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尚善社会工作服务社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21101000021647685
五、合同编号:11NK4561046520258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天山路街道公用帐号
联系电话:6225229
传真:/
地址:天山路10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石榴花开情满天山·端午文化打卡集章”活动合同书.pdf

“石榴花开情满天山·端午文化打卡集章”活动合同书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乙方:克拉玛依区尚善社会工作服务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克拉玛依市关于申报公共服务项目》通知要求。甲方鉴于乙方为依法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社会组织,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特长,并自愿向甲方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为保证所购买服务的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宗旨为实现“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加强社会化服务。第二条服务对象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辖区居民第三条服务项目内容及经费预算1.项目名称:“石榴花开情满天山·端午文化打卡集章”活动2.服务内容:详见后附活动方案第四条合同期限1.合同期限为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五条服务区域克拉玛依区第六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1.购买服务经费:合同购买服务经费总额为20000元。2.支付方式:甲方按购买服务经费总额,通过财政划拨支付。其中:(1)双方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额的100%,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如未完成服务指标,按相应服务费用标准扣除服务经费。第七条服务效果验收乙方应当依照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项目运作,履行承诺,诚实守信,保证质量。甲方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评估主体。甲方可以自行验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验收。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对乙方履行合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书面反馈整改情况。2.对乙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3.协调乙方重大事件的调查和纠纷的处理。4.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乙方开展服务创造条件。5.支持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6.政策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落实内部管理、日常运作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4.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评估以及重大事项调查和纠纷处理。5.按照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在约定的服务领域内开展服务。6.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协商解除本合同。2.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终止合同。3.乙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现金、礼品、回扣等利益,影响服务公平性或项目执行,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终止合同。4.乙方存在重大财务问题如财务造假、挪用项目经费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服务经费。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财务审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在合同终止后,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5.本合同内容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第十条争议解决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维护权益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1式3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财务报销1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乙方(盖章):克拉玛依区尚善社会工作服务社统一信用代码:11650203K456104651统一信用代码:5265020306550404XA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克拉玛依区天山路油建北39号单位地址:克拉玛依区天山路油北39号联系方式:6225229,联系方式:18509905603开户行:工行新疆克拉玛依分行三八支行开户行:工行克拉玛依石化支行账号:3003020829026403137账号:3003021509200007663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