凉山州源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址:西昌市尤家屯村四组13号大楼
联系方式:189815876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美容师
50(个)
¥1,614.00
¥80,700.00
无
2
美容师
150(个)
¥945.00
¥141,750.00
无
合同金额: 222,4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肆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27日至2026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包4合同.pdf
冕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06月11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包山签订地点:冕宁县就促中心办公室签订时间0025年5月27日采购人(甲方):冕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供应商(乙方):山小将业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航瑞众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冕宁县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34332025000036)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子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凉山州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管理要求,结合冕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次)文件,开展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全县适龄人员。培训时间为美师,合同价格为200450元2025年5月-2026年2月,培训工种:成公式式佰拾整)第二条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270大内完成培训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中标后,以双力签订的中标合同为准。2.质量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培训实施方案和培训教学计划实施: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资金拨付:培训对象、内容、台账、质量、管理、补贴标准和资金监督拨付等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精准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2】23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49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进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50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的通知>部分条款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1】63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就业群体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3】25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4】13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州人社系统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发【2025】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位b450元元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二)支付方式:转账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申请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承训资格:①未按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擅自删减培训内容、缩短培训课时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拒绝不整改的以及不服从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②将定点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或进行合作办学的:③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④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⑤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经费的:经查实存在违反国家、省、州和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因乙方原因,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罚并报州人社局.内入失信培训学校名单。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正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第十五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冕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乙方:存山野和彩信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地址:西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屯村四租13号大楼开户银行:开行中国墒银行40实容行行账号:账号:230630809100070192电话:0834-6722738电话:18981587679签约日期28255月27日传真签约日期:202年月日传真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技能培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