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厂房采购合同公告(汤阴县乡村振兴局2025)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编号:安汤竞谈采购-2024-16-A
合同名称:汤阴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汤阴县城关镇焦孔村标准化厂房项目
采购人(甲方):汤阴县乡村振兴局
供应商(乙方):河南旭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
落款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补充。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06/12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6/12
合同.pdf
城关焦孔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pdf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1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2)当清单项目所对应的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15%,其综合单价应做调整。调整的方法是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标准、市场价格、相关费用确定;(3)当清单项目所对应的工程量调减或因设计变更被取消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清单漏项或工程变更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方原因设计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按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1)合同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50%的合同资金,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o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6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化厂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