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
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合同公示
东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00000202301002721A包_001_004
二、合同名称: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00000202301002721
四、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东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8330356
供应商(乙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8层
联系方式:138113264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软件运维服务
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
1
5.17
5.1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营市城市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支付合同 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500000202301002721A包_001_004计划编号:37050000070600720230015采购人:东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供应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一十一日采购人(全称):东营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供应商(全称):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2.服务地点:东营市城市管理中心。3.服务内容和范围:指挥协调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数据维护;对全移动手机终端的软件日常维护及功能升级更新;维护并支持市级平台责任处置单位的系统正常运行;指挥协调系统功能优化与更新;数据库服务器及各类应用服务器定期检查及维护;数据库以及日常运维数据的备份、优化与维护;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地形数据以及矢量查询数据的入库、更新、服务发布以及日常维护;日常维护中现场疑问答疑和故障排除;及时排查重点故障、做好系统重大升级保障工作以及其他紧急维护工作;做好用户的培训工作;市县一体化平台的系统维护;解决系统卡顿、崩溃等问题;与区级平台的系统对接与调试;区指挥中心及各专业部门的系统调试;区指挥中心及各专业部门的账号添加与配置。二、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_本次服务维保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年度服务期限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续约合同一年一签,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含)。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供应商丧失服务能力,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三、服务标准符合附件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柒佰元(¥51,7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款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徐振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7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项目资金分三次支付。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剩余费用根据附件3考核办法进行的考核情况结算。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本合同附件1:合同条款;(4)本合同附件2:服务清单、技术参数及单价表;(5)本合同附件3:服务考核验收办法;(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九、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1月18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东营市城市管理中心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住所:,际中心A座18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330356,电话:1381132649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账号:,账号:1100112570005251798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8日签订地点:东营市附件1: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详见附件2、3。1.3服务内容:指挥协调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数据维护;对全移动手机终端的软件日常维护及功能升级更新;维护并支持市级平台责任处置单位的系统正常运行;指挥协调系统功能优化与更新;数据库服务器及各类应用服务器定期检查及维护;数据库以及日常运维数据的备份、优化与维护;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地形数据以及矢量查询数据的入库、更新、服务发布以及日常维护;日常维护中现场疑问答疑和故障排除;及时排查重点故障、做好系统重大升级保障工作以及其他紧急维护工作;做好用户的培训工作;市县一体化平台的系统维护;解决系统卡顿、崩溃等问题;与区级平台的系统对接与调试;区指挥中心及各专业部门的系统调试;区指挥中心及各专业部门的账号添加与配置。1.4服务的进度安排:详见附件2、3。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成立素质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人员稳定的运维团队。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采购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采购人不因行使监督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项目资金分三次支付。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项目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剩余费用根据附件3考核办法进行的考核情况结算。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因客观原因影响服务项目实施的,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提出调整申请,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方案,不得擅自变更。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服务方案致使服务超出合同范围的,超出部分的合同价款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4.4供应商不得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后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供应商有义务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采购人依据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4.5若供应商违反保密约定,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索赔,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供应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活动并解除本合同:(1)因供应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2)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擅自拖延项目期限的;(3)供应商擅自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数量的;(4)供应商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5)供应商擅自将合同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6)供应商违反保密约定的;(7)其他违约情形。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附件2:服务清单、技术参数及单价表序号分类清单名称数量单位功能与技术参数单价(元)1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系统总体维护1套系统重大维护配合、系统滚动开发升级,对指挥协调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障系统平稳运行。160,000.00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系统功能修改1套工作流修改、大小类类别更改、统计指标修改等。86,000.003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运行状态维护1套系统运行日志分析,潜在问题发现及解决。64,000.004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库维护1套数据库表空间使用情况监控、数控连接监控、定时作业监控、坏块处理、备份及恢复。38,000.005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日常维护1套系统案件维护、流程维护。36,000.006系统运行维护服务GIS数据维护1套GIS数据更新入库、图层标注、专题图层维护、地理数据库空间位置纠偏、坐标系调整、转换等,对网格图层、数据进行优化和完善,明确县区网格边界,消除网格间隙。45,000.007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客户端维护1套浏览器设置、手机终端安装及网络设置。22,000.008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接口维护1套市区县数据对接等。80,000.009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系统需求更新维护1套功能优化支持。36,000.0010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系统权限与账号维护1套账号增减、密码维护、权限配置。12,000.0011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系统培训1套采集员、受理员、值班长、派遣员、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培训。8,000.001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无人机飞行巡查系统硬件维护1套对无人机飞行巡查系统进行拓展升级,实现快速轮转作业、便携式移动部署、作业影像实时回传等功能。11,3000.00总计:700,000.00附件3:服务考核验收办法按照东营市数字城管系统市县区对接一体化运行维保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服务考核验收办法如下:一、服务要求1、乙方对本项目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承诺即时响应,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甲方的疑问,2小时内进行现场响应。响应逾期超过1小时记为1次故障事件,逾期每超过1小时累计1次故障事件,故障事件累计数作为服务考核依据。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2小时内修复至正常状态;故障问题较为复杂的,12小时内提供应急策略和解决方案,24小时内完成修复。超过1小时记为1次故障事件,逾期每超过1小时累计1次故障事件,故障事件累计数作为服务考核依据。3、乙方需按照要求开展硬件定期检修及软件系统维护工作,并编制维保日志及相关资料。服务期满后,交由甲方进行存档。二、服务考核甲方按照服务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每发生一次故障事件,扣维保费500元。三、服务验收扣款值服务验收扣款值=500元×故障事件累计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软件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