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25)



一、合同编号:SZB-2025-002-04

二、合同名称: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

三、项目编号:SZB-2025-002-04

四、项目名称: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机关
地址:新城大院内
联系方式:029-63916882
供应商(乙方):陕西广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
联系方式:137002233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
1(项)
¥349,800.00
¥349,800.00


合同金额: 349,8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09日至2026年06月09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大院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项目合同(改2).pdf
陕西地理标志产品融媒体宣传合同.pdf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机关
2025年06月12日

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项目合同采购人(全称):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采购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内供应商(全称):陕西广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493号航天大厦主楼14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2.服务周期:一年;3.项目地点:陕西省内;4.项目内容:陕西地理标志产品融媒宣传。二、委托拍摄制作内容1.聚焦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助推县域经济发展;《2025地标“陕”耀——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方产业赋能县域经济》融媒直播活动将通过“行进直播+产品推介+品牌营销+直播带货”,立足“地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全面呈现地标工作的广度、深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扩大、提升地标产品的知晓率,展现地理标志“金招牌”,激活县域经济发展“大能量”。2、以“小地标撬动大产业”为核心,展现陕西地理标志如何从“地方特产”升级为“经济引擎”,推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出系列融媒直播,节目风格“行进式直播+深度访谈+互动体验+短视频推介”,兼具“现场感、故事性、数据化、实用性”。3、起点APP开设专题专栏巧设话题实现入圈共情、破圈传播;在起点APP开设专题专栏,首屏首页重点推荐,以分类集纳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立体、多元呈现图文、视频、音频、直播等原创宣传,同时集纳地理标志产品相关资讯动态,将专栏打造成内容丰富、精彩粉呈的超级地标产品专区。4.节目期数:10期。5.宣发平台: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资讯中心、起点新闻融媒矩阵。-1-三、合同金额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款。合同金额(大写):叁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49800)。四、结算方式1.本项目结算方式:合同总价349800万。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金额给甲方。2.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3.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000435203966H地址:省政府新城大院内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8660188000017788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陕西广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性质:新闻中心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雁南一路支行账号:8111701012100738221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力(1)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及配合其他相关工作;(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期足额将项目经费拨付给乙方;(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有权向乙方表达对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以充分考虑;(4)甲方有权对项目提岀成果要求,督促乙方按计划完成项目并提交符合验收标准的成果。2.乙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力(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2)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验收必须达到相关规范标准。(3)乙方应正确使用项目经费,对甲方拨付的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4)乙方应依照合同约定移交所有项目成果。-2-六、合同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者终止,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均应当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的《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地应当为中国西安。七、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提岀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要求时,应与另一方协商,获取另一方同意后,签订变更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正式附件,方可执行。3.一方因对方违反合同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4.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逾期两个月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5.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或按责任原则分别承担。八、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釆购单位会同釆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釆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另行达成合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该等书面文件应当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系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3-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列示的地址均为各自的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十一、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2.订立地点:西安市。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先复印后加盖单位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技术服务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4-陕西地理标志产品融媒宣传合同采购人(全称):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采购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内供应商(全称):陕西广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493号航天大厦主楼14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陕西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2.服务周期:一年;3.项目地点:陕西省内;4.项目内容:陕西地理标志产品融媒宣传。二、委托拍摄制作内容1.聚焦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助推县域经济发展;《2025地标“陕”耀——用活一枚地标带动一方产业赋能县域经济》融媒直播活动将通过“行进直播+产品推介+品牌营销+直播带货”立足“地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全面呈现地标工作的广度、深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扩大、提升地标产品的知晓率,展现地理标志“金招牌”,激活县域经济发展“大能量”。2、以“小地标撬动大产业”为核心,展现陕西地理标志如何从“地方特产”升级为“经济引擎”,推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出系列融媒直播,节目风格“行进式直播+深度访谈+互动体验+短视频推介”,兼具“现场感、故事性、数据化、实用性”3、起点APP开设专题专栏巧设话题实现入圈共情、破圈传播;在起点APP开设专题专栏,首屏首页重点推荐,以分类集纳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立体、多元呈现图文、视频、音频、直播等原创宣传,同时集纳地理标志产品相关资讯动态,将专栏打造成内容丰富、精彩粉呈的超级地标产品专区。4.节目期数:10期。5.宣发平台: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台)资讯中心、起点新闻融媒矩阵。三、合同金额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款。合同金额(大写):叁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349800.00)。四、结算方式1.本项目结算方式:合同总价349800.00元。在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金额给甲方。-1-2.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3.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000435203966H地址:省政府新城大院内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8660188000017788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陕西广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性质:新闻中心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雁南一路支行账号:8111701012100738221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力(1)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及配合其他相关工作;(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期足额将项目经费拨付给乙方;(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有权向乙方表达对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以充分考虑;(4)甲方有权对项目提出成果要求,督促乙方按计划完成项目并提交符合验收标准的成果。2.乙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力(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2)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验收必须达到相关规范标准。(3)乙方应正确使用项目经费,对甲方拨付的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4)乙方应依照合同约定移交所有项目成果。六、合同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违反或者终止,或者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性争议,均应当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的《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地应当为中国西安。七、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要求时,应与另一方协商,获取另一方同意后,签订变更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正式附件,方可执行。3.一方因对方违反合同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2-4.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逾期两个月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5.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或按责任原则分别承担。八、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十、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另行达成合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该等书面文件应当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系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列示的地址均为各自的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十一、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6月日。2.订立地点:西安市。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先复印后加盖单位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技术服务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宁静的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个行出的代理人:(签章)-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播电视台战略合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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