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62188X20256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江同欣(衢)招 [2025016]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仙岩路32号
联系方式:0570-2298890
供应商(乙方):浙江东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485号
联系方式:133873992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
数量:1.00
单价(元):294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标项1,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无质量、服务问题,服务费用结清视为合同履行完成。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94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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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住建合同[2025102号号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合同(合同编号:DC~55316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乙方:浙江东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鉴于甲方于2025年5月8日接受乙方对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投标(项目编号:浙江同欣(衢)招[2025016]),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一)、工作内容序号服务事项内容频次、要求1工程实体质量巡查(1)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2)项目施工记录和台帐资料,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试验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3)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对混凝土结构等实体质量随机抽样实测实量;(5)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通病防治相关措施落实情况,随机开展功能性检查。对工程检测活动进行巡查,重点对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检测活动进行巡查;(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每月需对服务区域内全部在建项目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时间须持续整月不间断,具体项目的巡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安排2现场安全生产巡查(1)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架、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用电、消防设施配置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需对服务区域内全部在建项目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时间须持续整月不间断,具体项目的巡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安排1合行卫重电{序号服务事项内容频次、要求(4)按照《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衢江住建(2018)62号),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5)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扬尘噪音等环境监测”数据接入主管部门指定数据平台的情况。(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3建筑市场巡查根据巡查服务单位委托,按要求开展建筑市场监理巡查服务,根据巡查方案和指标体系对服务内容逐项落实。(1)在建工程项目应用并接入“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名制平台)”情况的检查。(2)在建工程项目接入“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智慧建设)系统情况的检查”(3)建设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4)建设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5)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落实浙江无欠薪“六项制度”检查。(6)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检查。(7)告知承诺制企业批后检查。(8)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持证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检查。(9)其他检查服务事项。按采购人要求完成4竣工质量抽查(1)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通病防治,及建设单位组织的分户验收开展抽查,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的质量管控,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2)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抽查工作。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5投诉协调处理(1)协助采购人办理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等方面投诉的协调处理及信访件处理;(2)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注:在合同期间,如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进行服务事项调整,乙方与甲方另行协商。4、工作成果体现按甲方要求完成管理范围内的月度巡查、季度检查、安全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乙方应当提供年度工作计划:每个月的第一周须提供上月度巡查工作总结并编制下个月巡查计划,提交采购人审阅。2(二)、人员配备及技术设备要求1、人员要求乙方应配备常驻采购人办公地点的服务人员和部分机动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注:(1)巡查小组由巡查组长和巡查组员组成,每组人员W2人(含组长)。序号人员配置人数备注1巡查组长(投标时确定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W2人5年及以上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在接到巡查任务后,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开展相应工作,按工作要求机动服务,无须常驻。2巡查组员W2人具备房建、市政、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监理员,在接到巡查任务后,能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巡查组长组成巡查小组,按工作要求机动服务,无须常驻。3协助处理专员1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要求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须常驻采购人办公室。(2)以上人员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3)以上人员因离职或其它原因须更换,需提前一周上报给采购人。(4)以上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如接到专项检查任务无法1小时内开展相应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需一周内到位。(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巡查安排(1)日常巡查:每月巡查人员须和质监员对在建项目全面巡查1次,巡查内容包含书面台账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具体巡查排班时间由甲方制定),如有其他活动需增加巡查频次,巡查单位须服从安排。每月25日前乙方将下月的日常巡查计划报甲方审核(巡查方案根据工程数量编制),每个工地巡查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当在建项目总数>30个时,确保所有项目每月巡查1次;当在建项目总数≤30个时,确保所有项目每月巡查2次,其中由巡查单位复核1次。当日巡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及意见于第二日报采购人审查。3(2)专项检查:如遇全市域类似质量、安全方面专项检查、突发事件以及上级单位突击检查时,采购人会组织临时性专项检查,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如市级巡查组巡查时发现有重大隐患的,采购人有权扣罚2000元/次;如省级巡查组巡查时发现有重大隐患的,采购人有权扣罚5000元/次。(3)服务响应时间:接到专项检查任务,承诺1小时内必须开展相应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期服务款中扣罚2000-5000元/次,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扣罚当季服务款、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人员,人员资格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新增人数在5人以内的,甲方不为此额外支付费用。3、设备配备要求序号名称功能与配置1一体式楼板测厚仪主要用于楼板、剪力墙、梁、柱等混凝土结构,以及木材、陶瓷等非磁体介质的厚度测量。依据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IJF1224-2009《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测量仪校准规范》等。2一体式钢筋扫描仪便携式智能无损检测设备,用于检测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能够在墙体、隧道、桥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定位钢筋位置、走向及分布情况,还可对非磁性和非导电介质中的磁性体及导电体进行检测。依据标准: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版)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JGJ/T152-2019《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DB11/T365-2016《电磁感应法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钢筋直径技术规程》GBT/50784-201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JF1224-2009《钢筋保护层厚度测量仪、楼板厚度测量仪计量校准规范》3一体式数显回弹仪用于混凝土强度检测依据标准:JGJJT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11.T1446-2017《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4钢卷尺2m、5m、30m满足工程检查需要5激光扫平仪1部6激光垂准仪1部7游标卡尺2支8靠尺、塞尺、角尺、水平尺各3支9空鼓检查棒(锤)2支10激光测距仪2部11巡查机动车1辆12其他检查检测仪器或设备满足工程检查需要13建设工程各类最新的国家规范、标准书籍满足工程检查需要(三)、相关说明1、该项目服务区域为衢江区乡镇片区,当乙方与所巡查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避,由城区片区监理巡查项目中标单位代为巡查,乙方应无条件服从。2、乙方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当与甲方签订廉政承诺书,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廉政底线。乙方负有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的义务,承担员工因纪律问题引发不良后果的责任。3、乙方派驻的常驻采购人办公室的服务人员,接受甲方的考勤管理,不在甲方食堂用餐,三餐自理。4、总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税费及一切福利待遇)、外业调研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验收、会务费、差旅费、加班费、后续服务费用、税收、税费(增值税发票)、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利润以及完成合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5、因本项目每日巡查工作的需要,非本地供应商未在本区域设立办事处的,承诺于合同签订之前在衢江区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5持机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拾玖万肆仟陆佰元(¥2946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或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保险保函。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的履约担保。:3、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采用履约保函的,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应完全有效,待服务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起),自2025年5月23日止起至2026年5月22_日止。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1年2.履行方式:巡查服务3.履行地点:衢江区乡镇片区九、款项支付6(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待合同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满后15日内上报应付款项支付凭证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根据最终考核情况付款(考核内容根据工作内容、人员安排等制定)。(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如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原因导致付款迟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付款总额的5%。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7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下(1)解决。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种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可IL地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485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5-8864191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20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城东支行帐号:帐号:336006131012015501066住办1420255.238附: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评价办法理有限总则第一章一起I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衢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巡查服务质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并结合巡查服务工作特点,制定本评价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建设工程监理巡查服务(以下简称巡查服务),系指受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委托的巡查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情况独立开展巡视与检查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评价内容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合同等制定。第二章评价范围第四条评价范围为当年度与区住建局签订巡查服务委托合同的监理单位。第三章评价内容第五条评价内容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规范性评价(15分)。正确执行国家标准,落实合同承诺,建立内部工作制度。2、人员设备配置(15分)。人员配置、设备配置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巡查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93、工作配合和服务性评价(20分)。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有符合工程实际的巡查服务方案,巡查服务及时有效,能及时响应突击巡查服务需要。每月巡查服务完毕及时形成巡查服务工作小结。“4、工作作风和廉洁性(5分)。巡查服务期间工作态度端正,能廉洁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未发生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情况。5、巡查服务工作业绩评价(45分)。每月能够完成合同所定以及建管站交办的巡查任务,巡查服务期间能发现存在的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当月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上评价具体内容见附表。第四章评价办法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对巡查服务单位的考核评价。第七条每月组织一次评价,对月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质安监人员根据监理巡查单位对各自负责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分别打分,在附表中填写项目名称,分数由项目质安监人员确认。所有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监理巡查单位的月度最终评分数。第八条评价采用百分制,按最终评分数评定巡查服务工作开展优劣。第九条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第一档;80至90分(含80分)为第二档;70至80分(含70分)为第三档;7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10第十条月度评价为第一档的,不扣减服务费;第二档的,扣减月度服务费的5%;第三档的,扣减月度服务费的10%;评价不合格的,:,扣减月度服务费的20%。第十一条本评价办法与相关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配套使用,出现条款冲突的部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11,附表:建设工程监理巡查服务管理评价评分表项目名称:巡查单位:评价月份: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工作规范(15分)企业未建立巡查服务组织机构扣4分。巡查服务时未统一着装,标识的扣1分/人次。巡查服务完毕未填写巡查服务记录,或填写不规范、不及时,存在弄虚作假的扣1分/次。未按项目建立巡查记录的扣2分/项目。巡查服务人员、常驻协调处理专员等未请假无故缺勤的扣1分/人次。人员配置(15分)配备人员数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扣0.5分/人:巡查团队负责人无房建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扣0.5分/人:巡查团队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人:协调处理专员无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扣0.5分/人,未提供常驻服务扣5分/人。到岗人员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委托单位要求更换时,未在要求期限内安排合格人员到岗履职的,扣0.5分/人。项目联系人、巡查服务团队负责人、常驻协调处理专员未经同意随意更换扣2分/人。工作配合与服务(20分)每月未制定巡查服务计划的扣2分/次:无特殊原因未按巡查服务计划开展巡查工作的扣1分/次。每月巡查服务未达到所有项目全覆盖的扣4分。接到突击检查任务未在24小时内开展工作扣1分/次,或当次巡查服务人员数量不足要求的扣0.5分/次。每月巡查服务后未形成月度总结书面报告的扣4分/次:巡查服务报告提交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对委托单位相关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扣1分/次。巡查服务过程中(如实测实量,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查等)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扣4分/次;竣工验收前分户质量检查抽查比例不足10%的扣0.5分/次。工作作风和廉洁性(5分)巡查服务期间因工作态度方面被巡查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扣2分/次。巡查服务期间发生违反廉洁纪律情况,经查证情况属实的扣5分/次。巡查工作业绩(45分)巡查项目中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5分/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10分/项目。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未按图施工情况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或巡查中未发现,但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未按图施工情况的扣1分/次。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或巡查中未发现,但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扣1分/次。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超危大工程方案未编制,未论证的情况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或巡查中未发现,但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超危大工程方案未12编制,未论证的扣1分/次。施工过程中,未对重要节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巡查的扣1分/项目。未根据工程进度及巡查服务方案对涉及超危大工程方案进行检查的扣2分/项目:超危大工程方案实施过程中未对其进行跟踪检查的扣1分/项目。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超危大工程未按方案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1未按要求参加巡查服务相关会议,提出整改措施的扣0.5分/次。本季度巡查的所有项目中,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未按图施工、超危大工程方案未论证开始下道工序、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扣2分。未对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协助督促整改落实的扣2分/次。-.其它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酌情扣1-2分。(如本条扣分,请说明理由)加分项(5分)巡查服务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加5分/次。总计质安监人员签字:年月日13衢江住建合同[2025102号号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合同(合同编号:DC~55316甲方: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乙方:浙江东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鉴于甲方于2025年5月8日接受乙方对2025年度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乡镇片区投标(项目编号:浙江同欣(衢)招[2025016]),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一)、工作内容序号服务事项内容频次、要求1工程实体质量巡查(1)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2)项目施工记录和台帐资料,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试验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3)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对混凝土结构等实体质量随机抽样实测实量;(5)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通病防治相关措施落实情况,随机开展功能性检查。对工程检测活动进行巡查,重点对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检测活动进行巡查;(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每月需对服务区域内全部在建项目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时间须持续整月不间断,具体项目的巡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安排2现场安全生产巡查(1)工程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架、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和执行情况,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用电、消防设施配置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需对服务区域内全部在建项目至少巡查一次,巡查时间须持续整月不间断,具体项目的巡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安排1合行卫重电{序号服务事项内容频次、要求(4)按照《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衢江住建(2018)62号),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5)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扬尘噪音等环境监测”数据接入主管部门指定数据平台的情况。(6)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3建筑市场巡查根据巡查服务单位委托,按要求开展建筑市场监理巡查服务,根据巡查方案和指标体系对服务内容逐项落实。(1)在建工程项目应用并接入“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名制平台)”情况的检查。(2)在建工程项目接入“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智慧建设)系统情况的检查”(3)建设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4)建设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5)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落实浙江无欠薪“六项制度”检查。(6)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检查。(7)告知承诺制企业批后检查。(8)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持证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检查。(9)其他检查服务事项。按采购人要求完成4竣工质量抽查(1)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通病防治,及建设单位组织的分户验收开展抽查,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的质量管控,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2)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抽查工作。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5投诉协调处理(1)协助采购人办理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等方面投诉的协调处理及信访件处理;(2)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注:在合同期间,如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进行服务事项调整,乙方与甲方另行协商。4、工作成果体现按甲方要求完成管理范围内的月度巡查、季度检查、安全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乙方应当提供年度工作计划:每个月的第一周须提供上月度巡查工作总结并编制下个月巡查计划,提交采购人审阅。2(二)、人员配备及技术设备要求1、人员要求乙方应配备常驻采购人办公地点的服务人员和部分机动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注:(1)巡查小组由巡查组长和巡查组员组成,每组人员W2人(含组长)。序号人员配置人数备注1巡查组长(投标时确定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人)W2人5年及以上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在接到巡查任务后,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开展相应工作,按工作要求机动服务,无须常驻。2巡查组员W2人具备房建、市政、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监理员,在接到巡查任务后,能够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巡查组长组成巡查小组,按工作要求机动服务,无须常驻。3协助处理专员1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要求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须常驻采购人办公室。(2)以上人员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3)以上人员因离职或其它原因须更换,需提前一周上报给采购人。(4)以上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如接到专项检查任务无法1小时内开展相应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需一周内到位。(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2、巡查安排(1)日常巡查:每月巡查人员须和质监员对在建项目全面巡查1次,巡查内容包含书面台账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具体巡查排班时间由甲方制定),如有其他活动需增加巡查频次,巡查单位须服从安排。每月25日前乙方将下月的日常巡查计划报甲方审核(巡查方案根据工程数量编制),每个工地巡查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当在建项目总数>30个时,确保所有项目每月巡查1次;当在建项目总数≤30个时,确保所有项目每月巡查2次,其中由巡查单位复核1次。当日巡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及意见于第二日报采购人审查。3(2)专项检查:如遇全市域类似质量、安全方面专项检查、突发事件以及上级单位突击检查时,采购人会组织临时性专项检查,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如市级巡查组巡查时发现有重大隐患的,采购人有权扣罚2000元/次;如省级巡查组巡查时发现有重大隐患的,采购人有权扣罚5000元/次。(3)服务响应时间:接到专项检查任务,承诺1小时内必须开展相应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期服务款中扣罚2000-5000元/次,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扣罚当季服务款、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增加临时性人员,人员资格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新增人数在5人以内的,甲方不为此额外支付费用。3、设备配备要求序号名称功能与配置1一体式楼板测厚仪主要用于楼板、剪力墙、梁、柱等混凝土结构,以及木材、陶瓷等非磁体介质的厚度测量。依据标准: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IJF1224-2009《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测量仪校准规范》等。2一体式钢筋扫描仪便携式智能无损检测设备,用于检测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能够在墙体、隧道、桥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定位钢筋位置、走向及分布情况,还可对非磁性和非导电介质中的磁性体及导电体进行检测。依据标准: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版)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JGJ/T152-2019《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DB11/T365-2016《电磁感应法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钢筋直径技术规程》GBT/50784-201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JJF1224-2009《钢筋保护层厚度测量仪、楼板厚度测量仪计量校准规范》3一体式数显回弹仪用于混凝土强度检测依据标准:JGJJT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11.T1446-2017《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4钢卷尺2m、5m、30m满足工程检查需要5激光扫平仪1部6激光垂准仪1部7游标卡尺2支8靠尺、塞尺、角尺、水平尺各3支9空鼓检查棒(锤)2支10激光测距仪2部11巡查机动车1辆12其他检查检测仪器或设备满足工程检查需要13建设工程各类最新的国家规范、标准书籍满足工程检查需要(三)、相关说明1、该项目服务区域为衢江区乡镇片区,当乙方与所巡查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避,由城区片区监理巡查项目中标单位代为巡查,乙方应无条件服从。2、乙方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当与甲方签订廉政承诺书,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廉政底线。乙方负有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的义务,承担员工因纪律问题引发不良后果的责任。3、乙方派驻的常驻采购人办公室的服务人员,接受甲方的考勤管理,不在甲方食堂用餐,三餐自理。4、总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税费及一切福利待遇)、外业调研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验收、会务费、差旅费、加班费、后续服务费用、税收、税费(增值税发票)、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利润以及完成合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5、因本项目每日巡查工作的需要,非本地供应商未在本区域设立办事处的,承诺于合同签订之前在衢江区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5持机构,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拾玖万肆仟陆佰元(¥2946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或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保险保函。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的履约担保。:3、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采用履约保函的,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应完全有效,待服务期(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起),自2025年5月23日止起至2026年5月22_日止。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1年2.履行方式:巡查服务3.履行地点:衢江区乡镇片区九、款项支付6(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待合同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满后15日内上报应付款项支付凭证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根据最终考核情况付款(考核内容根据工作内容、人员安排等制定)。(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如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原因导致付款迟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付款总额的5%。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7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下(1)解决。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种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可IL地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485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5-8864191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20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城东支行帐号:帐号:336006131012015501066住办1420255.238附: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评价办法理有限总则第一章一起I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衢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巡查服务质量,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衢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巡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并结合巡查服务工作特点,制定本评价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建设工程监理巡查服务(以下简称巡查服务),系指受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委托的巡查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情况独立开展巡视与检查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评价内容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合同等制定。第二章评价范围第四条评价范围为当年度与区住建局签订巡查服务委托合同的监理单位。第三章评价内容第五条评价内容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规范性评价(15分)。正确执行国家标准,落实合同承诺,建立内部工作制度。2、人员设备配置(15分)。人员配置、设备配置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及巡查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93、工作配合和服务性评价(20分)。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有符合工程实际的巡查服务方案,巡查服务及时有效,能及时响应突击巡查服务需要。每月巡查服务完毕及时形成巡查服务工作小结。“4、工作作风和廉洁性(5分)。巡查服务期间工作态度端正,能廉洁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未发生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情况。5、巡查服务工作业绩评价(45分)。每月能够完成合同所定以及建管站交办的巡查任务,巡查服务期间能发现存在的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当月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上评价具体内容见附表。第四章评价办法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站具体负责对巡查服务单位的考核评价。第七条每月组织一次评价,对月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质安监人员根据监理巡查单位对各自负责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分别打分,在附表中填写项目名称,分数由项目质安监人员确认。所有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监理巡查单位的月度最终评分数。第八条评价采用百分制,按最终评分数评定巡查服务工作开展优劣。第九条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第一档;80至90分(含80分)为第二档;70至80分(含70分)为第三档;7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10第十条月度评价为第一档的,不扣减服务费;第二档的,扣减月度服务费的5%;第三档的,扣减月度服务费的10%;评价不合格的,:,扣减月度服务费的20%。第十一条本评价办法与相关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配套使用,出现条款冲突的部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11,附表:建设工程监理巡查服务管理评价评分表项目名称:巡查单位:评价月份: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工作规范(15分)企业未建立巡查服务组织机构扣4分。巡查服务时未统一着装,标识的扣1分/人次。巡查服务完毕未填写巡查服务记录,或填写不规范、不及时,存在弄虚作假的扣1分/次。未按项目建立巡查记录的扣2分/项目。巡查服务人员、常驻协调处理专员等未请假无故缺勤的扣1分/人次。人员配置(15分)配备人员数量不满足合同要求扣0.5分/人:巡查团队负责人无房建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扣0.5分/人:巡查团队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人:协调处理专员无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扣0.5分/人,未提供常驻服务扣5分/人。到岗人员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委托单位要求更换时,未在要求期限内安排合格人员到岗履职的,扣0.5分/人。项目联系人、巡查服务团队负责人、常驻协调处理专员未经同意随意更换扣2分/人。工作配合与服务(20分)每月未制定巡查服务计划的扣2分/次:无特殊原因未按巡查服务计划开展巡查工作的扣1分/次。每月巡查服务未达到所有项目全覆盖的扣4分。接到突击检查任务未在24小时内开展工作扣1分/次,或当次巡查服务人员数量不足要求的扣0.5分/次。每月巡查服务后未形成月度总结书面报告的扣4分/次:巡查服务报告提交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对委托单位相关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扣1分/次。巡查服务过程中(如实测实量,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查等)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扣4分/次;竣工验收前分户质量检查抽查比例不足10%的扣0.5分/次。工作作风和廉洁性(5分)巡查服务期间因工作态度方面被巡查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扣2分/次。巡查服务期间发生违反廉洁纪律情况,经查证情况属实的扣5分/次。巡查工作业绩(45分)巡查项目中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扣5分/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扣10分/项目。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未按图施工情况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或巡查中未发现,但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未按图施工情况的扣1分/次。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或巡查中未发现,但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扣1分/次。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超危大工程方案未编制,未论证的情况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或巡查中未发现,但经监督机构抽查发现存在超危大工程方案未12编制,未论证的扣1分/次。施工过程中,未对重要节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巡查的扣1分/项目。未根据工程进度及巡查服务方案对涉及超危大工程方案进行检查的扣2分/项目:超危大工程方案实施过程中未对其进行跟踪检查的扣1分/项目。巡查服务过程中发现超危大工程未按方案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通知监督机构的扣2分/次。1未按要求参加巡查服务相关会议,提出整改措施的扣0.5分/次。本季度巡查的所有项目中,未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未按图施工、超危大工程方案未论证开始下道工序、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扣2分。未对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协助督促整改落实的扣2分/次。-.其它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酌情扣1-2分。(如本条扣分,请说明理由)加分项(5分)巡查服务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加5分/次。总计质安监人员签字:年月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巡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