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疏浚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陇县河务工作站2025)
一、合同编号: HRPD(2025)BJ第04号
二、合同名称: 陇县北河城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三、项目编号: HRPD(2025)BJ第04号
四、项目名称: 陇县北河城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陇县河务工作站
地 址: 陇县南岸新城
联系方式:13991706439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诚万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街道高家镇塔稍村3组129号
联系方式:182927740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B05990000 其他专业施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495200.0000元
合同金额: 149.5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河务站一楼会议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陇县北河城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pdf
陇县北河城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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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北河城区段河道清淤疏凌工程施工合同陇县河务工作站二零二五年五月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陇县河务工作站(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陕西中诚万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陇县北河城区段河道清淤疏凌工程2、工程地点:宝鸡市陇县3、施工内容:河道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T三、合同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13日四、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承包人项目经理:刘苗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质保期:两年。五、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1495200.00元六、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预付30%工程款,(人名币:¥448560元);第二次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65%(人民币:¥971880元);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人名币:¥74760元)七、甲方责任)1、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HW2、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3、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协调工作;4、负责施工质量检查与管理,负责组织工程质量验收;5、负责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6、负责工程决算审核;八、乙方责任1、按投标承诺书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3、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用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需检测的材料,必须经工程监理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双方会同监理、设计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九、质量与检验1、工程质量应达到项目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无偿进行修复,直至到达合格的质量标准,对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规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建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对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工程,甲方有权更换工队进行整改完善,其费用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列支。十、隐蔽工程工程具备隐蔽条件,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代表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十一、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二、不可抗力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风灾和地震以及其他经三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服务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如不可抗力时间延续90天以上的,各方通过协商达成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十三、通知和合同修改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传真)发送至对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或经济签证,方为有效。十四、其他规定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承诺等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3份,供应商2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同意以上条款内容。采购人名称(盖章):陇县河务工作站月L供应商名称(盖章):陕西中诚万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陇州大道利邳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街道高家镇塔稍村3组129号代表人(签字):印明代表人(签字):G1032700331电话:0917-4601861电话:18292774020…开户银行:陇县农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帐号:27030902012010001241267司宝鸡中山支行帐号:2603020609200076828合同特殊条款1、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2、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疏浚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