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2025)



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91000202402000445A_001
二、合同名称: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91000202402000445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
联系方式:88871160
供应商(乙方):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西翼20、21、22楼
联系方式:159531877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1
97
9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高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A包采购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91000202402000445A_001计划编号:37019100018500120240026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供应商: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子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1采购人(全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供应商(全称):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A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及近期规划相关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附件)。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三、服务标准符合合格和国家相关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元(¥97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袁帅。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97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形成项目建议书报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20%;乙方完成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并履行区内征求意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完成2025,2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并履行区内征求意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数据库入库,通过成果经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3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2月07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公章)供应商: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济南市历城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西翼20、21、22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1-88765852电话:0531-86910650传真:传真:0531-8691065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账号:账号:63558039981000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101,5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3服务内容:济南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项目A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及近期规划相关编制工作(具体详见附件)。具体包括:详见附件。1.4服务的进度安排: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6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执行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形成项目建议书报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20%;乙方完成2024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并履行区内征求意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完成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并履行区内征求意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数据库入库,通过成果经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7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将不符合要求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为止。6.3采购人保证向供应商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采购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若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供应商不负相关责任。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8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投标人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违约责任:供应商责任:1、由于供应商原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停止支付费用。2、供应商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或供应商不完全履行合同,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拒绝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要求供应商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如若供应商整改结果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停止支付费用。3、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业务转包或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项目费用。采购人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确需解除合同时,供应商未开始服务工作的,采购人可不支付服务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采购人应根据供,9应商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采购人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在支付技术服务费之前,未经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的资料及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3、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的,如经供应商催促后仍不支付,供应商有权视情况暂停服务。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0附件: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工作思路(一)落实项目、精准落位按照“着眼近期、保障重点,优化一块、确保实施一块”的原则,明确近期及“十五五”规划发展目标,保障高新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公益项目、保障房项目、平急两用项目,确保符合优化调整条件的项目全面纳入。(二)总量锁定、形态合理按照“锁定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不变、拓展倍数不变、净新增城镇用地不变,做到本行政辖区内出入平衡”的原则,用好存量,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连续集中布局、功能形态合理。(三)集约节约、用足政策用好建设用地报批相关政策措施,细化项目筛选,合理使用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将城镇功能以外的道路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尽量履行单独选址程序,最大限度集约城镇用地指标。(四)底线思维、优化布局统筹考虑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形态,严格避让保泉禁建区,采煤塌陷区等底线空间,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空间形态。二、工作内容及主要任务(一)济南高新区2024-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按照《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工作的要求,计划开展以下工作内容:1.梳理已批复城镇开发边界情况详细摸底既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包括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原城镇开发边界面积、集中建设区面积、弹性发展区面积、特别用途区面积、新增空间、扩展倍数等),截止到报送日期新增空间已使用情况。2.统筹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时序安排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使用上,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预留合理的增量用地。3.分析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合理性,11根据《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中已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情形和要求,结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制定局部优化方案。4.整理举证材料按照《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中已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情形和要求,收集整理调入、调出地块的举证材料。5.形成方案成果局部优化方案成果应包括县(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举证材料、更新数据包、调入地块控规方案、市级审查报告、专家论证意见、请示文件、市政府批示意见等材料。6.涉及举证材料和调入地块控规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1)举证材料编制的相关工作:根据《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外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建设用地的举证材料应提供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选址报告。2)调入地块控规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根据《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调入地块的成果材料需按照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要求组织相关材料。7.协调其他区县团队相关工作根据《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中要求,局部优化方案以县级行政区(功能区需合并原行政区)为单元组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高新区代管范围内用地涉及到历下区、历城区、章丘区三个行政区,因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团队需要与其他区县编制团队充分沟通,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调整优化方案内容。8.协调市局及后续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后续工作情况,编制团队需及时与市局相关处室及市级编制团队衔接,了解市级国空工作的进展,上传下达市局最新的工作部署,反馈高新区的相关诉求,动态衔接工作要求和任务。(二)高新区近期及“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1.土地供应分类引导摸底“十四五”期间土地供应规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结合近期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十五五”期间高新区增量用地,12的使用,引导各类用地供应方向及规模。2.构建高新区近期重点项目数据库按照《济南市关于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对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工作的要求,梳理高新区2024-2025年度省、市、区级重点项目清单,衔接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重点项目,与各类规划空间数据进行校核,构建项目数据库,根据市局的工作安排同步开展相关工作,统筹长远发展和落地实施确定发展时序,将高新区近期重点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和用地保障。构建高新区近期重点项目数据库,并完成数据库标准入库。3.近期指标研究及重点地区指引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目标和指标体系为依据,结合现状问题和形势研判等,明确高新区近期发展的关键指标,研究关键指标的执行情况,深化重点地区空间指引,为高新区下一阶段规划工作提供支撑。4.空间布局优化技术支撑结合济南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重大项目、相关规划等,引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重点项目适度聚集,协助高新区对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前期研究,提出项目布局建议,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等提供技术参考,为近期重大项目选址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有效指导下一步土地供应工作。5.协调市局及其他部门相关工作为保障高新区“十五五”规划在空间规划方面与济南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十五五”规划的紧密衔接,编制团队需及时与市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下达市局对高新区的相关要求,协调反馈高新区近期发展诉求,在全市“一盘棋”的基础上,做好衔接服务工作。(三)规划成果要求1.济南高新区2024-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规划成果成果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更新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2319号〕《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济南市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指导意见》。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汇报材料和矢量数据。文本包括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等内容,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图纸包括文本中必要的附,13图等,格式为JPG或PDF文件;汇报材料格式为PPT或PDF文件;矢量数据包括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更新数据包,格式为gdb文件。2.高新区近期及“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图纸和矢量数据。研究报告包括土地供应分类引导、高新区近期重点项目库等内容,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图纸包括研究报告中必要的附图等,格式为JPG或PDF文件;矢量数据包括高新区近期重点项目库,格式为gdb文件。3.成果验收方式通过专家验收的方式,对最终成果进行质量评估,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此产生的会务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三、工作组织结合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及高新区区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组织经验,建议由具有编制经验、熟悉高新区区县国空规划情况的本地规划技术单位全程服务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四、时间计划(一)济南高新区2024-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按照省厅2024年度、2025年度各1次的计划要求进行推进,实际提报年度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顺延调整。每次局部优化工作时间计划如下:1.方案编制和举证材料梳理阶段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现状调研、部门座谈和基础资料搜集,开展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研究,梳理举证材料。2.市级审查阶段衔接市级审查团队,配合完成审查修改工作。形成开发边界初步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同步衔接、压茬推进。3.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和成果完善履行专家论证程序,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按照要求提交。(二)高新区近期及“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进度需按照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与济南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十五五”规划编制进度同步。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同步调整。,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相关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