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网核查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25)



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10233492025801 

二、合同名称: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JZFCG-CS-2025016 
四、项目名称: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994-8169814 
   供应商(乙方):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13幢108室 
   联系方式:010-583147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45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通过开展昌吉州“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工作,推动建立精准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为“十五五”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到2025年底前实现全面摸清家底、全面补充录入、全面优化结构等“三个全面”。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645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合同协议书0508(5.12终稿).pdf

合同协议书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采购人:昌吉州交通运输局(甲方)供应商: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昌吉州签订日期: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要求,本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昌吉州交通局“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项目的相关事宜,经昌吉州交通运输局(以下称甲方)、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交农路〔2024〕5号)要求,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需要开展昌吉州“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工作,通过开展昌吉州“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工作,推动建立精准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为“十五五”农村公路规划建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到2025年底前实现全面摸清家底、全面补充录入、全面优化结构等“三个全面”。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合同期限内应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内容。第三条服务工作内容与验收要求3.1服务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库内路线核查及库外路线补充采集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年报库内农村公网核查及年报库外农村公路补充采集工作,并抽取100%的核查结果进行复核,保证所有采集数据100%通过复核。(2)年报库内数据修改及审核把关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年报库内农村公路数据库及电子地图修改和库外农村公路补充入库工作,并完善有关数据,审核把关州县两级数据库,并保证州县两极数据库100%满足上级要求。(3)农村公路网优化方案研究及编制在既有农村公路网的基础之上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网结构,规范路线编码及名称,梳理“十五五”、“十六五”拟建路线,结合境内普通国省干线、产业分布以及当地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研究农村公路网优化调整方案及相关方案明细表,并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农村公路网优化方案》,同时完成州级《农村公路网优化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厅审核确认。(4)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优化调整级审核把关指导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农村公路网优化方案》完成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优化调整工作,并对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优化调整后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与优化布局方案一致,协助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及昌吉州交通运输局分别向政府汇报农村公路网优化成果,并由当地政府出具农村公路优化调整确认函,完成农村公路网优化审批,并补充入库“十五五”、“十六五”拟建路线,满足交通运输部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相关要求。3.2成果要求昌吉州“十五五”农村公路网核查工作包括(1)《农村公路网核查工作方案》(2)核查调整后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3)库外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4)《年报库内基础数据变化情况表》(5)《年报库外补充新增路线明细表》(6)《农村公路网核查报告》(7)《昌吉州农村公路网优化方案》以上成果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将优化调整后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对接到昌吉州“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3.3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甲方在接到乙方成果后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乙方重新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费用合计6459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伍仟玖佰圆整)。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②种方式):①一次总付:/。②分期支付:(1)签订采购合同且经甲方内部付款审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即19377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叁仟柒佰柒拾圆整)。(2)乙方向采购人提交《昌吉州农村公路网优化方案》送审稿并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的40%,即25836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叁佰陆拾圆整)。(3)乙方完成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优化调整工作,并通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经甲方内部付款审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剩余的30%尾款,即19377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叁仟柒佰柒拾圆整)。(4)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其要求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工作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提供或协助乙方收集与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乙方人员因违反保密规定而造成后果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7.乙方应当亲自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不得转委托。8.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亦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交成果或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违约金按此累计无上限;逾期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或交付的成果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要求,或者擅自委托第三方服务,或者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明显违背常理常识的,或者由于自身业务水平原因造成成果错误或者无法通过验收等,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委托第三人的费用从乙方的费用中予以扣除。3.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实现合法权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合理的差旅费等,承担律师费的金额以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票面金额为准。4.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金标准、违约责任、法律责任,均是经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和衡量遵循执行合同约定的重要性以及违约的后果和危害性而协商确认而成,如果乙方被判令违约,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于违约金标准、违约责任、法律责任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或降低的权利。5.即便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时,甲方未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亦不代表甲方对此权益予以放弃,甲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甲方有权从对乙方的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7.若本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被解除或者终止的,本条款即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甲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资金和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并签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乙方确认留存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微信号、邮箱号、传真号等作为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一经送达视为乙方收讫。并且,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人民法院送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诉讼文书送达到该地址时视为送达,若该诉讼文书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则被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以下无正文)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昌吉州交通运输局(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人防大厦6楼邮政编码831100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乙方)名称(或姓名)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政编码100029电话传真收款单位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樱花支行帐号1100104540005300639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网核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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