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氨氮 动植物油 差旅交通费采购合同公告(托里县多拉特乡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托里县多拉特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浦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托里县多拉特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41101000022027269
五、合同编号:11N74220704320252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3600
23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托里县多拉特乡卫生院
联系人:古丽达尓
联系电话:13399012533
传真:/
地址:托里县多拉特乡哈拉苏扶贫路25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多拉特检测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多拉特乡卫生院污水监测服务委托方(甲方):托里县多拉特乡卫生院受托方(乙方):新疆浦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6月签订地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托里县多拉特乡卫生院住所地:托里县多拉特乡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新疆浦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75-1号法定代表人:,齐文康项目联系人:,程琼联系方式:,13325679777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75-1号电子信箱:,1328193733@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多拉特卫生院污水检测项目进行的检测,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依据检测方案如实出具检测报告;2.技术服务的内容:详见“检测方案”;3.技术服务的方式:依据检测方案,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检测。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2.技术服务期限:采样完成后15个工作日;3.技术服务进度: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第三条:为保证双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双方应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检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因子、详细采样点位、执行标准、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检单位信息等)2.为乙方现场作业提供必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场电、水、方位引导以及根据检测方案所需调整工况等的支持)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合同生效后2日内提供以上工作条件及相关资料。4、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5、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有关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2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改进或更换。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现场条件满足乙方所提出的检测要求后,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日期内完成采样及出具检测报告;2、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入场证、车辆通行证等;3、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防护用品;4、根据客户需要,可向甲方提供检测项目原始记录;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23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乙方完成检测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正本检测报告,提交方式为:快递/电子邮件。2、提交检测报告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3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陆佰元整)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帐号:,965020013000276932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乙方有义务对双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2.涉密人员范围:涉及本项目的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内。4.泄密责任:根据泄密程度,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2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检测方案的内容原则上不进行变更,若甲方因特殊情况提出变更的,须在乙方未对相应因子开展检测前提出变更;中途变更的,乙方已开展了检测的因子仍按照原检测方案执行;2.发生不可抗力;3.甲方提供的资料延期时间等同于乙方技术服务期限延期时间;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检测方案”提供检测报告2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检测方案”提出的标准。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核对检测方案与检测报告的一致性。4.验收时间:甲方收到报告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超期未验收或超期后甲方验收认为未达到检测方案规定的,均视为甲方放弃验收,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符合甲方的检测方案规定。第八条:双方确定:甲方同意乙方将自身无检测能力的检测指标分包给具有检测资质能力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的,每逾期1日,应按检测费总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或支付检测费的,每逾期1日,应按检测费总额的1%支付给乙方违约金。逾期支付检测费达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王玉明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齐文康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互相联系、配合按时完成任务;2.甲方负责按时提供资料、乙方按时完成检测工作。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违反本合同。(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延迟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如果不可抗力时间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合同履行的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补充合同及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由双方以书面作出方为有效,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与补充文件内容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最后签署的文本为准。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完结:2.1合同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完结;2.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2.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生效后,除约定或法定情形出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五条:通知1、为便于双方及时收到对方各项文书,保证合同履行顺利进行,双方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准;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修改、补充、解除或终止;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后的送达地址;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使相关物品、函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物品、函件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该当事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新疆浦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附:具体监测方案及金额:监测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项目单价(元)监测频次(次/天)监测点位(点)全年监测(次)监测金额(元)采样费检测费废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粪大肠菌群015011121920沙门氏菌02501141040志贺氏菌0250112520生化需氧量(BOD)013011527280悬浮物(SS)013011526760五日生化(COD)0130114560氨氮010114560动植物油0200114840总氮0200114840费用合计检测费用合计20320差旅交通费5000增值税(1%)253总计25573优惠报价236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氨氮 动植物油 差旅交通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